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整整三个小时,元锦诗朦朦胧胧睡了一觉,期间陆尔一直带着蓝牙耳机接听电话,大部分时候是听电话那头的人讲,只回复几个简短的命令。
等劳斯莱斯停在民宿楼下,已经是午夜。
车灯打开,照亮黑暗的车厢,陆尔侧身看她,声音冷静,“护照在身上吗?现在上楼拿行李,我在楼下等你。”
元锦诗愣了下,笑着说,“我们已经玩了两天了,明天还要录节目。不能再继续玩了。”
陆尔喉头动了动,静静看着她,没有说话。
元锦诗一脸不解,“我们到底要去哪?”
陆尔脸色凝重,“我们现在要立刻回国。三十分钟后到机场,回国之后你可能没时间休息。”
元锦诗愣住,“我们回国干什么?”
陆尔攥住她的手,定定凝视她,“你听我说。阿姨的病情恶化了,植入心脏的金属突然发生排斥反应,同时在胃部发现了癌细胞,晚期。”
元锦诗呆了一呆,整个人控制不住地颤抖,手机滑落到地上,她忙弯下腰去捡,陆尔握住她的肩头,“癌细胞已经扩散,消息很突然。你是阿姨的精神支柱,你必须稳住。”
元锦诗淌了一脸泪,只知道胡乱点头,“我会的……我会的。
她眼眶盈满泪,仰头问他,“陆尔,我妈妈会没事的,对吗?”
陆尔紧紧抱住她,“一定会没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撒花、评论哦~
唉,陆总这种男人,真的很靠谱~
第36章第三十八章
飞机上,元锦诗六神无主,浑身颤抖不止,喝了一瓶又一瓶的水,陆尔强迫她闭上眼睛休息,自己则一直通着电话,安排医学专家为元母进行会诊。
整整十个小时的行程,到达S市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两人下了飞机,连湛庐公馆都没回,直奔陆氏旗下的私人医院。
元母本身患有心肌缺血,现在心脏对金属发生了排斥反应,加上的胃部癌细胞已经扩散,情况不容乐观,非常棘手。
主治医师直言,元母最多只剩下半年的时间,最短则说不准。目前只能采取保守的治疗方案,尽量延长寿命。
生离死别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和苍白。
元母知道自己的病情之后,有种出乎意料的坦然,元锦诗却忍不住大哭起来。
晚上十点,回到湛庐公馆。
元锦诗刚放下行李,就直奔衣帽间,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
陆尔站在门口,看着她的纤细身影,“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看阿姨。”
元锦诗取下一件连衣裙,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打算一会儿就去医院陪床。你明天还要上班,不用陪我。”
陆尔立刻皱了眉,语气有些严厉,“元锦诗,一天一夜不休息,你是铁打的么?如果你病倒了,阿姨怎么办?医院里有四位护工照顾阿姨,你去了睡在哪?”
听着这些质问,元锦诗的取衣服的动作缓缓停下,手臂无力地垂在身侧,眼泪毫无征兆地砸了下来,“我只是想多陪陪她。”
她的声线带着颤抖的哭腔,陆尔一颗心瞬间就软了下来,走到她身后,紧紧把她抱进怀里。“有我在,你好好休息一晚,我保证阿姨会得到最好的治疗。”
他的怀抱宽阔有力,元锦诗轻轻扯住他的衣襟,像抓着救命稻草,让她感到安心。
她抬起湿漉漉的眼睛,发现他眉眼泛着红,是因为熬夜太久的缘故。
在LaGrandeTableMarocaine餐厅里,他接到电话,刻意隐瞒下元母生病的事,从马拉喀什到卡萨布兰卡三个小时,让她在车里好好睡了一觉。
而他却一直联系国内的专家医生,一整趟回程几乎是连轴转,从来没合上过眼。
眼泪把衬衣晕湿了一片,元锦诗重重点了点头,“我好好休息。”
冲了澡,躺在主卧床上,元锦诗仰面躺着,毫无睡意,陆尔打开落地灯,把她搂到怀里,
她埋头在他的胸膛上,看见暖黄的灯光,眼中渐渐没有了焦点,突然轻轻说,“其实我妈妈这半生很不容易。”
“外公外婆很早就患病去世了,妈妈为了偿还医药费,只好把祖宅卖掉,她和爸爸分开后,再也没有恋爱结婚过,这么多年,都是她一个人抚养我长大。”
“妈妈一开始在芭蕾舞剧团做演员,可是跳芭蕾是一碗青春饭,年轻的白天鹅换了一茬又一茬,妈妈只能跳黑天鹅作陪衬,她热爱舞台,只要站在舞台上,就觉得所有的苦都烟消云散了。直到后来,妈妈检查出心肌缺血,她再也跳不动了,只能放弃舞台,去教小朋友跳芭蕾。”
