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那个时候的路德维希只叫路德维希,还没有冠以阿斯蒙蒂斯之名。他优秀、勤奋且努力,就像植物渴望雨露一样,渴求着魔法知识。学校里无数的导师都曾坚信,如果路德维希选择在自己所教的领域发展,他一定会成为跨越时代的天才。
可惜,这位天才在毕业后,并没有选择在任何一个法师塔深造,而是远赴了魔族战场。
这样的选择甚至惊动了校内为数不多的大魔导师,他们纷纷来和塔西佗校长拍桌子抗议,并扬言如果允许这样的人才前往战场,那就是一场对学术未来的谋杀。塔西佗一定会成为这个纪元最大的傻瓜。
塔西佗校长也不想当傻瓜,但路德维希去意已决,那双漂亮的紫眸中正酝酿着风暴,他注定不凡,不管身处何方。
一个半月前,塔西佗校长突然接到了来自路德维希的消息,当听说他有意回校完成自己当年没能及格的古典乐赏析时,老校长是欣喜的,但也有那么四五分的意料之中。他就知道,这种有强迫症的学霸,早晚有天会回来让他的成绩变得完美无缺。
塔西佗校长唯一没想到的是,看上去与多年前孤零零一个人上山求学时一样冷硬的路德维希,会主动开口想要和阿诺成为舍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塔西佗校长的直觉告诉他,这说不定会成为一次伟大的改变。
所以他帮人帮到底,又给两人套上了一层指导关系。
不过,在这对学长学弟认识的第一个晚上,照顾关系就来了个两极反转。阿诺莱德今天实在是太累了,他经历了慢节奏人生中太过丰富的一天,在校医室说着说着突然就睡了过去,连招呼都没有来得及打,就像断了电的机器。让他在校医室睡一晚也是可以的,但……
路德维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抱着一身甜点香气的光明精灵,回到了橡木树。
路德维希的属下**巴瓦,就恭顺地等在红砖建筑的门口,见到这一幕时,整个魔都要不好了。
偏偏路德维希面色如常,单手抱着怀里的精灵,用另外一只手对**巴瓦比了个嘘的手势,好像这本就没什么大不了。他先把阿诺送到了宿舍,然后才回到自己的套间听属下汇报。像路德维希
这样身份特殊的学生,空堡里还有很多,学校也很灵活地为他们处理事务打开了方便之门,好比允许登记过的下属自由出入。
**巴瓦是路德维希的心腹之一,没什么脑子,但武力值空前。他为他的主人带来了两枚记忆水晶,分别记录了阿诺上学期末考试失误时的画面,以及今天补考时释放禁咒火焰的模样。
身材高大如野兽,素有“屠夫”之名的**巴瓦,此时正心甘情愿地垂着头,随侍在路德维希的椅子旁。他不敢妄加揣测主人的心思,只敢按照自家大人的吩咐做事,从主动消失到及时出现,每一个尺度都把握得分毫不差。
只是……
**巴瓦可以对黑暗神发誓,记忆水晶里的精灵释放出的紫黑色火焰,正是自家大人在潘地曼尼南战场的成名技,禁咒炎魔降临。
用法杖射出一条或多条烈焰巨龙,在战场上长驱而过,清理出一条或一片焦土,宛如史诗中炎魔诞生时生灵涂炭的画面。最早一批跟在路德维希的魔,都曾无数次目睹这无情的业火,是如何一次次点亮战区的夜空。其声通天,其力彻地,火焰所过之处,绝无一魔生还。
路德维希在“征服者”这个称号前,曾被誉为“纵火之魔”。
不管是**巴瓦,还是哪个追随路德维希的军团长,在此之前大概都想象不出,有一天,这样的禁咒火焰,会被一个只有一百八十岁的精灵所掌握。
理论上来说,这样的禁咒不要说模仿了,根本就不可能被学习。
“除非是公爵大人亲自教的。”**巴瓦的另外一位同事——设法拿到这些画面的渡鸦人——如是说。
**巴瓦一开始只觉得他那自诩精明的同事,怕不是在上次的海战里往脑子里进了太多的水。但是,在他看到自家大人亲自在夜幕中抱着精灵回来的画面后,他不算发达的大脑,也开始不受控制地浮想联翩。
因为就在差不多一个多月前,他家大人在匆匆平定了魔族战场后,第一时间做的既不是接管各方势力,也不是整顿死伤无数、可以分分钟为他掌控的魔神血脉,只莫名决定了要前往中域。没有魔知道征服者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哪怕是七十二柱魔神中最傲慢的巴尔一族,也不会狂妄的觉得,魔族在刚刚结束内战的当下,就适合重新挑起和中域的战争。
那路德维希大人前往中域,能得到什么呢?**巴瓦的脑海里,突兀地闪过了记忆水晶中精灵的一个回眸,银色的长发就像夜晚流动的星河,整个精灵已经美的超越了种族。
不不不,**巴瓦连忙摇头,想要把这些奇怪的心思甩出脑海,自家大人怎么可能像他一样低级趣味?
无独有偶,路德维希也在一遍遍确认着记忆水晶的精灵。
那位王弟连表达惊讶都是缓慢的,剔透如湖水的绿眸一点点睁大,瞳孔却反而慢慢收缩,精致又不失优雅的动作,为他整个精灵都蒙上了一层茫然的薄纱。薄纱下,是对方单手就能被轻易折断的脖颈,脆弱而又纤细,宛若濒死的天鹅。
而这只小天鹅,前不久还全无戒备地沉睡在他的怀里,一起一伏的淡色唇瓣,吐着说不上来的奶油香气。
在路德维希把阿诺放到层层帷幔之下的高床软枕上时,阿诺好像迷迷糊糊地醒了,又好像只是在说梦话,他只是用很轻很慢的语气郑重承诺:“别——怕,学——长——罩——你。”
不算聪明的精灵,明显误会了校长让他给路德维希当指导学长的原因。
但莫名地,这一幕就让路德维希想起了当年,他第一次吃到口味正常的面包。他们告诉他,那叫牛奶布里欧修,是牛奶做的米。酥脆的外表呈现出非常漂亮的金黄色,一口下去内部却柔软到不可思议,高糖注定带来细腻的口感,宛如冰激凌融化在了舌尖。
他真的一点也不爱吃酸的。
却嗜甜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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