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从最后一次休眠中醒来时,得知亲王东尼奥·科尔曼为了爱情,违背了血族法则,与一个科学疯子合作,制造出祸害世界的吸血鬼。
身为血族一代王,西弗兰斯责无旁贷,亲自出手与东尼奥·科尔曼打了一架。
落败的东尼奥·科尔曼狼狈地跪在西弗兰斯面前哀求:“奥德纳……帮帮我……帮我结束这段痛苦的恋情……”
西弗兰斯怜悯地望着曾经不可一世的亲王,冷峻地道:“东尼奥,以爱为名义伤害他人的行为,罪不可恕。”
“我知道……可是我情难自禁……”东尼奥·科尔曼嘴角溢血,自嘲地道,“只要一想到她已经离开我了,我便无法抑制破坏世间门一切美好的邪恶欲望。奥德纳,你……寻寻觅觅了数千年,应该最理解我的想法,不是吗?”
西弗兰斯的手按住东尼奥·科尔曼的头顶,面无表情地道:“爱,是克制,是隐忍,是成全,而不是以爱之名,为所欲为,释放内心丑陋的欲望。”
东尼奥·科尔曼闭上眼睛,不甘地陷入沉眠,被血族一代王封印在世界极地——莫雷特冰川。
解决了暗王,西弗兰斯主动接触异能协会,与他们合作,共同对付吸血鬼,为血族正名。
两百年后,他游历苏曼国,遇到了一个来自崇夏国的老人。
与老人交谈,受益匪浅。
当他看到老人手指沾着酒,在桌面写下一个“李”字时,猛然唤醒了遥远的记忆。
曾经,银发青年拿着木炭写了一个区别于字母的方块字。
‘木子李,这是李字。’
他想,自己或许一直寻错了方向。
不该因为青年的银发和红瞳,便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西罗国人或苏曼国人。
青年的五官,更偏向崇夏国人。
带着老人的一滴血,怀着新的目标,他独自一人前往崇夏国,在那里,遇到了一个黑发绿眸的三代血族。
这位落魄的三代血族自称姓罗,是纯正的崇夏国人,被一个苏曼国的二代血族初拥,成为血族。
他杀了自己的长亲。
罗姓青年冷静地向一代王陈述自己的经历。
他是被迫成为血族。
那个傲慢的苏曼国二代血族,来崇夏国经商时,看上他的姐姐,强制占有了她。
姐姐不堪其辱,自杀了。
罗姓青年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姐姐,握紧拳头,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然而,他只是普通人类,无法为姐姐报仇。
他压制仇恨,主动向那位二代血族请求,请他初拥自己,成为血族。
对方同意了他的要求,却附加了一个条件。
如果他觉醒成功,便代替他的姐姐,成为他的情人。
罗姓青年克制杀人的冲动,硬着头皮答应了他的条件。
四十年后,他觉醒成功了。
二代血族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罗姓青年虚与委蛇,提前从黑市买到了一把吸血鬼猎杀枪,趁二代血族不备,射杀了他。
能够溶解吸血鬼心脏的猎杀枪,名不虚传,连血族都不能幸免。
罗姓青年报完仇,带着姐姐的骨灰盒,逃离苏曼国。
二代血族的族人,对他穷追不舍。
当罗姓青年遍体鳞伤,体力不支倒在黑暗的小巷里时,幸运地遇到了化名为李先生的血族一代王。
李先生救了罗姓青年,体贴的没有询问他受伤的原因。
养好伤,罗姓青年跪在一代王的脚下,执意追随他,奉他为主。
李先生见他如此执着,便同意了。
于是,一个人的旅程,变成了两人同行。
罗管家是土长土生的崇夏人,得知李先生要寻人,主动揽过打探消息的任务。
很快,他们来到闭塞的万宏村。
在那里,找到了李姓老人的后代。
不过,经过时代变迁,老人的后代不再姓李,姓秦。
村里突然来了外国人,自然引起村长的注意,罗管家与村长交涉,愿意花大笔钱,买下村子对岸的土地。
村长诧异之余,欣然接受了他的要求。
那是一片荒地,不值钱,卖了大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
