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2)

凛族原本的发型和衣物在连锋看来平平无奇,对他而言,北边这些外族的衣着都不够优雅美观。

但穿在云缓身上,却有别样的感觉。

连锋坐在了云缓的身后:“我给你拆。”

云缓觉得连锋身上很腥,他回身在连锋肩膀上嗅了嗅:“你去哪里了?怎么有股血味儿?”

连锋垂眸看着云缓皱着鼻子轻嗅的模样:“刚刚厨房杀羊,我去帮他们的忙。”

连锋身上虽有味道,衣物上倒是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任何血迹。

云缓分不清人血和羊血气味的区别,连锋这样一说,他不再过问这些。

连锋按了云缓的肩膀,强行让他转过身坐正:“别动,我给你拆辫子。”

云缓立刻乖巧不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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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辫子全部拆开后,云缓轻松了许多。

编织太多条辫子在头上,总会让他有种头皮被人抓着的紧绷感。

连锋看着比淡竹成熟许多,做事居然这么温柔细致,这一点让云缓十分意外。

他拿了条发带随手将头发束起。

身上的衣服也要换,这身衣物骑马的时候穿很干练,在家里则不够舒服。

云缓看着自己身上这套骑装,回头对连锋一笑:“你是汉人吧?”

连锋点了点头。

其实他的血统不够纯粹。

麒朝开国君主年轻时于东南起兵,数年后得到北方镜族和召族的襄助逐鹿中原,他先后纳了两族的公主为妾。

后来麒朝一统天下,将周边许多大小部落和国家纳入版图,为了稳固政权,麒朝每一任君主都会有外族女子为妃或为后。连锋的母亲出身公仪家,公仪家几十年前也是外族,后来渐渐融入了麒朝。

云缓漫不经心的笑:“那你知道为什么凛州大多数人喜欢穿红色和白色的衣服么?”

“……因为看起来暖和。”连锋面无表情的道,“这里太冷了。”

云缓眼睛蓦然睁大了。

原来这个朝代真的有和他一模一样想法的人。

以往云缓将自己的观点讲出来,他的朋友们总会纠正道:“凛州并不冷,白色和红色看起来也不暖和,恰恰相反,白色是很冷的颜色。咱们之所以喜欢白色是因为——”

这些朋友先会讲述凛族古老的和草原植物有关的传说故事,再从传说故事讲到某一任首领,前前后后讲完大概要一个时辰,直听得人头皮发麻脑袋炸裂。

“你居然和我想的一模一样。”云缓轻笑一声,“连锋,我们真不愧是好朋友。”

连锋定定的看着云缓。

云缓将宽大沉重的腰带解下来,他换下这身利落的骑装,拿了一身柔软轻盈的淡紫衣袍。

现在看天色还早,云缓靠在贵妃榻上休憩了片刻。

连锋自然在旁边帮云缓抄经书。

凛王是不太在乎几个孩子会不会读书,在他看来能骑马打猎就是不错的孩子,如果还知道如何驾驭手下的人,知道如何打一场完美的胜仗,那就是优秀孩子了。

由此可见,麒朝人人称颂的战神太子倒是凛王不错的儿子人选,假如凛州有太子那般优秀的孩子,王位自然轮不到云广陵,没云广陵啥事了。

王妃比较在乎云缓的学习状况。

这就要从王妃的家世说起了,江南楠漨楚家数百年前因为战乱从中原移到江南,是正儿八经罕与外族通婚的汉人家族。

楚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知书达理,男要掌握礼乐射御书数君子六艺,女要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样样精通。

王妃的同父同母兄弟同父异母兄弟还有堂兄弟表兄弟,哪个拎出来都是出口成章、在三十岁之前便能中进士的天之骄子。

云广陵从小就觉得王妃那副做派太过矫情,他看不惯麒朝的大家闺秀,更不喜欢满口之乎者也,琴棋书画更是避之不及碰都不碰,仿佛碰一下后他再也不是凛王府最猛的猛男了。

王妃无法把云广陵培养成她期望的儿子,眼见着十多岁的云缓比小时候聪明了,便请来了特别有学问的先生,她得空时亲自教导云缓读书习字,不得空时让先生教导云缓读书习字。

先生学问不及王妃精深,云缓三天两头的生病。因而,君子六艺云缓学得不咋地,琴棋书画诗酒花茶这八雅经王妃教导倒是青出于蓝。

由此可见云缓不是真的笨,至少云缓真心实意觉得自己能记住这么多东西还蛮聪明。

教书先生喜欢给云缓布置作业,每次云缓都硬着头皮瞎扯一通道理,最后被先生逐字逐句批判一番。

云缓院子里的下人大多不认字,更不要提让他们写了。

恰好连锋出身官宦家庭,学问大概蛮精深的,这两天云缓不愿意写的作业都让连锋帮忙去写。

不得不说连锋真是聪明,居然能将云缓的笔迹模仿得八分相似。

这回倒不是让连锋帮忙写文章了,而是抄经书。

gu903();明天王妃要去灵云寺上香,按照惯例云缓要提前两三天抄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