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路振宁那里抢来的钱最后会到哪里去呢?自然都被老爷子一分不少地塞给了路远之。
时尉也不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我不想要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路远之没再说话,只是掏了掏口袋,把身上掏空了才拿出三张大团结,然后塞到时尉的手里:你别推,这是还你的医药费。还有我不是穷,我有钱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路远之把时尉在医院里说的话当了真,他还以为自己在时尉的眼里就是一个小可怜虫。
路远之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可怜,所以他也不占时尉的便宜。
我知道。时尉看着认真解释的路远之,没有拒绝这明显多出好多的钱,而是说,好早之前就说好请你吃饭了,今天赏个脸呗?
路远之的烧来得快去的也快,之前在医院,时尉是瞎说的,医生根本就没有说路远之发烧烧了好几天,全是时尉自己编的。
路远之发烧的温度确实挺高,但也没那么夸张,打完点滴睡了一下,他又生龙活虎了。
路远之的脸色苍白,看着瘦弱,其实也和虐待没多少关系。
路远之是那种怎么晒都晒不黑的那类人,挑食加上发烧,看着脸色不好才是正常的。路远之的身高很高,起码比现在的时尉高,一米八几,远不是时尉这个才一米七出头的南方小弱鸡可以比的。但因为挑食,他的并不胖,配上身高一看,就显得人太瘦了。
还有身上的伤,那更是和路振宁没关系了。
路振宁暴脾气,但有个比他脾气更暴躁的老爹,他打儿子一下,他老爹就打他五下。老爷子年纪虽然大了,但身边警务员能打啊,把路振宁打得哭爹喊娘没问题。
所以被打进过几次医院后,路振宁就再也不敢打路远之了。
路远之现在身上的伤,都是出去抓混混留下的。
老爷子是个兵混子,对待儿子是一点不手软,路振宁当年是说什么也不肯去当兵,还是老爷子拿枪顶在他脑门上逼着他去的。
但到了路远之这边,就怎么疼怎么来,路远之当初说想去当兵,吓得老爷子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最后还是老太太找了路远之谈话,路远之才开始放弃了当兵的想法,转而认真读书考大学。
路远之被老爷子护着,任凭白衣芳再吹枕头风,路振宁也伤不了他多少,反而是被路远之气个半死。
路远之盯着时尉瘦得跟麻杆似的身材,然后点了点头:成,不过地方我挑。
时尉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身高被小瞧了,心里有些幼稚地开始不服气。等着吧,上辈子他饥一顿饱一顿地也能长到南方男人少有的一米八大高个儿,更别说这辈子他会好好给自己补足营养了,说不定一米九都给突破了,到时候走在北方街头也能体验一下高人一等的美妙感觉!
时长财和董许愿的个子都不太高,但到了时尉这儿可能是负负得正,前十八年没什么长高的趋势,一直到时尉出来上大学,个头那是一下下地往上窜,到他残疾的时候,已经是一米八的大高个儿了!