“我们相依为命,一天天的掰着手指过日子,转眼就是二十多年。”
“小学的时候,爸爸找到了我,他偷偷来看我,放学之后总是带我去吃汉堡薯条,我吃的特别开心,回家之后就不愿意吃晚饭。一来二去,爸爸来找我的事情就被妈妈发现了。”
她想起来这些事,忍不住想笑,可眼泪却唰唰流个不停,“她带着我搬了家,转了学,再也不让我和他见面。我总觉得爸爸是爱我们的……”
她一边擦眼泪,一边喃喃地说,“可如果他爱我们,为什么又娶妻生子呢?妈妈恨他,我也永远没办法原谅她。”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淌了满脸泪痕,勉强对着他笑了笑,绝望和无助毫不遮掩。
陆尔沉默着听她说完,潋滟眉眼也泛起沉重哀伤。
过了很久,他抚上她瓷白的脸,伸手把她的发丝绾到耳后,“想哭就哭,别忍着。”
他的指尖温度很温暖,让她感到贪恋。
元锦诗收拾好情绪,摇摇头,“不哭了,你今天好累,把灯关上,我们早点睡吧。”
他畏光,只要有一点光亮就彻夜难眠。
她全记着呢。
元锦诗仰起头,在他下巴上吻了吻,“有你陪着,我不怕黑的。”
她身上的气味馥郁香甜,时间在这一秒凝固,陆尔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传出胸腔。
盛夏的午夜,彗星来临,银河散落,天父教人慈悲,天使教人善恶,而她教他如何去爱。
……
这一个月,元锦诗在摩洛哥录制《东方餐厅》,《千金令》却在国内掀起了一阵收视狂潮。
古装剧《千金令》双网收视率破2%,大结局当晚,更是打破了《盛世浮华》创下的收视纪录。
元锦诗作为热播剧的女主角,人气居高不下,微博粉丝一夜之间涨破千万,除此之外,还得到了「京华奖」的最佳女主角提名。
三个月前,经纪公司为她签下了某高端化妆品的品牌大使称号。
元锦诗为人低调谦逊,私生活无不良记录,成功取得了品牌方的信任,这次《千金令》的大火,更增加了了品牌方对元锦诗的信心,决定签她为某高端化妆品的「亚太地区代言人」。
拥有两部热播古装剧傍身,得到主流奖项「京华奖」的提名,拿下某高端化妆品的「亚太地区代言人」……从寂寂无名的十八线小明星一路走来,这些荣誉,正式奠定了元锦诗一线小花旦的地位。
回国的短短几天,代言邀约和剧本如雪花一般纷至沓来,元锦诗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把元母的病情告知了李岚和白檬,希望把代言邀约和影视剧本都先推掉,未来的半年时间,她想专心陪伴元母。
……
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雨,把夏日的闷热洗刷干净。
老城区的夜晚宁静祥和,摇着蒲扇的老人在月光下乘凉。东边家的小猫喵喵叫,西边家的小狗汪汪回应。
推开玻璃窗,凉爽的晚风立刻吹进来,白檬坐到电脑前,打开数位板,准备绘制今天要更新的漫画。
《总裁与咸鱼小姐》完结之后,她征询过元锦诗的意见,才同意了出版的事情。
第一批漫画印制了五千本,刚一上市,就被狂热的粉丝抢购一空了。出版社惊喜交加,联系她再加印七千本,她欣然同意了。
白檬很喜欢美术,当年如果没有追随齐霄的脚步报考经纪专业,大概率会成为一名美术生。
有了《总裁与咸鱼小姐》的创作经验,她开始构思新的漫画,目前新作品已经连载到第十话了。
白檬正在专心画图,手机突然想起来,她忘记看来电显示,径直接起了电话,“喂?”
电话那头,齐霄沉默了片刻,“是我。别挂。”
白檬嘴唇颤了颤,没说话。
一个月来,元锦诗在摩洛哥录制节目,不需要她陪同,她偶尔去DN开个会,其余时间清闲的很,每天都憋在家里画漫画。
一是她性格宅,不爱出门,二是她不想遇见齐霄。
“白檬,整整两个月,你不接我电话,不回我信息。连一个说清楚的机会都不给我。”
白檬拧了拧眉,觉得不可理喻——她不让他负责,难道不好吗?难道非要缠着他,嫁给他,为他「生猴子」,他才满意吗?!
她斟酌了下,说了句违心话,“齐霄,我们都是成年人,「那一晚」的事情我早就忘了,你也别记在心里了。”
齐霄怒火一下子就冲了上来,强忍着把手机扔出去的冲动,沉声说,“我现在在甜水巷口,你下来,我有话当面对你说。”
白檬正准备找借口拒绝,他又说,“今晚见过面后,如果你还是很生气,我再也不会打扰你。”
白檬这才松口,“好吧,我这就下去。”
她换了件连衣裙,跑到玄关换鞋,白父从书房探出头,“檬檬,这么晚了去哪啊?”
