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唱歌破音还敢来?(1 / 2)

早已准备好的前奏响起。

方别举起话筒,展现出了这段时间辛苦练习的成果。

“记得那年的秋天

相约在洛城的楼宇间

如童话的情节,浮现在眼前

重拾那年的遗缺

不再让我走得好缓慢,ido

我愿意承担”

苏沐凛微微歪着头,眼中只有面前一袭紫色西装的方别。

随着方别的歌声,她的记忆回到了去年秋天的洛城。

那是两个人的初见。

“厌倦一个人晚餐,就算粗茶淡饭

原来有你的陪伴,日子过得灿烂

幻想着幸福的图案,美满少一段

依然是,孤独,和弦

我想我会愿意接受挑战”

苏沐凛眼眸闪动。

还是去年呐

第一次见面,在方别的家里。

自己负责做饭,方别收留自己。

然后他写出了那几首歌。

还有那篇千古名篇。

之后自己邀请他去横店,这算是他接受挑战吗?

“习惯有你在身边,未来故事情节

一起领衔来主演,最佳男女演员

你就像颗钻石一般,闪烁每一天

温暖着,彼此,笑脸

拥抱相约相守到天边”

这首歌没有什么让人尿崩的高音。

也没有故作深情的低音。

只有不疾不徐的歌声,仿佛在诉说着一个温馨的故事。

苏沐凛轻轻打着拍子,轻声和着。

只是听了半首歌,她就已经记住了这全部的歌词和曲调。

台下,苏老爹看着舞台上那两个年轻人,轻叹:“真像啊”

就跟他那时候给苏沐凛她妈妈唱歌的时候一样。

也是他唱着歌,她轻轻打着拍子和着。

“爸,你一直都没说过。”

苏轼问道:“当初您给我妈唱的是什么歌?”

苏老爹回头看他一眼:“《今天就要把鬼子赶下河》,你爷爷教我的,我就会这一首。”

苏轼:“”

这不是几十年前的军歌吗?

用这种歌也能追到自己老妈的?

观众席上,戴着口罩帽子的薛之杰眼睛瞪得像铜铃!

这首歌他从没听过!

是方别写的新歌?

应该是了,毕竟这首歌他唱的真的很好。

歌中的感情的思绪都完美无缺的表达了出来。

但这也更坚定了他的想法!

有的人也许会写歌但唱的不好。

可没道理连自己写的歌都能唱歪的!

也许真有这样的人,也许方别也是这样的人。

但今天!就是现在!就方别唱的这首《ido》已经完全暴露了他过去的问题!

这首歌也是他写的,他唱的这么好!

那之前他写的歌却唱不好,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以前那些歌肯定不是他写的!

看着舞台上那万众瞩目的身影,他承认,他酸了。

不只是酸!

还羡慕!还嫉妒!还恨!

凭什么你一个骗子能有这么漂亮的姑娘喜欢?

凭什么你一个骗子会有这么多粉丝?

凭什么八万人都在为你欢呼!

这时候,他经纪人张姐忽然给了他一肘:“小薛,还愣着干什么?快挥啊!”

“”

无语地看了眼兴奋的张姐,薛之杰只得举起手中被硬塞进来的荧光棒,用力挥舞起来。

只要把空气当成方别,那他就可以挥舞的很嗨!

一曲唱完,方别放下话筒。

他真有点儿紧张。

抬起头,正对上苏大小姐的眼神。

那个眼神他无法用语言形容。

苏沐凛轻声道:“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方别脑海中无数话转了又转,转了又转。

最后憋出来一句:“要不要来个合唱?”

他想说的都在歌里了,这让他当着八万人直接表白

而且表白是胜利的凯歌,不是冲锋的号角。

他感觉是不是还差了点儿意思?

虽然从各方面来看,大小姐可能真对自己有意思。

但为了避免变成“自作多情”,他还要再观察观察。

反正他的心意他已经通过这首歌都表达出来了。

也算是让苏沐凛有个心理准备。

简直跟直接说“哥要追你了”没什么区别吧?

苏沐凛抿嘴一笑:“好啊,你想唱什么歌?”

她声音简直温柔的可怕。

方别以前很少见到这个样子的大小姐。

“《晴天》怎么样?你来唱副歌。”

这首歌他最喜欢,主要还是副歌部分有的调太高他唱不上去。

“好啊。”

见她答应,方别举起话筒,看着台下以及“山上”的歌迷们:“一首歌没唱开心,估计大家也没听够。下面我们俩合唱一首《晴天》送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话落,《晴天》的前奏响起。

观众们的欢呼骤然炸裂!

方别做了个深呼吸,唱起了第一句。

但他没发现,苏沐凛的目光其实一直都落在他的侧脸上。

包括唱歌的时候也是。

一曲《晴天》唱完,气氛达到最高点。

方别正打算溜下场,苏沐凛忽然举起话筒开口:“下面,我想请几位前辈上场。他们都是过去华语乐坛的一些实力派老前辈,而且他们对我的帮助很大,我想谢谢他们。”

说罢,伴随着不同的音乐,从后台走出好几个中年人。

方别一愣,这几位大哥不都是在横店那录音棚帮自己写歌的老大哥吗?

他们怎么会在这儿?

他猛然回头,只见后台口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胖脸。

正是刘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