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小姑娘,你在哪里?不要躲啦,我闻到你的味道了!
你用的是什么法宝?刺得我的眼睛好痛。你这样坏,待会儿我一定要好好惩罚你,把你的肉一片片割下来,你看怎么样?
那声音由远而近,居然向着程丽雯藏身的方向来了!
程丽雯心中一震,难道他真的发现了我?忍不住从树缝中往外看去,就见一团人形大小的黑雾在空中悠悠荡荡地飘着,却是朝着程丽雯右边而去。
忽然,那黑雾一顿,居然转了方向,真的向程丽雯这边来了!嘿嘿,我看见你了!
程丽雯觉得身上的血液都凝结住了!她忽然想起莫小风说过魔物的视觉很差,而那个魔怪又说眼睛受了伤,也许它并不是看见自己,而是自己刚才流露出的恐惧味道被它闻到了!
程丽雯咬了咬牙,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不再去看魔物,而是闭上了眼睛,专心默念莫小风教给她的咒语。
太上星台,应变无停
这咒语真的是很神奇,很快就驱散了她心中的焦灼。
她隐约听到魔鬼的声音说:奇怪,奇怪,我刚刚明明闻到的,怎么又不见了呢?难道连鼻子也不灵了?
程丽雯的心情骤然放松下来,不再去管那个魔怪去了哪里,而是一门心思念起了咒文。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吵嚷声惊扰了她,随即呵斥声、打斗声接踵而来。
是莫小风所说的警察来了吗?程丽雯心里这么想着,却不敢动。
终结这一切的,是一声惨呼,她立刻就认出是那魔怪的声音。
那怪物死了?还是受伤了?
正这么想着,笼罩在程丽雯身上的寒气骤然退去,天气又恢复了五月末的温暖。
接着,就好像一道大幕被拉开一样,周围开始有有风吹草动的声音,有夏虫的低鸣声,有动物的叫声,当然,还有人类的声音。她看见居民楼里的灯是亮的,看到成群结队的人在小区里散步,看到孩子们在奔跑嬉戏
程丽雯浑身一软,瘫倒在地上。她知道,那个叫莫小风的人没有骗她,她得救了!
在B市西郊的别墅区里,有一座著名的凶宅。据说是有一伙歹徒入室盗窃,被发现以后,残忍地杀死了屋主一家四口。这件案子当初闹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这间凶宅也跟着出了名,即使价钱压得再低,也没有人敢买。直到半年前,这里重新经过了一番修缮,人们才发现凶宅有主了。
人人都忍不住想见见这位勇士,可是这个买主十分低调,几乎就没怎么出过门。无论什么时候从这里经过,都是院门紧闭,房门紧锁,连窗户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于是人们又忍不住猜测,这新主人一定是个怪人。怪人住凶宅,绝配!
半夜时分,一只乌鸦不知从哪里飞来,落在了凶宅外面的树上。
乌鸦一般在冬天才喜欢到人类居住的地方活动,夏夜是很少能见到乌鸦的。若说这只乌鸦有什么奇特之处,那大概就是它的眼睛是红色的。
乌鸦只是在树枝上稍作停留,随即又振翅飞起,向凶宅的大门飞了过去。
大门是紧闭着的,这只傻鸟这样愣头青一般冲过去,恐怕得撞晕了吧?
然而,预期的事情没有发生,乌鸦经过大门的时候,身体忽然化作了一道黑烟,就这样穿门而过,等它进入到别墅里面,立刻恢复成了一只乌鸦的形状。
它对这间别墅似乎十分熟悉,直接就往地下室的方向飞去,飞过长长的楼梯,来到地下室的入口。
地下室没有门,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在正中间摆着一座黑色的大鼎,大鼎里面翻涌着浓浓的黑气,仿佛燃烧的火焰一般。
大鼎边上,站着一个黑衣青年。他的面容极其俊美,神情却极其阴冷,在他的手中拿着一只黑色的小瓶,把那只瓶子往手上一倒,手中就出现了一团黑气。
他把黑气投入到大鼎当中,过了一会儿,一个黑影就从大鼎里跳了出来。那黑影似乎在为自己能够自由活动而感到兴奋,一双猩红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在地上欢快地转了一圈,这才向青年行了一个礼:大王。
青年手指轻轻一弹,那黑影便倒仰在地上,翻了个跟头才停下。不是大王,是将军。
将军。乌鸦扑扇着翅膀,落在青年的肩头。
青年仍然继续着手中的工作,只是问:查的怎样了?
乌鸦说道:异界和心魇一样,都是栽在妖管所手里。
青年微微蹙眉:事情进行了这么久,一直十分顺利,妖管所的酒囊饭袋怎么突然精明了起来?
乌鸦侧头想了想,说道:属下在调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不等青年发问,赶忙说道:属下在异界出事的地方,找到了一张奇怪的纸片,纸片上有淡淡灵气残留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那个纸片上印的名字叫莫小风。
莫小风,好像有点耳熟。
他是一个灵界导游,心魇出事的时候,他也曾一起进过那座鬼屋。
真是太巧了。
是啊,乌鸦赶忙道,所以属下怀疑这个导游有问题。将军,咱们该怎么处置这个人?
杀。
那好,属下马上就去安排。
青年一摆手:我亲自去。
乌鸦讶然:一个小小的导游,何必将军亲自动手?
青年冷笑:恐怕没那么简单,异界那个废物也就算了,心魇的能耐你我都很清楚。
乌鸦吃吃地道:报告里说是陆星亭
那个姓陆的修为确实不错,但单凭他一人,绝对无法破了心魇的聚魔阵。青年原本平静无波的脸上,忽然透出几分狂热,再过不久,我魔界就会迎来复兴盛世,凡是阻碍这盛世的人、物、妖,都必须消失!
第12章第12章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终于以正确形态出现了。十二
与优优相处了三天之后,莫小风对他的出现不是那么抵触了,这其中当然也有认命的成分,但是更重要的一点:优优是个很乖巧的小孩,虽然莫小风讨厌小孩,但也不得承认优优是小孩里面最不讨人厌的那一种。
首先他不哭不闹,莫小风宅在家里,他也不会要求出去玩。虽然他经常趴在窗台边上,听着楼下孩子们奔跑嬉笑声,脸上露出羡慕的表情。
对此,莫小风只当没看到。
再者他不挑食,莫小风给什么吃什么。
他还特别容易满足,没有玩具也能自得其乐。比如说第二天,莫小风要做豆角焖面,就教优优摘豆角。自从教会了优优怎么去豆角筋,小家伙就对这项运动着了迷,吭哧吭哧摘了一下午。
莫小风自此深受启发,三岁小孩也有力所能及的事可以做嘛。
喂,去给我洗个苹果。莫小风歪在沙发上看电视,嘴里还不忘使唤优优。
于是优优从沙发上站起来,费力地打开冰箱门,拿出一个苹果,又跑到水池边欠着脚尖,举着小手去开水龙。
洗干净点儿。
好。优优软软地应了一声,开始卖力洗苹果。
洗完苹果交给莫小风,莫小风再次发出指令:把刀拿来。
优优就去把水果刀拿来递给他。
莫小风一边削苹果一边想,等着小家伙再大一点,就可以培养他削苹果的技能了。
优优坐在旁边,一双小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莫小风,看他往嘴里塞苹果。
莫小风这时候脸皮再厚,也觉得有点儿吃不下去了,于是削下一块苹果:拿去吃。
gu903();优优的小脸立刻亮了起来,接过苹果小口小口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