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2 / 2)

唐喆学仰脸想了想说:见过,以前开表彰会的时候。

嗯,功成身退,在咱们这行算挺不容易的。罗家楠指了指旁边的盒子,让唐喆学递个内角扳手过来,后来那马仔进了看守所吧,没三天,死了,脑出血,法医给不出颅脑损伤的确切形成时间,再加上庄羽的供词,谭晓光就被判了七年,不过他在牢里立了大功,只关了三年多就放出来了。

唐喆学问:庄组长说什么了?

罗家楠冷嗤:他说进屋就看见谭晓光拎着嫌犯的脑袋往墙上撞,结果谭晓光进去了,他他妈倒升上了正职,就这领导,倒贴我钱都不跟。

庄组长可能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吧毕竟行凶的马仔如果落到警方手里,会有人比谭晓光更想要他的命。唐喆学倒不是替庄羽说好话,而是于他所见,首先对方是位值得敬重的缉毒警,都烧成那样了还坚持工作,其次是在爆炸现场,他那句不能让我的人白流血,绝是发自肺腑。

所以这样一个人,该是不至于为了自己的仕途就能出卖战友。

抬眼瞧着唐喆学,罗家楠皱眉笑笑:你啊,别被他那副大义凛然的表象骗了。缉毒警天天和什么人打交道?那些个毒贩都是亡命之徒,被抓着就一个死字的主,脑子里的弯弯绕可比普通的杀人犯多多了你看咱们抓杀人犯,至少得比他们多想一步,那他们抓毒贩呢?对吧?

恩,是这么个道理。想起在庄羽病房里看到的玫瑰花束,以及对方那有所隐瞒的态度,唐喆学发现自己有时真是太容易把人往简单了想,就像上官芸菲说过的,他有点傻白甜。

所以组长才会在我面前,谎言脱口而出,完全不担心可能会伤害到我?

想到这,他不禁有些黯然神伤。

林玥家说不上门庭若市,却也算得上人来人往。从五点到十一点,她接待了三拨客人,共计九人。这九个人的体貌细节都被仪器记录了下来,同步发送给市局技术部,由那边进行面部识别来确认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

客厅和工作间以及朝南向的卧室都可被拍摄到,唯有当初唐喆学没拧开门把手的那间朝北小屋,无论怎么取角度也拍不到。唐喆学很介意这间屋子,提议把无人机放过去拍摄。罗家楠不同意,主要是无人机目标大,容易引人注目,万一打草惊蛇就瞎了。

一小时一换班,轮流盯监控画面。比起陈飞他们那代人,唐喆学他们现在幸运的多,至少不用趴在望远镜前瞪眼瞪到眼花。技术的进步解放了人类,数字化设备可以记录并通过运算条件来锁定目标,然而日积月累下的经验,终归无法被取代。

罗家楠躺在沙发上伸腿,边和祈铭发消息逗贫,边问唐喆学:诶你听说过一袋咸菜那个案子没?

背对着他,唐喆学盯着监控屏幕摇摇头。

打完最后一个字,罗家楠慢慢悠悠地说:八几年的事了,有个老刑侦专家,进凶案现场,靠放在灶台边的一袋咸菜,破了个灭门案。

熟人作案?唐喆学没太放脑子在这话题上,随口应了一声。

罗家楠一梗,说:行啊你小子,思路够敏锐的。

嗨,不能在悬案组白待这么些日子,跟组长学了不少东西。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分局?

没计划,就跟着组长挺好。

史队乐意?

他才不管我死活呢。唐喆学耸了下肩膀,前两天我给他打电话,问他春节哪天能歇好去看他,结果他跟我说臭小子,没事儿别来烦老子,有瞅你的功夫我不如多睡会哎,反正我是被逐出师门的,不混出点名堂来哪好意思回去。

罗家楠嘿嘿一乐:我看你小子是舍不得跟林队分开。

说的好像你舍得跟祈老师分开一样。

唐喆学默默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头些日子听高仁念叨,局领导打算送罗家楠去进修,结果这家伙一听要走一年,死活不去。进修是为了镀金,就像林冬当初留学回来,虽然是落在分局做刑侦支队长,但级别可比在市局重案组做组员的罗家楠高了好几级。没出事的话,保不齐现在都干到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职位了。

楠哥。

啊?

要是有一天,祈老师的安全受到某人的威胁,你会怎么做?

谁敢我他妈弄死谁。罗家楠说着,忽然翻身坐起,顺手抄起个空烟盒丢到唐喆学背上,换来对方不明所以的回望,二吉,你跟哥说实话,你不会是想去单挑那个毒蜂吧?

唐喆学回过身,将视线重新投向监控屏,沉默了一会,摇摇头,组长希望看到的是毒蜂被法律所审判,他要亲眼看到对方为死去的战友付出代价,所以,我不会违背他的意愿。

毒蜂杀了祈铭的父母,这笔债,必须血偿。起身走到唐喆学背后,罗家楠抬手重重拍上对方的肩膀,二吉,替我给林队带句话,那毒蜂自要敢拒捕反抗,我准保一枪毙了他。

唐喆学听了,不知该如何以对。对于罗家楠的偏执,林冬自是心知肚明。他们各有各的坚持,无法简单地以是非对错来评判。同时他冥冥之中有种预感,像毒蜂那样的一个人,即便是被逼入绝境,大概也不会束手就擒。

但一切都是猜测,当务之急,是他们得找到他。

【我在办公室,今晚不回去】

给唐喆学回完信息,林冬放下手机拿过卷宗,继续研究亿华娱乐前董事长李永锋的案子。会上他说庞宁的死是个开始,但事实上,他认为李永锋的死才是整串凶案的起点,只不过目前手头没有证据,话不能乱说。

李永锋案的卷宗,三年前他就看过了,连同其他一系列被怀疑为毒蜂所为的案子。这些案件的跨度长达二十多年,据此推测,毒蜂初次在境内犯案的年龄约在二十至二十五之间。这个岁数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过于年轻了,经验不足很容易出纰漏。但像毒蜂这类缅甸华裔雇佣兵出身的杀手,往往自童年时期便开始接受训练,在其他同龄孩子还在跟家长撒娇耍赖的年纪,他们大多已经杀过人了。

当初接手这些案子时,他曾经质疑过李永锋的案件是否为毒蜂所为:首先,用炸弹不是毒蜂的风格,他的习惯是用一把带消音器的枪,悄无声息的开始和结束;其次,爆炸会引起民众恐慌,警方高层势必要投入大量警力和资源来侦破,这将增加被锁定的风险;最后,这类杀人手法往往是做警示他人所用,乃恐怖分子的常用手段,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知名度,而毒蜂这种人最该回避的就是引人注目。

只是当时上面已经给此案定性了,确认和毒蜂有关。而他和他的队员作为整个追捕计划专案组的引证小组,工作性质决定他们无需辨别案件嫌疑人的锁定,于是并未就此向上级递交过任何书面报告,只在私下里做过讨论。

现在,他重新翻看当年的卷宗,疑点在一张张照片和一页页调查记录中逐渐加深:李永锋死时可以说是尸骨无存,猛烈的爆炸和满满一油箱引发的烈火吞噬了一切,能证明死者就是李永锋的,源自于他妻子颜绮丽的口供,以及烧剩下的几颗吻合医疗记录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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