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全民参与(1 / 2)

 下午的时候,给楚轩发了邮件,晚上的时候,熊岩又来开会了,这是一次几十人规模的会议。

一直以来,熊岩对自己的定位都很清楚,那就是为超凡者们提供一个尽可能公平的大环境。

让他们尽量可以自由自在的成长、发育,而不必整日里被旧日的规矩束缚、打压,甚至美其名曰打磨脾气,为了你好。

过去的时候,民众没有选择,老板们打压也就打压了,但到了九零后的时候,老板再敢随便欺压,他们就敢提桶跑路,虽然还没有直接反抗,但是老板画大饼什么的,都没法继续欺骗他们了。

而到了零零后,不仅敢提桶跑路,还敢在跑路之前或者跑路之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说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老板没有给我买社保,我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补交社保并赔偿二倍工资。

至于一零后,估计会随时随地的利用劳动法维护自己应得的权利……

不过,这只是熊岩自己的看法,其他人只觉得他太谦虚了,大夏在超凡方面的研究,领先全世界一个层次,这就是熊岩实际做出来的功绩。

有这样的成就打底,他从今以后就算是彻底躺平,千百年后史书上也会浓浓的记他一笔。

更何况熊岩这位院长,一不贪财,二不好色,三不搞基,四不揽权,敢放手敢给钱,除了偶尔心念故乡,给老家谋些福利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私心。

所以也就是熊岩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做的也都是些分内之事,可除了他本人之外,其他的大多数人都觉得他干的挺好的。

而此刻,熊岩就召集工作人员开会。他们之中有的是智囊团成员,有的是某方面的专家学者,有的是超凡者代表,至于小管明则是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去年十一月二十三号那天,白日星现,而后灵气复苏,当天全国上下出现彩虹异象上千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半月之后的五月二十三号那天,灵气复苏半年之时,也会出现新的异象,那一天出现的彩虹异象光是国内就是十万处起步。”

说到这里,熊岩看了看众人一眼:“到时全球的灵气将会迎来第二波复苏,这一次灵气浓度显著提升。”

如果说第一波灵气复苏之后,灵气含量和乡镇级虚界差不多,那么第二波灵气复苏之后,就能达到郡县级的程度。

到那时,普通百姓修炼象形拳的效率会明显增加。可能原本需要三十年才能达到人体极限,那时就只需十年了。

原本练习起来毫无效果的十二地支导引术(来自北海郡,三国世界,军中普及,武将练习进而超凡的功法),就开始有效了。

“去年的时候,大家不知道彩虹异象代表着什么,所以当时除了造成了少量车祸之外,没有其他影响。”

“但是今年,我们已经公布了灵气复苏的真相,老百姓也都知道彩虹异象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们肯定会争,肯定会有所行动。”

如果放任不管,那么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频繁发生百姓因为打架斗殴而进局子,甚至是出现人命冲突。

这几乎是必然的!

灵气晶石就在那里,谁不想要?

彩虹异象就在那里,谁不想要?

说不定搏一搏就成了超凡者,成就超凡者的希望就摆在那里,谁不想要?

鱼跃龙门!

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家就敢出卖一切,那么鱼跃龙门是百分之多少的利润?

到那时,法律还能阻止吗?

“所以,那一天我们该怎么办?该如何处理?”

至于说有的人觉得,如果当初不提前公布真相就可以避免这一切,只能说这种话听听也就是了,要是当真那就是脑子有问题:就算不公布真相,过去这半年以来,每天因为争着抢着想要前往彩虹附近的还少吗?

甚至为此,全国各地城市之中,都出现了大量的洒水车,他们每天都会开着洒水车对着阳光人工制造彩虹……

“管不管都不好,管的话怎么管?那一天强制所有老百姓宅在家里?不准他们离开家门?这确实可以约束大多数老百姓,但少数脑子灵活的,比较野的,肯定会趁机跑出来追逐彩虹异象。”

“然后呢?他们就算被发现,被抓捕,我们又该给他们安排何等罪名呢?危害公共安全?浪费警力?还是直接枪毙、炮决?”

“罪名轻了,他们无所谓,该出来还是出来。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胆子大的、路子野的、有关系的,都出来了,然后他们中的某些人幸运的获得了少量灵气晶石,极少数幸运儿甚至一跃成为超凡者,成为人上人。”

“如此大的利益,如此小的风险,这不就是鼓励老百姓都勇于追逐彩虹异象吗?然后就是大规模的混乱……”

说到这里,霍天衍就摊了摊手,他是比较悲观的。

“至于说罪名很重,那就更没道理了,不可能因为人家那天没听话往外边跑就直接枪毙或坐牢啊。”

“所以在我看来,如果强制所有老百姓那天必须呆在家里,就是变向鼓励百姓不遵守规矩。他们只会认为,那些不听话的、性子野的、搏了一把的,都成就超凡者了。”

“然后等到下一波大规模灵气复苏的时候,估计就没人愿意继续留在家里了,到那时就是全民离开房屋抢夺机缘,那时只会更加混乱,管都管不住……”

“可如果完全不管,那么那一天必然是全民、所有城市,都将频繁发生斗殴甚至是更加严重的事情。”

摇了摇头,霍天衍就结束了自己的发言,直接坐了下来。

“这其实不是管不管的问题,而是法律界定问题。也就是争夺虚界由虚化实的产物到底犯不犯法?”

“如果不犯法,那么普通群众和工作人员因为争抢虚界产物产生冲突,该怎么办?如果不犯法,那么普通群众因为你争我夺,最终打起来了,又该怎么办?”

“而如果犯法,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官方禁止普通老百姓获取虚界由虚化实的超凡资源?民心怎么办?当老百姓获取相关超凡资源之后,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难道直接抢走?”某位法律方面的智囊如是说道。

“那我们干脆强制规定,所有彩虹异象的产物,所有权全部归属国家所有,那么老百姓不久不会抢了,他们就算抢了,等到我们有关部门的人员过来之后,不就要老老实实交出来?”这是武备,非常的简单粗暴。

“嘿嘿,这关乎到成就超凡的希望,人家大不了当场把灵气晶石给吃了,把灵根给煮汤喝,难道你还要破开他的肚子不成?你难道还要出台一个法规,说禁止破坏相关产物,破坏的直接枪毙?”

“当做一件事破坏法律所带来的的坏处,远远比不上好处的时候,自然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