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岑注意到她的视线,顺势举了举塑料袋,理不直气也壮:“这是我工资。”
然后从容地接下她的白眼。
李添晚上要回学校,因此跟邱岑顺了路,两人在路上随意吃了点,溜达着往大学城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当是遛食了。
邱岑偏头看他,突然就想起了还没认识那会儿,有一回胖哥喝多了,直接跟炮弹发射似的撞到胡大伟,那时候他也吓一跳,一抬眼,就看见了李添。
那双黑暗中的,发着幽光的眼睛,他到现在都记忆深刻。
这人的眼睛真的很好看。
而现在呢,他们认识了也不太久,却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打破了很多第一次。
他看着脚下的路,慢慢地放缓脚步。
李添并没有发觉他的刻意,而是自觉地跟着,与邱岑保持同一水平面。
道路两边稀稀拉拉的路灯明明灭灭,将两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要是这条路没有头多好啊。邱岑想。
随着两人越来越接近学校,路边的人也多了起来,多是大学生,有一起出来的朋友,还有压马路的小情侣。
路上也有几个镶大的小姑娘,迎面而来时候还多看了两人几眼,有的还冲着邱岑打了招呼。
邱岑奇怪地笑笑,问得莫名:“她们为什么这么看我们?”
李添看着他眼里的光,跟光头强把熊大熊二骗走好去砍树那天的眼神差不多,默了默,“大概是你比较出名?”
邱岑凑近李添,故作神秘地小声问:“是因为我酷帅狂霸拽吗?”
“是。”他也小声回答他,懒得跟他计较,省得他一会儿又把自己吹上天,干脆直接围追堵截,承认了。
“......”
邱岑不满意地撇撇嘴,言不由衷:“还是因为你,人狠话不多的体校老大。”
李添摇摇头,“付宏志才是。你要说我是,他得气疯了。”
“他是图什么呢?”邱岑也不明白付宏志那样,天天屁股后头跟着几个杂毛,胸有成竹志在天下大摇大摆,时不时就叫些社会上的小流氓找人打架立威,在他看来,像是不太聪明的亚子。
不过也多亏了付宏志,才让李添被众人所知。
——能把体校老大打得进医院仨礼拜出不来的人。
再加上李添平时的习惯,脸上的表情拓下来能当扑克牌使,每天神龙不见首尾,一成不变的黑皮和饱含深意却冷漠非常的目光,让人不得不轻易得到一个结论——这人肯定是大学城隐藏的扛把子。
因此看到自己学校金贵的帅哥同学和体校扛把子凑在一起,还有说有笑的,说不好奇是假的。
李添并不回答,也并不想知道付宏志是图什么,甚至不曾把他当事儿,他感兴趣的并不是想这个。
“刚才的几个是你同学?”
邱岑一愣,又起了逗弄的心思,表面却不显出来,故作为难的样子,“不算是吧,是几个小学妹而已。”
“你人缘不错?”
人缘不错的邱岑想了想,刚才那些人里,有个小姑娘很眼熟,好像是李毅从大一就开始追一直到现在还没追上的,耳濡目染下,他认识并不奇怪,剩下可能是认识妇女之友林涧的、他帮过忙的,就不太有印象了——说到底还是长得帅。
因此他诚恳地回答:“还行。”
李添心下一动,似乎也发现了他在故意逗他,本想再问些什么的想法也没了,但他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心里不太舒服。
一时间,心中警铃大作。
邱岑还沉浸在“长得帅也是我的错”里无法自拔,因此并没注意到李添面上的不自在,继续不要脸地说着,“不过你放心,这些小姑娘也就只能看看我了,永远得不到我的。”
“...我没有担心过你。”脚下一趔趄,心中的不适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果然,跟邱岑这样跳脱的人待在一起,除非他闭嘴,否则任何怪异的心情都无法存在哪怕三秒。
眼看到了学校,李添本以为这人还得厚着脸皮变着法地夸会儿自己,得把词儿都用完了才肯回学校。谁知邱岑却乖乖跟他道了别,转身进了校门。
“......”怎么不按常理出牌?