白檬后背一凉,干笑了两声,“爸,我出去一下,一个朋友在楼下找我,有急事。”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撒花、评论哦~
来晚了,抱歉~
第37章第三十七首诗
甜水巷口,行人寥寥,一棵巨大梧桐树,经历过几十年风雨,阵阵夏风拂过,枝叶沙沙作响。
齐霄挂断电话,倚靠在跑车一侧,仰头望着枝繁叶茂的梧桐树,眸光幽幽不定。
黑暗一向适合用来自我反省和窥探人心,尤其是今晚。
他比白檬大六岁。
小时候齐父齐母事业繁忙,他跟着爷爷奶奶住,好巧不巧,就住在白檬家楼上。
几乎整个童年,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都喜欢跟在他身后,
放学的时候,小姑娘就步履蹒跚地站在梧桐树下,奶声奶气地叫他小齐哥哥,手里的巧克力拿了半天,不舍得吃,非要留给他吃。
齐霄的奶奶一直想要个外孙女,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笑起来又软又娇,搂着奶奶的脖子不撒手,真把齐霄的奶奶乐坏了。
奶奶总喜欢带她来家里,为她做甜点,给她买漂亮裙子,简直是当作亲外孙女来宠。
齐霄和父母交流很少,唯一的奶奶也被人霸占,一开始,他觉得这个爱撒娇的跟屁虫可恨又碍眼,总是忍不住逗弄她,把她弄哭了,再把她哄好。
无聊又有趣,这是12岁之前的齐霄最热衷的事。
后来情窦初开,齐霄开始收到各色表白,隔壁班花追到甜水巷口,红着脸递上一封粉色情书,然后鼓起勇气,踮起脚送上一个香吻。
齐霄愣在原地,还没回过神,就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粉团子气鼓鼓地站在梧桐树下,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委屈瞪着他,“那个姐姐……为什么要亲哥哥?”
她的声音娇滴滴的,齐霄怕她把奶奶引过来,急忙跑到她跟前,弯下腰抱她。
她埋在他怀里,越说越委屈,“奶奶说齐哥哥长大会娶我的,怎么可以被别人亲?”
男孩子的恶劣天性上来,故意说,“那都是骗你的话,你爱哭又爱撒娇,我才不会娶你,会娶别的女生。”
奶娃娃愣了愣,然后“哇”的一声,哭的更加惨烈,齐霄扶额,觉得自己真是犯|贱,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为了哄好小姑娘,齐霄抱着人去买了巧克力冰淇淋,还亲口许诺了丧权辱国条约——「齐哥哥长大要娶我,就算不娶我,也不能娶别人。」
梧桐树下,大手握着小手,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12岁那年,齐霄去了S市数一数二的私立学校读书,爷爷奶奶也搬离了甜水巷,那个爱撒娇爱哭的小姑娘,也渐渐淡出了他的生活。
他的成绩一直很好,在全国奥数竞赛中多次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晦涩难懂的试卷,对别人来说是考验,对他来说,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
读一流大学的金融专业,出国留学拿下MBA学位,然后继承齐氏集团。他是家里的独子,父亲母亲把一切为他规划的明明白白。
当时齐霄长相英俊,成绩优异,家世显赫,在学校里是「校草」「学神」级别的人物
18岁那年,齐霄读高三,抱着篮球经过初中部,看到一群嘈杂的新生。
他一眼认出人群里的女孩子——她梳高马尾,大眼睛澄澈明亮,清秀脸庞上依稀可以看见小时候的影子,不知道她是否还像小时候一样,爱哭爱撒娇。
齐霄想上前搭话,可她只看了他一眼,就躲开了目光,身体也转向另一侧。
她已经不认识他了。
齐霄觉得不可理喻——他还记得她,她凭什么忘了他?
高考后,齐霄和齐父关系恶化,脑子一热,报考了一所艺术类院校,从此投身演艺圈,星途一路扶摇直上。
后来,她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四年后,作为新人经纪助理进入DN工作。
她入职那天,他抛开经纪人和保镖,走到她面前,还没开口讲话,她就和别人一起恭恭敬敬叫他“齐哥”。
谁要继续做她的哥哥?
可她看向他的眼神陌生无比,胆怯无比,连和他说话都打颤
齐霄很生气。
他怕自己想少了,又怕自己想多了,想触碰,又缩回了手。
于是兜兜转转二十四年,他赢得一场旷日持久的失恋。
后来,在「苏·宴」见到她,她故作谈笑风生,两只手短暂交握,悸动从十指传到胸腔,齐霄知道,他的心门已经失守。
再后来,他带她出席家宴,带她见好友发小……堂堂金马奖影帝,竟然分不清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演戏」,还是「出于真心」。
直到pub那一晚,被人灌了酒锁在房间,她醉的一塌糊涂,攥着他的衣角娇娇软软撒娇,无意识叫他,“小齐哥哥……”
一次又一次,她颠覆他的世界,打乱他的直觉,
他的血液沸腾,城门失火,俯身把她压在身下,令她化作池中一尾干涸的鱼,推也推不开,只能攀附他的臂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呜呜咽咽求饶。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