花了三个月时间门,罗管家请人在河对岸的荒地上建起一栋漂亮的小别墅,院子里种满李先生喜欢的艳红玫瑰。
平时,罗管家会开车去镇上买一些生活用品,偶尔也会到村子的小卖铺里采购。
李先生深居简出,每天照顾玫瑰,自制香水。
当秦家小儿子出生时,他趁着夜色,悄无声息地去看了一眼。
小小的婴儿包裹在襁褓里,吐着泡泡,睡得香甜。
李先生站在窗外,柔和了眼神。
生命,多么神奇。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秦小游之名传遍整个万宏村。
由于孩子调皮爱玩,经常不写作业,王春兰每天拿着木棍,边吼边追打。
猴子般的小朋友东逃西跑,从村头跑到村尾,再从村尾跑到田野。
王春兰中气十足,一路追打咆哮,直到小朋友撞上难得过河散步的金发男人。
一次邂逅,仿佛开启了因果。
小朋友小心翼翼地推开别墅大门,腼腆地拜访金发男人。
李先生亲切地招待小朋友,罗管家给他送上甜甜的奶茶和可口的饼干。
小朋友不爱学习,心性不定,李先生决定帮他一把,锻炼他的专注力,拿出笔和纸,教他学习西罗语。
小朋友从一开始的困惑,到后来的兴致勃勃,学得十分认真。
“friend,朋友的意思。”李先生念着纸上的单词,不知不觉想起五千多年前,银发青年握着木炭教他学单词。
小朋友对钢琴感兴趣,李先生便手把手教他。
一百多年前,李先生和年迈的钢琴家弗兰·博林特在一场音乐会上相识,两人交谈甚欢,不知不觉聊了许多话。
李先生哼了一段曲子,弗兰·博林特眼睛发光,表示要根据这段编一首完整的曲子。
他全心全意地投入创作中,时不时地与李先生交流,激发灵感。
半个月后,他拿出完整的作品,激情地坐钢琴前弹奏。
李先生听着激昂的曲子,目光深邃。
和记忆里的曲调如出一辙,银发青年嘴里偶尔哼的正是这首曲子。
“完美!”弹完钢琴曲,弗兰·博林特感慨地道,“感谢你,我的朋友!是你为我的晚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将这首曲子命名为《弗兰幻想曲》,你觉得怎样?”
“《弗兰幻想曲》?”名为西弗兰斯的血族之王勾起嘴角,欣然同意,“可以。”
此弗兰非彼弗兰。
十五岁的少年,和金发男人一起坐钢琴前,磕磕巴巴地弹奏钢琴曲,态度专注,学习认真,不懂的地方,停下来询问。
望着少年单纯的脸庞,李先生隐约感觉熟悉。
夜深人静之时,他站在画室里,握着笔在半成品的画纸上,添加少年的五官,当画成稿后,他的心脏怦然狂跳。
记忆里的青年,突然鲜活了。
虽然有着年龄差,却像了十成十。
放下笔,李先生蹙眉,许久,用布盖住画板。
他需要的是等待,以及时间门的证明。
一场洪水,淹没了闭塞的小山村。
远在数百公里外的李先生刚下飞艇,收到消息,差点窒息。
他马不停蹄地赶回万宏村,却晚了一步,他的小小少年,已经失去生命,如破布娃娃般,苍白无力地躺在树干上。
李先生温柔地抱起小少年,用干净的手帕擦净他脸上的泥沙和血渍。
‘当你再次遇到我时,你会知道如何使用它。’
青年的话,一直烙在他的脑海里,掌心的契约之印,滚烫。
他确实知道如何做了。
以契约之力,回溯少年的单体时间门,回到死亡的前一刻,再以血换血的方式初拥他。
初拥成功,少年的容貌瞬间门发生变化,头发褪去黑色,取而代之的是如月光般璀璨的银发,肌肤白皙,五官精致,眼睛无意识地睁开,露出茫然的红瞳。
李先生拥紧少年,虔诚地亲吻他光洁的额头,温柔地轻语:“睡吧,我的斯贝瑞特。”
少年缓缓地闭上眼睛,陷入休眠。
李先生抱着少年离开水池,水分子脱离蒸发,身体瞬间门干燥。他为少年换上洁白的睡袍,温柔地放入华丽的木棺,深情地凝视许久,慢慢地覆上棺盖。
“我将守护你,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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