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话时的语气是平静的。
毕竟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那时的记忆他早就已经记不明晰。唯一能够证明他的确经历过那场飞来横祸的,就只有肩膀上这道窄窄的伤痕,和直到如今也尚未被治愈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可沈念的动作,却在他话音刚落的一瞬间,凝滞了。
回忆恰似翻涌的海浪,视线中那一点红痕刺入脑海,随之而来的惊诧和恍然在心中骤然翻起滔天巨浪。
金红交织的车流,喧嚷嘈杂的人流。在车撞向人行道的最后一刻,他抓住那个男孩的手把他护进怀里,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皮肉被硬生生割开的痛。
在他因剧烈疼痛而混沌的视野里,是一大片一大片,晕染开来的黑色。
那是他流出的血,本该是炽热的红,在黄昏暮色下却浓郁似墨。
他痛得视线模糊,几乎要失去意识,可就在这时,耳畔却突然响起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有人抓住了他的手。
从晕眩中清醒时他仰头望向天空,眼前是繁星微湛,静谧的夜空降下夏日庞大静匿的暮色。
那个被他救下的孩子缩在他的怀里颤抖。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就这么映射着万家灯火,无助地仰望着自己。
心里的所有慌乱和后悔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他眯着眼努力地聚焦视线,抬起的手颤抖着想要替那孩子擦干脸上的泪。
可伸出手他却发现自己的手臂因为刚才的撞击落下了一大片鲜血淋漓的擦伤,黏腻的血珠沿着腕骨淅淅沥沥地往下淌。
会吓到他的。
他这样想着,慢慢收回了手。
怀里的人哭得更大声了,抓着他的那只手轻轻摇晃,像是害怕他会闭上眼就这么永远睡过去。
于是他低下头,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在众人的呼救声和心跳的沉重震颤里把那个哭到发抖的孩子轻轻抱紧。
别哭,别哭。
好孩子,现在没事了。
闭上眼睛睡一觉,把这一切都忘掉吧。
不记得好啊。他垂眸,睫毛映下的阴翳有着蝶飞双翼的美感,微凉的指尖在那道泛白的疤痕上轻柔摩挲。
这种事记起来也只是徒增烦恼罢了。沈念眸光微暗,还是忘了来得干脆。
傅予城猛地僵直了身体。
他没想到自己的身体会对那人的触碰这么敏感。
那人的指尖在那道疤痕上飘忽着游移,分明是再平常不过的触碰,却让他浑身颤栗。
像是蜻蜓点水般无意地撩拨,指尖有着举棋不定的挑逗感。越是轻缓的,不着边际的碰触,越能把感官无限放大到极度的敏感。
可偏偏对方还对此毫无察觉,只是低着头犹自自言自语。
沈念他压着嗓子低低喊出对方的名字,微微嘶哑的声音里似乎竭力隐忍着异样的情绪。
沈念后知后觉地发觉自己的反应有些反常,原本想要转移话题把这个意外的插曲带过,低头却见那人的眼神专注得像是要把他刻印进眸中。
像是坠入了一片苏醒的熔岩。
那样的专注,滚烫,让人心悸。
滴答
一声轻响,像是什么割裂了空气。
骤然加重的心跳声里,傅予城听见咔嚓一声,像是子弹在枪里上了膛。
他伸手按住那人纤细不盈一握的腰肢,崩塌的理智在加速流动的血液里彻底粉碎,只剩下掌心炙烫的温度,就这么一路从指尖燎烤至心口。
两人之间的距离骤然缩短。
不过几厘米的距离,近得视线都无法聚焦。气氛里有了千钧一发的力度和急迫感。
他想,如果这时候沈念低下头,他一定会吻上去。
可是他不敢。
腿疼的话就坐在我腿上吧。沉默着把眼里不敢示人的情愫藏进阴影里,他低下头抱着那人的腰,然后把他轻轻放在大腿上。
他害怕沈念会像那时一样哭。
他怕自己,受不了那样的痛。
第7章星光
不用了。他撑着那人的肩膀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左腿还在发抖,大概是因为止痛药起了效果,他不觉得痛,只是小腿使不上力气。
傅予城把他抱起来放在床上,他的脸埋在松软的枕头里,呼吸不畅,却让肺腑都满盈着日光微微灼热的香气。
他说,他今晚想留下来。
他看着窗外的雨,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江南的盛夏总是多雨,厚重的乌云层层叠叠地堆砌,像是被揉皱的布块,顺着编织的纹络淅淅沥沥地滤下雨水。
半夜窗外的天空雷声大作,硕大雨滴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上。
沈念在隆隆雷声里被自己的梦弄醒,没梦见什么恐怖的,就是梦见自己的腿断了。
左腿有点痛,大概是止痛药的药效过了。他从床上爬起来给自己拿了两粒药,就着桌上的凉水吞进了肚子里。
沙发上的人睡得很沉,修长的四肢蜷在小小的沙发里,盖在身上的薄毯早就落在了脚边的地上。他扶着墙走到沙发边,艰难地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薄毯轻轻盖在那人身上。
这时窗外又惊起一声雷,像是从很远的地方翻滚而来,再紧接着闪电,一时间眼花缭乱。
深夜的空气冷得像是入了秋,八月流火,九月伊始,江南的夏天快要结束了。
他仰起头看见窗帘缝隙中发亮的雨和玻璃,傍晚的天气预报里说这场暴雨会持续好几天,也不知道雨停后,围墙外的木槿花还能剩下多少。
他躺回床上,心绪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飘向不知名的地方,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梦里的景象是上一个梦的情景再现,稚气的男孩哭着抓紧他的手,他的左腿血流如注,炽热的血顺着路的缝隙渗入地下,在黄昏暮色里洇染开大片大片浓郁似墨的漆黑。
后来他醒了过来,屋子里胧着一层乌云的暗色,他看见几滴雨水顺着屋檐滑进了泥里。
沙发上的人已经不在了,浅灰色的薄毯被叠着整整齐齐放在一旁,他听见厨房里传来碗碟轻碰的叮当声,有人端着一碗粥和一个荷包蛋走到他面前,眼里水色明晰像是浸满了光。
人的感觉总是迟钝。
教他语文的老师在多年前曾经是个小有名气的散文作家,见过大城市的繁华,尝尽人生百态市井炎凉,偶尔课上到一半的时候他也会放下课本给他们讲些听不太懂的话。
他说他这一生过得糊涂。
十岁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是似水流年,二十岁的时候学会无病呻吟些青春易逝韶华易老,等到三十岁时一回神,才发觉在这个平均寿命七十岁的国家,他已经过完了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