d而这一切都是柯兴言那个人渣所导致的。他无意于原主,却为了好处不冷不热地吊着原主,又因为回城无望,迅速娶了原主,等回了城就一脚踢了已经怀孕的原主,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想要原主的儿子,而设计害死了原主。这种种行为,已经不能用渣来形容了,而是毒。也就难怪原主不甘心了。
沈容收回了纷乱的思绪,抬起头看着沈母半白的鬓角,心里很不是滋味。沈母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奶奶都当了,还得为女儿操碎了心。
她轻轻退出沈母的怀抱,一张嘴就发现嗓子沙哑得厉害:“妈,我是不小心掉进河里的,我没寻死,以后也不会去寻死。柯兴言这种人渣爱娶谁是他自己的事,跟我没关系,你放心吧,我以后不会再胡来,让你们担心了。”
一口气说完这么一段话,沈容的嗓子干得更厉害了。
沈母赶紧拿起放在床头的搪瓷缸子递给她,心疼地说:“你烧了好几天,少说点话,先喝水。”
“嗯。”沈容接过白色的缸子,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抿着,直到把整缸子水给喝完。
沈母在一旁见了,松了口气,只要她不哭不闹,能想通,就是天大的幸事。
接过搪瓷缸子,沈母说:“你先睡会儿吧,我去给你蒸鸡蛋羹,做好了叫你。”
估计是病久了,这具身体浑身乏力,沈容没有逞强,点点头,躺回了床上:“对不起,妈,让你们操心了”
虽然做出这事的是原主,但沈容看到沈母佝偻的背,花白的头发,还是心有不忍。如果自己承认错误,能让他们放心一些,开心一些,又何乐而不为呢
沈母出了女儿的房间就看到老伴儿蹲在屋檐下,抽着乡下人自己卷的土烟。
这老头子,明明担心阿容,又非要赌气,不肯进去看她,就守在门口,有什么用。
沈母懒得理他,转身就走。
沈父瞧她不搭理自己,只好站了起来,跟在背后,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醒了”
沈母哭笑不得,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丈夫:“醒了,再休息几日应该就差不多了。我看她这次是想通了,柯兴言在城里娶了新媳妇儿,被阿容撞上了,她心里难过,回头你也别再问她了,就当没柯兴言这个人吧。等过一两年,这事淡了,咱们再给阿容相看一个好的,就挑附近村子的,有咱们和老大、老二盯着,她也不会受欺负。”
“妈蛋,老子就知道那小子不是个东西,眼神不正,回去就不会再回来了。都是我的错,当初就不该给他开介绍信的。”沈父气得拍自己的脑门。他是真的后悔,明知道那小子心术不正,就应该放在眼皮子底下盯着,最后还是经不住女儿的软磨硬泡,抱着一线希望,答应了,最后差点害死女儿。
沈母瞥了他一眼,安慰道:“别怪自己了,这也不是你的错。那小子心眼那么多,就是你不答应,他也会想尽办法回去。咱们家阿容单纯,跟他不合适,就这么断了也好。”
话是这样说,可沈容以后就要背上二婚的名头,还带着一个孩子,条件稍微好点的人家,谁肯娶她条件太差的,沈父也不想让她嫁过去受苦受累。
算了,他这把老骨头还干得动活,大不了自己养闺女外孙,等外孙大了,女儿的好日子就来了。
沈容在屋子里听到沈家二老的话,心里发涩。沈父沈母都是疼爱孩子的好人,不该落得老来丧女,两个儿子坐牢这种悲惨的结局。而这一切都是柯兴言害的。柯兴言肯定是他自己的身体有问题,又或者是他老婆的身体有问题,没有孩子,才会打豆豆的主意。
只要他没有儿子,依他不择手段的阴毒行事风格,还是会盯上原主,自己得早做防范,最好是主动出击,弄死这猪狗不如的东西。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养好身体,否则其他都是白谈。
沈容在床上躺了两天,身体终于渐渐复原,她也见到了原主的儿子豆豆。豆豆继承了柯兴言和原主的优点,皮肤白白的,两只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是年画里走出来的福娃娃,可爱极了,沈容见到他的第一眼,心就化了。
“妈妈,妈妈”瞧见沈容,豆豆就扑了过来,伸出两根藕节一样白白嫩嫩的小胳膊,依恋地圈着沈容的脖子,一个劲儿地叫,“抱,抱抱。”
“他这阵子一直在找你,从你进城的第一天开始,他每天都要把家里的房间都找一遍,没找到人,就跑去大门口坐着,谁都拉不回来,一抱回家就哭。这孩子虽然还不会说,可他心里明白。”沈母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就是为了豆豆你也应该振作起来,以后别做傻事了,有什么事,回家说,你还有我和你爹,你三个哥哥呢”
说到底,她还是不大相信原主的落水是意外。
沈容点头:“嗯,妈,你放心吧,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现在也是个母亲,我得担负起母亲的责任,好好将豆豆抚养长大。”
说着,沈容托住豆豆的小屁股,把他抱了起来。
终于又找到了母亲,豆豆开心极了,小嘴吧唧一口,亲了一下沈容的脸:“妈妈,别走,妈妈,妈妈”
“好,妈妈不走,陪着豆豆长大。”沈容用额头抵着他的小额头,看着他的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见母子俩相处得融洽,沈容的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了,沈母终于放心了一些,她期盼着一切都会好起来。
事情也如她盼望的那样,沈容自从落水被救回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她每天在家带着豆豆,洗衣做饭扫地做家务,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等父母、哥哥、嫂嫂干活回来,都有热饭热菜吃。她还把两个侄儿侄女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有空的时候就教豆豆说话,教两个大一点的孩子数数、背诗,同时,等晚上孩子们都睡了,她还天天挑灯夜读。
这种改变,不光沈家父母哥哥意外,就连两个嫂子也诧异极了。其实她们是不大喜欢这个被全家人都捧在心尖尖上的小姑子的,因为她比较娇气,家里什么好东西都先紧着她,哪怕是自己男人挣回来的,时间长了,谁能高兴得起来
不过现在的小姑子懂得谦让三个孩子了,而且天天帮着家里做事,让她们不至于干完了地里的活,回家还要做家务,一天到晚忙得不可开交,连歇脚的功夫都没有。
因而两个嫂子对沈容的态度也和蔼了许多,尤其是见她是真的对两个侄子侄女好,嫂子们就更高兴了。沈家的气氛一日比一日好,唯一让人闹不明白的就是,小学未毕业的沈容竟然捧起了书本,大家一开始都以为,她可能也就几天热度,过完这一阵就好了。
但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她把从邻村一个老师那里借来的高中课本看完了,然后还拿出攒了许久的私房钱,又去县里买了教辅资料回来,没日没夜的看书,写写画画。这可不像只是玩玩而已。
每天沈母去她房里都能看到好几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沈家文化水平都不高,也就认识一些汉字,能读书看报的水平,要是遇到稍微深奥一点的词汇或者笔画复杂一些的字,他们就认不出来了。
因而沈母也看不出来这纸上写的究竟是什么,不过她倒是看出了一点,她家闺女的字比她爹都写得好看。
沈母拿了一张纸拍在沈父面前:“你们说写字有多难多难的,看看,你们爷三写得都不如阿容。”
沈父接过纸一看,也是大为惊讶:“这真是阿容写的你没搞错”
这字像是练过,规整得像是字帖上的字,就连村小的王校长也写不出这么好看的字,不,依他说,全村的字都没有他闺女的好看。
这话,沈父还真不是吹牛的。他是村支书,以前要记工分,发粮食,要躯,因而几乎见过村子里所有大老爷们写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