他看着他顺着大路往前走,路上碰见了认识的人,站着说了会儿话,然后一起勾肩搭背地往回走。
那样肆意洒脱、积极乐观乃至厚脸皮的模样,他从没体验过。
想都不敢想。
感觉很新鲜。
于是他站在镶大门口,忽略镶大学生看到他投来的好奇目光,就这么看着那两个逐渐模糊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
邱岑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拼完了大半的汽车模型,手边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塑料块。
这辆迈凯伦还是他生日时候老邱送的,算算时间,已经三个多月了。
要是搁以前,早就拼完了。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要上课、打游戏,还要给李添兼职。
因此拼这个的进度就落了下来。
上回李添还问过他拼成什么样了,他说的是快了。
他瞅瞅手边的和盒子里剩下的部件,估摸了一下,抓点紧,正好赶着放假这两天拼完。
他准备快点把这个拼完,送给李添。
给土狗看看什么叫高端操作。
他这么想着,手上动作却不停,还默默地笑了起来。
因此当女王殿下端着水果推开门,看见自己儿子对着那一看就脑瓜子疼的汽车模型傻笑,她是不能接受的。
“...狗宝贝儿,拼不出来算了吧,我早就说不让老邱给你弄这些东西,”宋女王放下水果盘,担忧地上下撸了撸自个儿儿子的头,“现在好了吧,都走火入魔了。”
“啧,”邱岑歪歪头逃离魔掌,“我现在好得很,甚至还能下楼跑五圈。”
宋女王“吁”了声,在邱岑背后的床上坐下来,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语气里存着狡黠:“你刚才笑得那么猥琐,跟妈说......是不是有了?”
邱岑纳闷:“有了?”
“唉,”宋女王拍拍他,“有女朋友了?是不是钟馨?那个小姑娘可真好啊...”
“甭,”赶紧阻止她将要进行的一通夸,“你喜欢你跟她谈去。”
“你这死孩子,我不是替你着急嘛,你瞅瞅你都大三了,眼看着就成你爸那样的老男人了...”
邱岑哭笑不得:“那也不用你操心,啊。”
宋女王拍拍自个儿大腿,秀美蹙起,“怎么不用我操心了?你长得这样我以前是不担心的,可我看你现在这上哪儿都一个人背个包,我不放心啊。你妈我帮你留意多少了,你还不指着,要是我不管你了,你岂不是一辈子老光棍了?”
邱岑无奈,并不当回事儿,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手上继续拼着模型。
送女王还在继续:“远的那个钟馨,小姑娘漂亮人还好,你看不上,也行。那近的呢,楼上小丹多好,我几乎是看着她长大的了,跟她一块儿买菜跳广场舞时候都好好观察了,有稳定工作,还高薪,见天的跟我一块待着,不过最近倒是...”
邱岑听着他妈声音越来越小,本是当背景音乐来听的,此时有点不适应,顺便一问:“怎么不说了?”
宋女王站了起来,一声不吭。
邱岑回头看她,发现她直愣愣地看着墙,嘴里念念有词。
“...魔怔了啊?”
宋女王悠地低头看他,“狗蛋儿,我好像有快俩月没见着小丹了。”
“...”邱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闻言肩膀一塌,放了松。
“她不是天天看不见人么,我一个月都见不着她两回,能出什么事儿,你净瞎想。有那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管你们班那帮小兔崽子。”
“那能一样吗?”儿媳妇没了能不着急吗?
宋女王嗔他一眼,凑近了说:“你不是跟李添挺熟的吗,你问问他他姐上哪了。”
“不问。”
“你问问。”
“你自己问。”
桌上的水果被拿走了。
邱岑挑眉看他妈,他妈正瞪着他不说话,威胁意味十足。
啧。
“好好好我问。”
第三十三章
邱岑拎着大盘鸡推门进宿舍时动静有点大,这都没把胖哥吵醒。
胖哥只是翻了个身,续上了呼噜,两耳不闻窗外事,睡了个昏天黑地。
对这样的场景早已见怪不怪,他将大盘鸡的塑料袋放在桌子上,拍了拍大眼儿搭在窗外的腿,“吃饭了。”
“好嘞。”大眼儿一直在床上等着吃饭,听后一骨碌翻过身,顺着梯子滑下来,屁颠颠地蹦过去,坐在桌子边上。
瞅他那模样,饿死鬼投胎出来的都得自愧不如。
邱岑无奈地叹了口气,准备叫胖哥起床。
“别叫他了,”林涧放下手机赶忙阻止,“刚回来就睡了,看着挺累的。”
“...”
最近见胖哥的机会快赶上见班主任的频率了,为数不多的见到本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昏昏欲睡。
他那引以为傲的体重也是蹭蹭蹭往下掉,不到俩礼拜瘦了一大圈,喝送女王的减肥茶都没那么快,昨天李毅还奇怪胖哥怎么突然改了性子,开始热衷于减肥了?
