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折桂跟红芝都笑了起来,跟朱秋鸿说话,真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院中,红芝在打水。
那口水井用的是木头的轱辘,上面缠着粗粗的麻绳,麻绳尽头拴着一个木头水桶。将水桶扔到井里,转动水桶,就能打满水。这时候,只要用力转动轱辘,那水桶就会被拽上来。
开始的时候,红芝做的有模有样的,可是往上拽的时候,问题来了。这轱辘好久没用,有些干涩。傅登科一个男人用起来尚可,红芝一个姑娘,就很费力。
傅折桂刚要过去帮忙,朱秋鸿已经抢过了轱辘,几下把水打了上来,倒在了红芝的水桶里,然后又去打第二桶。
红芝攥着衣角站在旁边有些受宠若惊。
第二桶水打上来了,红芝的水桶装满,傅折桂估计她提这水桶也费力,就想弯腰帮她一起提回去,不过有人比她更快,朱秋鸿提了那水桶,温声对红芝道,“我帮你提回去吧。”
红芝羞涩的点了点头。
看着两人一前一后出去,傅折桂直摇头。朱秋鸿人太好了,却不知道,他的一个顺手,可能会让人记一辈子。
想要追出去,却被一个人拉住了,“折桂,你这几天躺在床上,可把我闷坏了,走,跟我进去说说话。”朱寄云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后院走过来,拉住了傅折桂的手。
这,傅折桂往门口看了一眼,红芝跟朱秋鸿已经消失,她就算追上,也没什么意思,索性回握住了朱寄云的手,跟她进了屋。
朱寄云的屋子一点也不像一个姑娘的房间,没有轻纱幔帐,没有流苏串珠,除了墙角有两盆吊兰以外,最多的就是书,随处可见的书。
“不愧是才女,这么多书。”傅折桂随手拿起一本书,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字,看的她头疼。
朱寄云瞪了她一眼,“我可听说了,你都能写书了,还说我是才女。”她说的当然是《科考宝典》。
傅折桂苦笑,“那书也不是我写的。要不是想赚点钱花,我也不会这么折腾。”
朱寄云也笑了,她就喜欢傅折桂这种坦荡,挣钱就挣钱,没什么大不了的。突然,她也想揶揄一下傅折桂,就道:“既然你这么想赚钱,怎么不跟李大郎要。他想要权力富贵,你就要一点钱,他应该不会不答应吧?”
朱寄云大概是唯一一个不在意傅折桂和离,甚至赞成她和离的人,同时,她也能看出,傅折桂也并不在乎,所以才敢跟她这么说。
不得不承认,朱寄云跟这个年代的女人都不一样,甚至,比现代的某些女人都通明。傅折桂有种找到知音的感觉,将心里无处可说的吐槽一股脑倒了出来。
“你以为我不想啊,可是谁知道他是人是狗?离家四年多,家里的媳妇跑了,老爹被气死了,他都不回来,还弄出一个什么讣告来骗家里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万一他就是一个陈世美,我跟他要钱?那不是正撞在枪口上。得了吧,我还想多活两年呢。”傅折桂翻着白眼。
朱寄云被她逗的直不起来腰,“万一他有什么苦衷吗?”
“能有什么苦衷?”傅折桂把眼一瞪。
“不知道,不过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常胜将军,李怀业,我也在京城待的时间够长了,可是以前没听说过一点关于他的消息,就好像,就好像他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
你也知道,朝廷里授官都是一级一级的,像他这种,本身就不合常理。”说着说着,朱寄云对李怀业也产生了兴趣,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能做到这点。
“不然,等我爹回来,咱们问问他,他跟皇上关系不一般,也许知道一些。”朱寄云灵机一动道。
“问我什么?”说曹操曹操就到,朱秋鸿一掀门帘走了进来。
“就是常胜将军的事情啊。”朱寄云道。
其实朱秋鸿在外面已经听到了朱寄云跟傅折桂的谈话,也想起了一些事情。
当今皇上还是三皇子的时候,他就有一支很神秘的力量。这支神秘力量全都由他亲自挑选的精锐组成,每一个都可以以一当百,精通刺探、暗杀甚至阵法、带兵等技能,单个人,就是一个暗夜精灵,放到军队里,就是狼王。
尤其是这支力量的首领,更是手眼通天,深得三皇子器重。
就是靠着这支力量,三皇子才能一路披荆斩棘,最后坐上皇帝的宝座。
这支力量太神秘了,旁人估计连听说都没听说,就连他,三皇子十分信赖的老师,也只是知道这支力量的存在,没有亲眼见过他们。
这个李怀业,突然出现,突然就成了将军,还能让皇上将自己疼爱的妹妹嫁给他,除了他是这支力量的成员,朱秋鸿想不到任何可能。
若他真的是这支力量的成员,那么,他在加入的一刻,就相当于已经死了,他不回来,朝廷送回他的讣告,一点也奇怪。
奇怪的是皇上怎么肯让他从暗转明。还有,他的出身竟然是这样的,只是一个普通农户的儿子。莫不是真的英雄莫问出处?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李怀业都非常不简单。若不是他现在不在京城,他也很想去拜访一下这位常胜将军的。
这些是朱秋鸿想到的,其中涉及到皇上的一些秘密,他肯定不会告诉朱寄云跟傅折桂,所以他只道:“我跟你一起离开的京城,你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知道。”
朱寄云多聪明,一下就看出朱秋鸿在敷衍她,立刻将本来递给他的茶水给收了回去。
朱秋鸿苦啊,女儿这小性子,还是得赶紧找个人来管教管教她。这个念头刚起,他又觉得心痛到不行,他把女儿养这么大不容易,怎么能让一个臭小子给带走呢!
朱秋鸿这也算是痛并快乐着。
第四十五章
空旷的演武厅中,曹宏明穿着一身黄色便衣,手拿一杆银枪,挑、扎、刺,进攻猛烈。对面,一个黑衣男人手持弯刀,不急不缓的化解了他的所有进攻。
突然,曹宏明向前一刺,黑衣男人往旁边一躲,躲开了那杆银枪。
曹宏明姿势不变,大枪向后一探,就是一招回马枪。枪尖正好顶在黑衣男人的咽喉处,再向前一寸,黑衣男人必然血溅三尺,身死当场。
黑衣男人将弯刀收起,“皇上,您的武技又厉害了很多,臣认输。”
曹宏明哈哈一笑,将长-枪收起,“天禄,你根本没有出全力,难道是怕朕输不起吗?”
李怀业,字天禄。天禄是曹宏明给李怀业定的字,意为李怀业是上天赐予他的福气,事实也正是如此,他能最后登上皇位,李怀业功不可没。
李怀业也很喜欢“天禄”这两个字,他觉得他还能站在这里,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福气。
“臣不敢。”李怀业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