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2)

连锋看着云缓:“为什么笑?”

云缓眉眼弯弯:“因为你很好啊。连锋,你是我在这里见过最好的人。唉,我都想抱你一下了。”

连锋哑然失笑,抬手摸了摸云缓的头发:“你是第一个觉得我很好的人。”

这辈子,上辈子,见过连锋的人中,云缓确确实实是第一个真心实意觉得他很好的人。

不是因为他的战功政绩,也不是因为他的地位容貌,单纯因为两人相处很融洽。

云缓被他顺毛,心里觉得很受用。

连锋这双大手很会撩人,总是将云缓摸得服服帖帖乖乖巧巧。

云缓从袖子里拿出梅花香饼,这些香饼被他包在帕子里,连表面的酥皮都是完完整整的。

“我从桌子上偷偷拿的,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晚饭呀?”云缓把香饼递给连锋,“这个很好吃。”

连锋接了过来:“我有一个表兄,他父母双亡,自幼被亲戚抚养长大。”

云缓偏头:连锋这是要给他讲家里的故事吗?

他挺爱听这些的。

“但是,亲戚侵占了他家的财产,对他并不好,他从小忍饥挨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邻居家的一名侍女特别心善,每天送他一块糕点,后来这个表哥中了状元,娶了这名侍女为妻。”

云缓:原来还是个爱情故事!

连锋看着云缓认真倾听的模样,唇角微微勾了勾:“你知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事情么?”

云缓不解:“什么?”

“不要随便给陌生男人食物,除非你想嫁给他。”

云缓没忍住笑了:“我也能嫁吗?但我不是小姑娘呀。”

少年少女这样互通情意,云缓是相信的。

但是,云缓从来没有听过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吃的,然后另一个男人就要把那个男人娶了的故事。

连锋刮了一下云缓的鼻梁:“刚刚的事情是我编的,并没有这样的表哥,早知道你这样想,就该把侍女编成侍卫。”

云缓道:“如果是侍卫的话,那他俩就要拜把子当兄弟,成八拜之交了。”

连锋看了云缓片刻:“或许吧。”

凛州是太偏僻了,整个小地方过于保守。

京城的富家子弟像云缓这个年纪,该懂的都懂了,不该懂的也都懂了,不管喜不喜欢,各种花样都会尝试一遍的。

云缓在王妃身边长大,基本上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他的脑子对没见识过的东西始终转不来弯。

连锋也不知道,云缓这么懵懂单纯,连场恋爱都没谈过,对自己来说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若说是坏事,连锋其实并不希望云缓喜欢过别人,他只希望云缓喜欢自己。若说是好事,面对把自己当兄弟朋友的云缓,说句调情的话语,他也丝毫不懂,只当成朋友之间的正常谈话。

“对了,以后不准刮我鼻梁哦。”云缓认真的道,“我希望它长得更高挺,那样会英气许多,刮了它就不长了,如果你实在想刮……”

云缓拒绝不了连锋的触碰,他在连锋身边总是感到很安心。

他绞尽脑汁思考很久。

“——就改成捏脸好了。”

连锋唇角勾了勾,眼里终于有了些许笑意。

为什么这里会有云缓这么可爱的人。

就像昙花一样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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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天是要去灵云寺,因而云缓早早便被淡竹叫醒了。

所有的衣物上熏了很淡的檀香,寺庙里檀香气重,熏檀香更加合适。

灵云寺那个老秃驴——不对,绝对不能这样叫,王妃知道了肯定戴着长长的宝石护甲去敲云缓的脑袋,把云缓敲成小秃驴。

灵云寺那个主持,据说从云缓出生前便和王妃来往颇多,王妃信佛,对主持慧明大师的话深信不疑。

这个慧明大师在凛州地位很高,他的信众特别多,凛州许多权贵想见慧明大师一面,得耗费不少人脉和金钱。就连云缓的父亲凛王在他面前都不敢大放厥词。

总而言之,云缓今天必须乖一点。

倘若他让慧明大师看不顺眼了,慧明大师胡言乱语说什么云缓必须抄经三天才能身体平安,王妃肯定听信他的话,亲自把云缓押在佛堂里抄写三天经书。

去年大年初一的时候便是这样,王妃带云缓去灵云寺烧香,云缓除夕晚上守夜,下跪拜佛的时候昏昏欲睡,慧明大师眼尖瞧见了,非要云缓吃素十五天。

过年期间大家都吃大鱼大肉羊肉饺子,只有云缓一个人,吃着白菜萝卜素馅儿的饺子,从初一吃到了十五。

连锋是要同云缓一起去灵云寺的。

云缓特意叮嘱连锋:“灵云寺的主持特别厉害,他和别的地方的和尚都不同,你千万不要得罪他。”

gu903();“哪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