当时大眼儿嘴里塞得鼓鼓囊囊,却还不忘发表意见:“别是打黑工去了吧。”
邱岑将伸出一半的手收回来,垂下了眼。
那天在杏花路看到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不说。
林涧正从塑料袋里拿盒饭,像是突然感应到什么一般,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不明显地蹙了下眉。
“唉。”大眼儿这粗神经的永远察觉不到异常,自顾自吃着东西,满脸苦闷。
邱岑:“怎么,还有东西不合您胃口呢?”
林涧笑笑:“刚才在床上打滚叫饿的不是你么?”
大眼儿翻了个白,顺势往后一倒,瘫在椅子上。
再次长叹一声,“大盘鸡怎么这么好吃,怎么就吃不腻呢。”
“得。”
俩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无奈。
三人吃了饭,打扫干净,又围着电脑打了会儿游戏,眼看时间就到七点了,胖哥那床才“吱吱呀呀”地叫了起来,床上的人一翻身,坐了起来。
“几点了?”
床下三个脑袋一齐看了看电脑上显示的时间,又一齐转过头。
“六点五十。”
“卧槽。”胖哥本因刚醒还迷糊着的眼一下瞪大,匆匆套了衣服,下了床。
从没见过他动作这么利落的大眼儿一惊,干巴巴地问道:“怎么了有事儿啊?”
“嗯,”胖哥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回答,“我们社团晚上有活动,我带钥匙了。”
林涧将信将疑,“你们社团以前怎么没见这么多事儿?”
胖哥顿了顿,脊背上的肉明显一紧,“这...这不刚开学吗,招新什么的,事儿就多。过几天就好了吧。”
“行吧,”大眼儿皱着眉微微点头,“那你别太晚了啊。”
胖哥一边应着他,匆匆出了门。
剩下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说些什么。
晚上盯着快熄灯,邱岑从床上下来,准备洗个漱睡觉。
每天一到这会儿,洗漱间人就特别多,都是赶着熄灯前还有点亮,匆匆洗漱,好回去踏实地甭管是睡觉还是玩儿。
洗漱间左右一共八个水龙头,角落里还放了洗衣机垃圾桶,脑袋顶上挂着些参差不齐的衣服。他们一层楼有20个宿舍,不算没住满的也得有六七十人,这会儿一大半都挤在洗漱间,火爆程度堪比超市卫生纸大减价现场。
邱岑拿着洗面奶刷牙缸子跟毛巾大剌剌地站在队尾,往前看了看,估摸着还得有五六分钟,准备回去拿趟手机再回来。
要不干站着太难受了。
就好比空着手上厕所,到了厕所脱了裤子,突然发现自己上的是大号,于是不得不再穿上裤子回去拿手机,才能放心地拉屎。
邱岑刚一转身,就看见林涧也拿着洗漱用品出来,趿拉着的拖鞋在地上划出一道道刺啦刺啦的声音。
他看着这人吊儿郎当地走过来,站在他身后,就打消了回去的念头。
“你这一年得费不少拖孩吧。”
林涧听见他的嫌弃也不生气,还状似认真地歪头想想,然后诚恳地回答:“四五双吧。”
“对了,你那双红的A锥后脚跟有点坏了。”
“我...”要不是碍着手上还有东西,邱岑这一巴掌就糊上去了。
一开始就说了,他跟林涧一个号,从来都是一双鞋养活俩人。
“唉你别动手,”林涧下意识缩了缩脖子,“等你过生日我再送你一双不就得了。”
“哦,”邱岑瞪他,“合着您一年穿坏我两三双鞋,就还我一双?我好吃亏啊。”
他低头看看林涧白白嫩嫩的脚,对比下自己的脚,想找出林涧脚的与众不同之处,“我头回见着能把鞋穿成那么寒碜的,你是吃鞋吗?”
林涧的表情难以言喻,“啧,我是鞋精吗我吃鞋。”
“你吃不吃随便,你能不能买双鞋,一个月的生活费比我多那么多,还老跟我抢鞋穿。”
林涧这人从不亏待自己,吃穿用度都得骚包地要最好的,前提是不用他自己动手。所以即使手里攥着的钱都花不完,也懒得去商场挑鞋挑衣服。再加上又不怎么出去,宿舍就放了两三套衣服换着穿,脚上一双拖鞋也够了。偏偏好巧不巧遇上邱岑这种嗜鞋如命的,那就真是撞大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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