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天记 !
“奥古殿下,将那魔头交给我们吧!”
平荒原,洪荒骨殿巨大的正厅之中,一位生得剑眉星目,身穿一袭青袍的男子跪坐于地,向着自己对面的那身形几乎有他十个大小,盘踞在一方的奥古小神王说道,口气淡漠而疏离:“如今局面太乱,有人不顾神族利益,颠倒黑白,事情拖的越久越麻烦,须速战速决,就不麻烦洪荒殿主跑一趟了,这份厚情吾不朽神王宫自然会牢记在心,日后必有报答……”
“我倒也没有想到,破锋神子竟然亲自来了一趟,只是这件事……唉!”
奥古小神王轻轻摇着头,低声叹了一句,似乎有些无奈。
对于眼前这人,他倒也不敢小觑,因为这青衣男子身份不俗,乃是不朽神王座下最成器的一个儿子,当初驻守白玉京的鬼木兄长,被人视为不朽神王将来的接班人的“小神王”,名唤破锋,专为了缉拿魔头方行一事,自妖地赶来了洪荒骨殿,想要立刻押他离开。
“呵呵,不顾神族利益……恐怕不顾大局,一心泄私愤的人才是颠倒黑白吧!”
旁边一人接下了话口,披着一袭绣了金丝的黑色斗逢,只露出了半张线条坚硬的面庞,他声音淡淡,不急不徐,缓缓向奥古小神王道:“吾亦是奉了父王之命,前来劝说洪荒骨殿,尔等忠于神主,此事大善之事,只不过这小魔头事关重大,牵扯众多,留他尚有大用,直接送给了不朽神王杀掉泄愤,那是暴餮天物,倒不如让我带走,加以调教,以充大用!”
“这个,太渊道兄代表了九幽神王的意思,在下自然也不敢拒绝,只是……”
奥古小神王也不答应,只苦笑了一声,轻轻摇头。
眼前这位可也不简单,乃是九幽神王的传人,名唤太渊,一身修为极其高深,却是在这要紧关头,与不朽神王想的一样,不朽神王派了自己最得意的儿子前来,想要提前将方行押走,但九幽神王却也派谴了自己最得意的传人赶来洪荒骨殿,想要得罪这件事,似乎还不仅仅是留下方行的性命而已,而是想要将他夺走,另有用途,已经与破锋针锋相对了好几日了。
十大神王之间,间隙不断,明争暗斗,他们这些各大族之间的佼佼者自然也不甚和睦,言辞之间,夹枪夹棒层出不穷,只是苦了奥古小神王,这些人身份不输于他,论及实力,也皆是堪搏散仙,甚至有传言说他们里面的一些佼佼者,已经拥有了可以搏杀真仙的实力,这等实力的人已经有资格获封神王了,只是资质不够,这才只能屈居“小神王”之列而已。
而更让奥古小神王头疼的,却是另外几个一言不发的人。
此时的大厅之中,除了他与不朽神王宫的破锋小神王、九幽神王宫的太渊,还有一个身材高高瘦瘦,穿着一袭长长的黑袍,半边身子似乎都隐藏在了黑影里的男子,那人名唤双生,乃是永暗神王的传人,代表的是永暗神王宫的意思,此前他曾经得到了不朽神王的邀请,出面追杀方行,只是入了魔渊之中,他选择去了白骨山的方向,据说在那里与白骨山里面隐居的某位神秘存在大战了一场,无人知晓胜负,只知道他赴伤而归,但并不致命……
但也因着这一事,耽搁了追杀,暂回了永暗神王宫一趟,再回来时,却已经态度大变,不再是追杀方行的一员,反而代表了永暗神王宫的意思,想要保下投效神族的方行!
永暗小神王双生的旁边,却盘坐着一位剑客,身穿古袍,脚蹬麻鞋,手边放着一柄骨柄长剑,一直静静的盘膝不语,此人乃是小仙界不世出的仙苗,薛令徒的师兄,据闻乃是十二小仙苗齐力培养了出来的一位天才剑修,名唤“凶道”,这一次却是小仙界收到了无间神王的传信,若是不将方行夺去给他,那么小仙界所有的年青一带都要给丧命于会稽山一战的“闪电子”偿命,因而小仙界才把这个宝贝疙瘩放了出来,希望夺回方行,平息无间神王的怒火。
而最后一个则更是让人哭笑不得,正懒洋洋的坐在不远处的一张巨大玉床之上,上面铺着厚厚软软的珍奇兽皮,脸色苍白的年青人却生了一双猩红的眸子,只顾着与身边的娇美侍女**,哪怕是面对着这些在三千神族里面,也皆是身份不俗,堪称神王之下最强一辈的各路神族高手与神子或神王传人一列,他也是满面看不上的倨傲模样,狂傲到不可一世……
而这位,却是沧澜海来人,龙子龙孙之中排名第四的敖狂,亦是这一世的龙子龙女之中,除了长公主敖贞之外名声最响之人,他也是代表了沧澜海的意思,前来洪荒骨殿要人的!
可以说,如今的天元大陆上除神王之外,身份最尊贵,实力最强横的人全都在这里了!
让奥古小神王头疼的原因便在这里!
当初薛令徒献策,说方行投效的事情,搞的越大越好,到时候不朽神王与无间神王必然会一心斩了方行泄愤,但肯定也会有别的神王出面,希望保住方行,这厮说的倒是不错,事情进展确实如他所料,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搞的越来越大,不朽神王立誓必杀方行,远在域外的无间神王也立誓必杀方行,可镇守神州的九幽神王与镇守南瞻的永暗神王却都露出了希望可以接纳方行投诚的意思,就连沧澜海那位野心勃勃的人都参与了进来!
一开始也是各露一下口风,彼此试探而已,到得后来,却直接派人来抢了。
他们自己不好直接动身来洪荒骨殿,却都派了自己手下最强的小辈前来。
其中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抢人,或是预防其他人抢人!
骨族神子破锋、小仙界天骄凶道代表不朽神王与无间神王的意思,必杀方行,万不可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