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已是日上三竿,林珍望着窗外高悬的太阳知道自己起来晚了,昨晚明明定好了时间的,闹钟怎么没响?
懒散地躺着不愿起来,顺手从床头柜上拿起时其送她的黑色闹钟,发现表针不走了,猜测大概是电池没电了。
一想到去夏华又要面对沈鹏那个淫棍,心里就不舒服,可是合同签了不去又不行,林珍划开手机看时间,都十点多了,都是昨晚太贪心,学习到很晚才睡觉,这下死定了,说不定一会儿沈鹏又要打电话来狂轰滥炸她了。
正想着屏幕上就显示沈鹏的来电,林珍心里七上八下,紧握手机深吸一口气,做好了挨骂的准备,接起点电话,“沈总,我……”
“早啊。”沈语一反常态,语气颇为温柔,丝毫听不出有发脾气的样子。
一定是暴风雨之前的平静,沈鹏一贯地喜怒无常,最擅长使用这样的手段训人。
林珍不敢放松,一个劲儿跟沈鹏道歉,“沈总,对不起,我、我睡过头了,我马上就去上班。”
“睡糊涂了么你,今天是休息日。”手机里扬起沈鹏的轻笑声。
林珍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个给忘了?身上陡然一松,突然又一紧,自己不上班,沈鹏打电话来做什么?
怀疑地盯着手机屏幕,从里面不断飘出沈鹏的声音,“大懒虫,几点了还不起床?下来一起去吃个早餐?”
口气亲昵的腻死人,林珍身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不了,我家里有现成的。”忙不迭挂掉电话。
真是阴魂不散啊,休息日也不让人有片刻清闲,林珍闭闭眼,头疼地将手搭在太阳穴上按了按。
卧室门上贴了一张日程表,林珍每天严格地按照上面的计划安排作息时间,极其自律的生活深受时其的影响。
应了那句话,“为了爱你我改变了自己。”
一年来林珍委实变了不少,也许正是因为时其太优秀,让她有种高不可及的自卑感,所以一直努力,想拉进与他之间的距离。
即便今天起来晚了,还是换好了运动服下去跑步。
在公园里刚跑了一圈,肚子饿就得咕咕叫了,咬牙又坚持跑了一圈,体力渐渐不支,立住脚步想休息片刻,目光左右搜寻着可以坐的地方。
身后传来脚步声,林珍知道有人跑过来了,主动往旁边一闪,好让后面跑步的人通过。
“空着肚子跑步不怕低血糖吗?”身后响起一声令她极为敏感的男声,错愕着转过身去,只见沈鹏穿一白色套头运动服,脖子围了一条吸汗巾,脚步潇洒地来到她面前。
“你怎么在这儿?”林珍大感意外,问话间脚不由自主往后挪,刻意与他拉开距离。
“我怎么不能来?”沈鹏偏脸一指公园附近的别墅区,“我家就在这附近。”
“你家?”林珍难以置信地歪头看了看。
“正好,一起去我家吃点饭。”不问林珍同不同意,沈鹏拉起她就走。
“我家里有,不去了。”林珍被他拽得脚步一趔趄,使劲倒退身体,满脸写着拒绝。
沈鹏扬起不羁的笑,手稍一用力,林珍便被他带着踉跄地带着走。
“拉拉扯扯的干什么,让别人看到多不好,撒开!快撒开呀,我不去你家!”时其昨晚给林珍发了短信,说这两天有可能过来找她,林珍一边拉扯一边紧张不安地左顾右盼,担心会被他看到了再误会。
一路无力地抗议着,像只小鸡仔一样被沈鹏半提着带到别墅,巧的是,沈鹏新买的这栋别墅就是时其曾经住过的那栋。
沈鹏在别墅里窥视林珍好几天了,发现她生活三点一线,外出十分有规律。
这样做有点掉身价,堂堂一个集团总裁,偷窥女人隐私,传出去脸往哪搁,不过自从认识这个讨厌的女人以后,做什么已经不是他自己说了算了,意识完全是被她牵着走。
他发现林珍早起晨跑,回家吃饭,然后上班,晚上下班回家,除此之外,几乎没有额外的社交,也少有出去买东西逛街之类的。
礼拜天她大半天都会呆在公园的凉亭里,认真地练习英语的口语发声,看不出,这小丫头挺有上进心的。
沈鹏在暗处饶有兴趣地观望,一点不觉得枯燥,林珍在公园里呆多久他就能在窗前坐多久,等她离开后,沈鹏心里就会莫名地空虚好一阵。
心里就是想跟她在一起,时时刻刻,没有原因,今天沈鹏终于憋不住决定出手,强拉林珍进餐厅,吩咐厨房做早点。
手腕上如铁钳一般的大手总算放开,林珍看到右手腕勒出的红印气愤不已,“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哪有强拉人吃饭的?”
“吃点饭噎不死你。”沈鹏揽过林珍肩头要带她去餐厅。
“我不去,我要回家!”林珍一躬身躲过他的手臂,倔强地背过身。
“当真不愿留下?”沈鹏一挑眉毛。
“回家!”林珍十分坚决。
沈鹏看着她痞痞地一笑,忽然背起手凑到她脸前,啧啧,“跑步都要带着这副耳环,你对徐希明还真是情深义重啊。”话里话外带着醋味。
“不关你的事。”林珍被他说得羞红了脸,下意识摸了下耳垂,心陡然一凉,“我的耳环?”
不知什么时候,林珍右边的耳环不见了,一定是刚才跑步的时候掉在公园里了。
焦急地转身,就要去公园找耳环,被沈鹏叫住,“不用去了,被我捡到了。”说着伸手从裤兜掏出那只耳环,提在林珍眼前晃了晃。
“原来被你捡到了,谢谢了!”林珍欣喜不已,马上伸手去够。
没想到沈鹏五指一拢,将耳环攥在手心里背到了身后,朝她坏坏地一笑,“我捡到了就是我的了。”
gu903();林珍抓了个空,气的脸蛋儿通红,“你怎么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