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节 信武君(2)(2 / 2)

这个庄园几乎就是他那个庄园目前情况的完全版。

庄园内部,不仅仅有着粮仓、晒谷场和硾房,更有着抠麻池、桑树林、菜地、田野、放牧牲畜的山谷和山坡。

几乎就是一个小型的世界。

哪怕外面打的天翻地覆,庄园也能维系一段很长的时间。

而那两个在外面看上去互为犄角的望楼,在现在看去,却其实是分隔庄园两地,控扼着不同区域的瞭望塔。

张越的视力很好,他甚至能看到,在望楼上还有着身着劲装的武士,在巡视和观察整个庄园。

只是……

眼前的这个庄园也罢,它们在后世的完全体,东汉三国门阀世家们引以为傲的邬堡也罢。

在战争面前,都逃不过被付之一炬的命运。

况且……

这个庄园的情况,在张越眼里,满是漏洞和问题。

只是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张越就知道,哪怕是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这个庄园每年的产出受益,在扣除掉成本后,最多不过几十万。

况且这样的庄园与宗周时代井田制下的乡社经济有什么区别?

根本不可能发展出任何东西,也不可能对世界产生任何有益的影响。

在太平盛世,这样的庄园越多,国家负担就越重。

而在乱世,这样的庄园再强,也逃不过一把火。

本来张越就已经打算将自己的庄园里的那些规划,统统推翻,如今见了这个庄子的实际面貌,这个决心就更大了。

这种落后和腐朽的庄园体制,根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而这个庄园,虽然挺大,但终究只是一个庄园,甚至还没有甲亭的一半大小,所以,张越很快就驱车来到了那处建在桑园旁边的蚕室附近。

“咴~”一声轻嘶响起,旋即一匹棕色的小马,踏着欢快的马蹄,跑到了张越面前。

小马儿眨巴着眼睛,一脸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张越。

而在一边,一个小小的人儿,已经跳着扑进张越怀里:“小叔叔,小叔叔……”

小丫头将脑袋使劲的往张越的怀里蹭:“柔娘好想好想你呢……”

一双水灵灵的漂亮眼睛里,闪烁着名为思念和怀念的柔光。

车辕旁,棕色的小马,打了响鼻,也凑上前来,在小主人和主人的面前伸着舌头,极力的想要吸引注意力,以卖萌讨巧。

可惜,它的努力在现在注定只是徒劳的。

直到过了良久,张越才松开腻歪在自己怀里的小人儿,捏了捏她可爱粉嫩的小鼻子,问道:“嫂嫂呢?”

“阿姊在蚕室里和栾家阿姊,讨论着养蚕、织丝的事情……”赵柔娘抬起头来,望着小叔叔,微微撅起嘴巴,道:“柔娘不喜欢养蚕,就带着‘细君’在这附近看花、看草……”说着她便朝着自己的爱宠伸手。

小马驹特别懂自己的主人,立刻向前蹭了蹭,蹭到主人的小手,伸出舌头来舔了舔。

张越也终于注意到了这货。

于是,从车厢里拿起一个竹篮子,将早就为它准备好的空间水配空间草料,放到它面前,作为犒劳。

小马驹见了美食,立刻就忘了主人,欢快的嘶鸣一声,就狼吞虎咽了起来。

不消片刻就将整整一篮子的草料吃的干干净净,然后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接着就低低的扬起蹄子,长长的嘶鸣了一声,看样子非常满足。

不得不说,这匹小马驹,现在长得越来越好看,越来越神俊了。

它的体型,变得相当的完美,整个身躯呈流行条,眼睛远比它的同族更大、更明亮,颈部已经发育的相当漂亮,极为好看,特别是在现在,当它轻轻抬起前蹄,昂起头时,颈部的血管暴露出来,呈现出相当明显的红色网状血管网络。

这正是它的父辈或者母辈的典型特征——汗血宝马的名字由来之处。

虽然暂时还不知道,当它成年,速度和耐力会有多么恐怖。

但可以预计,它一定会成为一代名马。

就是名字不怎么响亮好听……

但张越更关心的是,它的后代,会不会继承它的这些优点。

若是能,那么就能在中国繁育出一个全新品种的汗血宝马亚系马种了。

如此,中国也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名马!

一种不亚于阿拉伯马的顶级战马!

而汗血宝马比阿拉伯马更适合在东亚地区征战和活动,假如张越没有记错的话,后世的科学家们曾经做过实验测试,然后他们发现,汗血宝马只需要喝一升水,就可以保持一天的活力,而且,它的耐力与冲刺力都很强,曾经创造过八十四天跑完四千三百公里的记录,在平地上,它的千米速度是67秒,几乎快如闪电!

这样想着,张越就决定,这次回去后,将它带上,带回去好好培养和培育——当然还有赵柔娘。

张越记得很清楚,他曾经向柔娘保证过,等条件成熟就带她去长安。

他还和南信公主说过,要将柔娘介绍给她。

相信,这两个小丫头应该能够成为好朋友。

这时蚕室的门也被推开,一个身着宫装的女子跟在嫂嫂的身后,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