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在郑莲朝爱上自己后,亲手杀掉他。
第32章大太监(2)
从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基本了解世界资料后,确定好攻略大方向,孟晚便向负责看守他的小太监们搭话,一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二则可以借小太监之口令郑莲朝知道,她孟晚是真的打算讨好他。见惯风雨的阉人,站在风口浪尖上,已经没有心力去谈感情,这时候最叫他受用的不是刻骨铭心,好像要将人焚烧成灰的爱意。——突然爱慕一个阉人,未免也太过虚假。
他需要的是陪伴、照顾、温柔小意。是能叫他放心地舒缓片刻的温柔乡。孟晚现在这个身份,扮演这个角色,再适合不过。两个小太监年纪不大,都不过十三四,心思再深,在孟晚这个历经多世的人精面前也不够看,加上孟晚演得真诚,问的又不是什么机关大事,三言两语,便叫她将郑莲朝的喜好套了个底掉。
夜色将深,孟晚洗漱后被小太监们带到郑莲朝的卧房。
并不算豪华,十分简朴的摆设,只蓬松柔软的床垫与被子,提醒着这里有别于其他的下人房。
她披散着头发,只着中衣,坐在床边。方才过分烫人的热水与这几日牢狱之灾将她蒸得昏昏欲睡。
“吱呀——”
郑莲朝推开屋门,见到她蜷缩在床边安稳睡着,气不打一处来。
他在外面受了一肚子气,旁人就别想安生,气冲冲走到床边,一把将孟晚推醒,郑莲朝质问:“谁叫你睡在这儿的?”
孟晚坐起来,迷迷糊糊揉了揉眼,因为没睡醒,声音软乎乎的:“唔?咱们不是要当夫妻么?”
郑莲朝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夫妻?”他打量着孟晚,故意道:“往前看着你胆子小得跟只兔子似的,这会儿胆子倒大起来了。孟二姑娘这是要勾引咱家?”说着,他咧嘴一笑:“知道太监都怎么用女人么?”
果真和只兔子似的,不过一句话,眼睛和脸皮都红了。那红一直从耳根蔓延到脖颈,被雪白的里衣盖住,郑莲朝收回目光,嘲讽道:“知道怕了就滚。院子里有的是客房,叫人给你收拾一间。咱家欠你人情,今儿也算救你一命,至此两不相欠,你安安生生在院子里待着什么事都不会有,若要惹是生非,就不要怪咱家不顾念旧情。”
孟晚轻轻蹙起眉头,这待遇,与资料里的孟萦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那就赶紧滚。”
说罢,郑莲朝一屁股坐在大床上,疲惫地闭上眼。
他累得很,不想多说话,连脸上的脂粉也不想卸。
一只小手探过来,要脱他的外衣:“公公,孟晚给您宽衣。”
郑莲朝脑仁儿突突得疼,张了眼就要骂,却对上一双清凌凌的眼。
那眼里没有常见的鄙夷、怨憎。
郑莲朝还是头一次,这样被一个女子看着。
头一次以男人的身份,被女人讨好着。
郑莲朝语气软下来:“咱家今日很累,你先去客房。”
孟晚被小太监们带走,郑莲朝眯了一觉,清醒些,洗完漱,便情不自禁想到那双眼睛。
真是极漂亮一双眼。
第33章大太监(完)
打这起,每逢回来,郑莲朝总要发现卧房亮着灯。说不走赶不走,一来二去,只好任她待着。一开始只一人,后来加上一桌饭。身为东厂厂公有忙不完的事,为方便,往日来院子住的日子不足十之二三。逐渐地,十天里有七八天郑莲朝要风尘仆仆赶回来,不为别的,就为那一份被伺候的舒坦。他知道自己有点上瘾,却并不放在心上。弱柳扶风的貌美女人,没有一点威胁,实在是太让他放心。
但好景不长,随着时间推移,太后忌惮起郑莲朝的权势,被两面夹击,郑莲朝越来越忙。
这夜,郑莲朝正在东厂审讯犯人,突然一个垮着脸的小太监行色匆匆跑过来,俯在他耳边:“公公,太后将孟姑娘召进宫去了!”