第36章
路远之从小在燕京长大,哪里好好吃的他都熟。时尉跟着他七拐八绕地来了一个看着有些脏的小铺子。
做餐饮的铺子都脏,区别只是这里多脏,那里少脏罢了。
油污难洗,更别说现在清洗油污的商品就那么些,去污效果也不怎么样。
即便是董许愿爱惜家里的小三轮,一天一遍地擦洗,但也避免不了地糊上了黑黑黄黄擦洗不掉的污渍。即便用开水烫,用火烧,干净也只是暂时的,油锅一架一烧,又满是油烟了。
小铺子不大,但客人不是,路远之嘴刁还挑食,点了一桌子的肉,一点也看不出是刚发完烧的小可怜。韭菜对感冒发烧有效果,时尉问了一下,然后给点了两碗韭菜粥。
路远之皱着眉,但也没说出拒绝的话来。
门钉肉饼最先上来,两面焦黄的肉饼泛着油光,散着香气。
门钉肉饼算是燕京的特色美食,时尉上辈子带着闺女来故宫玩时吃过,但价格高味道差,父女俩是心疼着钱皱着眉将东西给吃完的。
除此之外,时尉就没有吃过这东西了。
他对门钉肉饼算是有那么些阴影,但是看路远之熟练地撕开饼皮开始夹着皮沾油汤吃,便也学着他的样子开始吃了起来。
时尉对这饼最大的阴影就是一咬汤水就把人滋一身。不看着路远之将皮用筷子挑开后才吃,就知道当初自己以前的吃法吃错了。
肉饼的两面皮被煎得焦香酥脆,但周围一圈和靠近肉的那一边却是软的。一半香酥一半香软的面皮泡着油汪汪鲜味十足的肉汁,一口咬下,软中带酥,酥且肉香四溢。
时尉又把肉馅儿配着一起吃,牛肉的腥味一点未见,只有特殊独有的鲜香充斥在唇齿之间。
牛肉糜细而不烂,瘦而不柴,汁水充盈但又不见油腻。一盘五个饼,时尉一口气吃完了四个,路远之挑食,平时只单分出来吃个一口,今天也不知着了什么迷,就着时尉的吃相也吃了一整个。
时尉知道路远之挑食,但他不知道路远之挑到这个地步,什么东西上来后,他都最多吃一口两口。
怎么了?时尉皱着眉有些担心,是身体还有些不舒服吗?
没有。路远之神色淡淡,只是不过是有点不合胃口。
路远之的挑食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记得有一天突然就这样了,味觉正常,各项检查都正常,但就是不爱吃东西。
老爷子军旅出身,皮带都吃过,和他一样,路家人都有一个铁胃,偏就是路远之的胃娇气。
时尉小时候得过几次胃炎,长大后胃就越发不行了,偏生他讨厌医院,除非是疼得晕过去不能自己做主,不然就一定不去。而且他又嫌养胃麻烦,他不乐意伺候自己的胃。也就是他的意志力好,能压着自己吞下一点食物,好歹不让自己饿得太狠。
路远之也不是有意嫌这不精嫌那不好,难吃到不行的夹生粗粮也能下咽,但就是吃一点就饱。
时尉看着路远之就吃了一个饼,两口肉,几口时蔬就放下筷子了。
再喝一定粥吧,就一点点。韭菜粥上来了,晶莹的大米被煮成一碗浓稠的米粥,绿油油的韭菜不知道怎么被处理过,大概知道路远之这个老顾客挑食,所以嫩嫩的韭菜没一点刺激的味道,切的细细的,不会失了蔬菜的清爽,又不会和稻草似的难嚼。
路远之向来不爱喝粥,也不喜欢给人面子,但看着时尉担忧的表情,犹豫了一下,鬼使神差地就开始勉强起了自己。
和路远之的小口吃饭不同,时尉的吃法很豪迈,这是常年为了节省时间锻炼出来的。穷苦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富贵的时候又因为没人跟着一起吃饭,所以时尉的吃饭比路远之更像路家人。
路远之不喜欢在家吃饭,老爷子一辈子过有不少女人,家里儿子女儿一大堆,虽然都陆陆续续地死了不少,但现在还活着的依然有不少,儿子生孙子,孙子生儿子,导致了他们家整个一大家族,一回家只要有人说话,就能把路远之的脑袋吵炸掉。
路远之向来任性,所以即便是过年的这种场合,他也是不回家的,那些人太吵,他宁愿一边被爷爷奶奶骂着一边在他们的注视下吃一顿简单的年夜饭。
和这种相对的,那就是路远之不喜欢那种抢着吃的吃法。他家从来没缺衣少食过,但只要吃饭,那些人和饿死鬼投胎没区别,让路远之也深深地讨厌上了那样的吃法。
gu903();但今天看着时尉吃,路远之却不觉得生气,也不觉得嫌恶,相反,时尉吃得越多,路远之越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