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让老板上一份吧。时煜深知这位骆老爷的脾性,见怪不怪,走到后厨,又让老板多加了份不要芝麻的。
本来面前这两人怎么都算是相亲见面,在这儿别说相亲了,开口说两个字都要气沉丹田,声音提高八度,以免被店里声浪淹没。
几人略带曲折地吃完了饭,各自的心情都很复杂。大家面色凝重地从店里走出来,回到车上。
回公司。骆知卿上车,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寒气。
秘书闻到自家老板身上Versace香水和麻辣香锅混合在一起的奇妙味道,以为自己这是穿越了。
骆知卿现在很不爽,非常不爽。
先回趟家。骆知卿皱眉,想了想说。
身上麻辣香锅的气味比香水都持久,浓浓不肯散去。
时煜和季如歌被送到家,季如歌下车的时候愉快地朝时煜挥挥手:香锅很好吃,下次再约。
时煜笑着点点头,眼尾向上挑。
车里只剩骆知卿和时煜两个人,低气压能让空气结冰。
时煜忍不住抬头看看骆知卿,突然想到下药的事儿,虽说不是自己干的,还是有点过意不去,开口:上次酒店的事儿,不好意思。
骆知卿没开口,车内气氛更加诡异。
秘书瞪大眼,转瞬面色恢复如常,恨不得自己此刻耳朵聋了什么也听不到,心里默背《关于当骆总秘书的一百零八条守则》。
时煜捂住嘴,呸呸呸,忘了车里还有一个秘书。
车刚在楼下停稳,时煜就火速拉开车门说谢谢骆总骆总再见关上车门一气呵成。
时煜松口气,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觉得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叮咚时煜刚回到家,就收到一条微信消息。
时煜先到柜子上给骆总拿猫粮。
没了?时煜抖抖袋子,几粒猫粮可怜的抖落到盆里。
骆总翘起一根胡须,瞪大眼看着他。
时煜认栽,走到冰箱里看看还有什么存货,打开冰箱门,冰箱和袋子一样,空空如也。
时煜无情地关上冰箱门。
时煜弯下腰,骆总抱在怀里,走吧,骆总,带你吃肉去。
时煜拿着钥匙锁了门,走到楼下的快餐店,点了鸡肉卷和炸鸡。
这猫好可爱啊。店员看着橘色的骆总懒懒挂在时煜怀里,笑道。
谢谢啊,有没有礼貌,叫姐姐。时煜冲店员微笑,转脸对慵懒的骆总吼道。
喵呜。骆总极不情愿懒懒地拖出两个音节。
哇。店员一颗少女心被萌化了,转过身从礼物盒里一大堆玩具陆挑挑捡捡,翻出一个玩偶吊坠,递给时煜,送给它。
这是儿童订儿童餐才有的福利,骆总一句喵呜就轻易卷来一个吊坠,得意于自己的魅力,又高高兴兴地喵呜几声,迈着猫步走到店员面前,扬起脑袋接受店员爱的抚摸。
好可爱啊,嘤。店员揉揉它脖子下最柔软的毛,恨不得把它捧在怀里。
骆总觉得这个人类十分有眼光。
骆总回到时煜身边,时煜刚伸出手把手放到骆总肚子上,骆总就一尾巴扫开了时煜的手。
喵呜。骆总愤怒地质问时煜为什么还不开饭并且拒绝了他的抚摸。
时煜认命收回手,打开手机点进微信,看看刚才是什么消息。
寂寞の女孩请求添加你为好友。
备注:我是季如歌。
时煜觉得季如歌总能刷新他对人类认知的下限。
一个总裁千金,包里装着烟盒,时不时抽两根。还有这网名,是葬爱家族给取的吧?
时煜点了同意,点开对话框打字:
你好,寂寞女孩。
本来对方显示正在输入,这句话一发过去正在输入瞬间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对面又是正在输入,几秒后发过来一条消息。
朋友,你微信名和我挺配的,考虑做个合集?
时煜穿越过来这么久了,还没注意过自己微信名是什么,点开自己头像。
无敌de时爹。
是挺配的,从智障程度上来说。
原主怕不是个傻逼吧。
时煜删掉,打了个单字煜上去,又点开和寂寞の女孩的对话框。
好意心领了微笑。
时煜等着无聊,翻了翻对方的朋友圈,内容全是今天吃到好多蛋糕,开心。今天有人请我吃大餐啦。不能再吃了,要胖了。
时煜快速翻动,眼皮不抬一下,像个没有感情的浏览机器。
突然,浏览机器眼睛一亮,点开一段看了进去,背景是她和一个女生的合照,配文是在一起的第300天。爱心。
女生长头发,看上去很漂亮,两个人笑得很甜,只是配文让这张照片看上去不像是普通的闺蜜照。
时煜再往下翻,都是和美食旅游有关的,那条出现的突然,又消失的突然,好似就是多余的,不该出现在这里。
时煜摇摇头,又翻到条新口味,薄荷味我爱了。,配图是一支淡绿色的香烟。
时煜点回去打字:
尼古丁会破坏维C,加速衰老。
时煜刚准备发出第二句所以少抽烟,正准备点发送。
那我不抽了。对方迅速的回了一条。
餐上来了,时煜放下手机,给自己扯下两只鸡腿,其余的都留给了骆总。
对面显示正在输入中,蹦出来一条:你谈过恋爱吗?
过了三秒,又撤了回去。
时煜给骆总布置好餐桌,再次拿起手机,看到对方撤回了一条消息,问道:撤回的什么?
没什么。回的很迅速,冷冰冰的三个字说完就没了下文。
时煜偏头,不做多想,开始啃鸡腿。
朕,不祝他们死的安宁,祝他们来世再与朕为敌吧。时煜仔细琢磨着男二的台词。
《皇珏》里的男二是皇帝,坐拥天下,有着能扭转乾坤的气势和胸襟,帝生顺风顺水,谈江山谋略,从来都是气吞万里,带兵出征,从来都是战无不胜。
男一是宫里的王爷,颜值放在现代就是走街上也能让路人一步三回头,走的还是文艺青年风。时不时提笔作个词,提灯夜行赏个雪什么的,俘获大片女子的芳心。
就是这样的男一和男二,都爱上了人美心善的女主。
时煜觉得这部剧里最大的败笔就是女主。女主是个穿越过来的傻白甜,凭借着在现代社会里学的几首歌,嚎了几嗓子就被认为是天籁之音。事情还一办就砸,次次都靠男一男二救。男一还好,和女主一生一世一双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在一起,男二就比较惨,发了好人卡就无人问津。
gu903();时煜觉得真是B了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