“什么时候的事?”
“白天的事,刚传过来消息,说实在喜欢,要借孟姑娘一段时日。”
郑莲朝沉下脸。太后是被宫墙困住的疯婆娘。说不信任郑莲朝,他这个厂公是太后一手扶持上来的,且就算是现在,没有太后支持,位子也坐不稳。说信任郑莲朝,最近又总和皇帝一起给他使绊子。抓不准太后的想法,郑莲朝迟疑片刻:”先不要慌张,回府等消息去吧。”
与孟晚相处得不错,小太监犹豫再三,临走前咬咬牙问:”那孟姑娘怎么办?”
郑莲朝垂下眼:“她啊,听天由命罢。”
与众人猜想得不同,这边孟晚在宫里并没有受磋磨亦或成为古井里一具新鲜尸体。她利用现代知识,当太后的化妆师当得津津有味,风生水起。
资料里显示,后期郑莲朝反杀太后实在是迫不得已。
如果能在初期巩固好二者关系,郑莲朝不会反,而孟晚也能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平衡,令自己在郑莲朝心中的地位,一步一步变得重要。
孟晚成了太后身边的红人。
可怜的孟萦与年轻皇帝被没有失势的太后忍不住害死,连与郑莲朝相认的机会都没有。在孟晚的影响下,太后自己做了女皇。她总要问孟晚的意见。孟晚就是她身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心腹。
荣光万丈,受尽讨好。
几乎是所有人,包括郑莲朝都认定,孟晚会在得势后用霸占她的死太监的鲜血洗去耻辱。
可孟晚没有,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
她一如既往地照顾郑莲朝,仿佛真是他的小娘子。
可怎么会?
女皇有日绷不住问:“孟卿,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四下无人的御书房,孟晚恭敬而又肃然:“回陛下,臣既嫁入郑家,便一辈子是郑家媳妇,死后也要入郑家祖坟的。”
笑话,又不是什么皇亲贵胄,况且被卖入宫的阉人,都是被爹娘抛弃的,即便日后回乡,也是家中污点,还有什么祖坟。
女皇用杯盖拨了拨茶水,漫不经心瞥眼屏风:“嫁?”
孟晚忽然想到什么,微微抬头,露出双明亮而充满生机的眼眸。奇了怪,这人心思诡秘,手段狠辣,偏偏有这么双干净的眼睛。
“陛下,上回您说臣事情办得好,可允给臣个愿望。”
女皇颔首,谋算着这小姑娘是想升官了还是想借她的手,光明正大脱离郑太监。
谁知小姑娘眼底荡了些羞:“臣还未有过婚礼,也未有正经婚书。能否求陛下赐婚?有您祝福,想必臣与郑郎定可百年好合。”
女皇一时语塞:“你可想好了?帝王赐婚,只有丧偶,没有喜离。”
“臣想好了。”
孟晚走后,女皇招呼屏风后的人添茶:“郑郎,呵。”她打量着郑莲朝。
美则美矣,却是个奴才,还去了势。
孟晚图他哪点呢?
疑惑,但无关紧要。孟晚嫁他对自己也有好处。那样算无遗漏的女人,真与贵族世家联手,她能放心?就算她能压得住,日后她死了,孟晚还年轻,新君主怎么办?总不能将江山给个外人。所以孟晚被误会,被鄙夷,一生无子也好。这么想着,女皇笑道:“怎么样,这回孟卿的心思你知道了?你这奴才,倒是好命的。”
郑莲朝也笑,柔声道:“是。”
婚书赐下,大婚当日,孟晚要000查好感度,居然还是60。
她坐在喜床上,百思不得其解。
夜幕低垂,宾客散去,新郎官扬手退去众人,喜帕还遮在孟晚脸上,看不到郑莲朝的神情,只能从低处看见,他缓缓走了过来。
酒杯递过来:“先喝合卺酒。”
那声音低柔温润,孟晚猛地掀起盖头。
这是个与郑莲朝有七八分相似的男子。眼里带笑,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看起来,真是不知比那阴郁折磨人的太监强了多少。
她站起来,逼视:“你是谁?”
男子笑容僵硬在脸上,她眯了眯眼:“易容的?你可知刺杀朝廷命官是何罪名?”边说边向屋正中踱步,墙壁上挂了道尚方宝剑,孟晚毫不费力取下来,指向那人:“这是陛下赐给我的宝剑,上谏君昏,下斩佞臣,无名小贼还不跪下!”
那人腿软扑倒在地。
孟晚确认这真不是郑莲朝了。毫不心软,将宝剑架上美男子脆弱的脖颈。
美男子涕泗横流地表示这一切都是郑公公的安排。至于他,是郑莲朝的亲弟弟。
片刻后,孟晚打开房门,将五花大绑的美男子丢给护卫:“你们主子在哪?”
郑莲朝没有走远,拜完堂换了人后,一直在书房等消息。思绪杂乱。一会担心假货会不会被其他不知情的下人认出来,一会判断孟晚能否认出来,一会又琢磨就算开始认不出到了那一步也会认出,她会怎么办?会生气,愤怒,翻脸与他恩断义绝,还是为了那张脸顺水推舟,认为他识时务?她顺水推舟,他要怎么做呢?
关于孟晚为何不报仇且对郑莲朝不离不弃,全天下都疑惑。但追根究底在乎的,除了当事人怕也没别人了。
他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可取之处只有这一张脸了。
可要是容颜老去,或者有另一个人,也有这张脸呢?
正想着,书房门被推了一下。
他皱起眉,抬眼,要呵斥心腹不按规矩办事,就看见要呵斥那人缩手缩脚跟在穿着红嫁衣的女人身后,女人拿了宝剑,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郑莲朝气势莫名矮了一头。
孟晚要那小公公下去,小公公看向郑莲朝,郑莲朝点头了,才麻利跑下去,路过门口,贴心地关上门。
“今儿和我拜堂的是谁?”
郑莲朝庆幸自己坐在椅子上,不然现在手脚发软,不知要露出什么丑态。
目光掠过锐利剑锋,他强撑道:“是我。怎么?要杀了我?”
宝剑被拍在桌上,他定了定心声:“孟大人怕是忘了,我好歹也是有个厂里闲职,算是朝廷命官。”
“我不杀你。”
郑莲朝呼气,稍稍放下心,下刻,被女人揪住领子,不得不前倾,胸膛压在桌面。女人的眼里烧了一簇火:“我不杀你,不是因为你是朝廷命官,是因为认定了,你是我的丈夫。莲朝,我的丈夫,你为什么要将别人塞进我的房里?”
郑莲朝眸子颤了颤,想巧舌如簧地解释,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静默中,女人低低叹了口气,吻上他的额头,脸颊,嘴角:“别再这样试探我了好么?我不要别人,只要你。”
他的声音干涩,几日未饮水似的:“为什么?”
“能有为什么?”听到好感度达到99.999……,孟晚笑容变得温柔:“见你第一眼,就看上你了。当时就想,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男子,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你是惊艳我年少时的梦,今后再遇见什么样的人,都觉得黯然失色。所以只要你,只有你。”
……
孟晚在这个世界呆了三十年。
阉人多病,寿命都不长,郑莲朝将病死时候,好感度还是99.999……
孟晚近乎放弃任务,直到他咽气前秒,才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恭喜宿主,攻略成功。]
她愣了愣,冷静地提起屋内宝剑。
任务要她,亲手杀了他。
第34章校霸(1)
二零一二年,夏。一连几个雨天,难得放晴。阳光从窗外打进来,落在教室最前面圆钟不停转动的秒针上,黑板前,男性监考老师拿起玻璃杯,喝了口茶水。
期末考试最后一科历史,还剩半小时答题时间,多数学生已经将答题卡书写完毕,正在检查。静悄悄的教学楼,在这个时间段,连脚步声都放轻,只有翻阅试卷的哗啦声。
女性监考老师是这个班的班主任,教语文,素爱穿改良版的旗袍,一双白色矮跟鞋轻轻地,路过一列列过道。
她的目光投到一个又一个试卷上,忽然,顿了下,脚步声也随之停住。
孟晚被人点了点肩膀,混沌的意识才突然清醒。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在耳边:“孟晚,怎么还不涂答题卡?”
眼前,试卷上的字迹逐渐清晰。的确是属于自己的。试卷边用工整的黑水笔写着:一年五班。
孟晚抬起头,水润的杏眼瞪大了,颇有些说不出话的欲语还休。女老师以为她还在为刚才举报同学耿耿于怀,安慰道:“驰笙这事不怨你,好好答题。”
这个世界的资料还没有传来,孟晚只能将心中的惊愕压下去,嗯了声,低头审视试卷。
女老师与望过来的男老师对视一眼,摇摇头,默默离开。
答题卡上,主观题已仔仔细细写好,还剩客观题没涂,越看越惊,越看越熟悉,孟晚迅速涂好卡,五分钟后,这个世界的资料才在脑海中呈现。
头一眼瞥见的就是任务对象的名字:驰笙。
逐渐地,孟晚的眉头越来越紧,她忍不住问系统:“这世界的驰笙,怎么与我认识的那么像?不,不单单是像,简直一模一样,就是一个人!”她看一眼资料卡,再看一眼无比眼熟的班主任。这时候的小王老师还很年轻,刚毕业没多久,也没有孩子,充满了年轻老师的朝气与温柔:“还有其他人......在驰笙世界里出现的孟晚,不就是我么?是怎么回事?”
系统人性化地摇头,诚实道:“不知道,不过可以发邮件询问上级。”
“什么时候能得到回复?”
系统迟疑道:“不好说。毕竟你知道的,像我这样的系统有很多。”
孟晚摁了摁太阳穴:“没有加急制度?”
“没有。”
起身交卷,收拾好东西,背着书包去外边探索新世界。系统不靠谱,只能靠自己。
从走廊的窗外望出去,是一片绿茵茵操场,与高高看台。
一切与记忆里的高中如出一辙。
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样一个世界。
孟晚长长呼出一口气,打开手机。
2012年7月25日。
她的眼皮跳了跳。
如果这个世界真与真实世界无限重叠,那么这正是她发现驰笙秘密的第二天。
前一天她的数学大题没有答好,又因为突然回家,发现了自己身世的秘密,她是被领养的孤儿。
到家时,爸妈正在为要不要让她念大学而吵架。
不能回家,不想回寝室,冒着雨,回到教室,凳子刚坐热,就见一个穿着短裙的人影推门,匆匆进来。
居然是班里的倒数第一,驰笙。
孟晚对这人没什么更多印象,也不感兴趣,更不想有什么过多牵扯。哪怕见到如此奇怪的一幕,也赶紧低下头。但他甩了甩短发,甩孟晚一眼水珠子,孟晚就没忍住瞪他。
这时候的孟晚才十五岁,脸嫩心思浅,那点反感不必说,就能被人一眼望穿。
这么大的雨,充当考场的教室里居然有人。驰笙原本骇了一跳,赶紧就要走,但一看见孟晚脸上的反感,离去的脚步便停下来。
因为淋了雨,瘦削的脸颊苍白地过分,大摇大摆走到孟晚身边,湿淋淋的鞋,一下子踩到凳子上,整个人几乎要将孟晚罩住。随即扬起一个古怪的笑:“还看?知道看见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明明恶劣又嚣张,眼里溢出的难过,却让从来对周遭漠不关心的孟晚心悸了一下。
那双眼浅粼粼的眼情绪外露。
驰笙无法形容那时候的感觉,只知道,那是一种比反感还要教他厌恶的情绪。
“啧。”他撇撇嘴,眸子黑亮,放出狠话:“别让我再遇见你。”
gu903();然后一个猛转头,冲出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