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你看看?余非把手机举到魏秋岁的面前,这个地方离这不远,我们把车停旁边,走过去都行。

魏秋岁看完说:好,我把车挪一挪。

两个人把车停在了路边确保不挡路的地方,在大雪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魏秋岁手上捧着余非的手机找路,手机带着他们二人一路前行,走了大约十分钟,余非便眯着眼看见前方的路边停着一辆车。

走近了才发现,根本不止一辆车。车在道路两边停了七八辆,一直蜿蜒到了前方一个小楼。

在昏暗的环境之中,小楼暖黄的光就显得温暖。

是这个吧。余非再三确认后,无奈地撇向四周,被困在这鬼地方的人还不少。

两人进了小楼前的院子,有人几个人站在屋檐下看雪抽烟,见到他们俩时,彼此互相打量了一下。

这雪太大了,路都走不了。屋檐下的男人开口道。

男人是个高个儿胖子,旁边又站着个细油条似的瘦子,两人站在一起跟说相声似的。

是啊。余非搭腔道,我看外面一溜的车,来这的人不少吧?都来避雪来了。

那是啊,方圆十里就这个小宾馆,没地方住啊。胖子看看他俩,叼着烟笑,这会天王老子来了也要住这儿了。没开房呢吧,赶紧进去开咯,一会人多,房都没了。

余非莫名被他那话里的开房弄得脸红耳热,咳了一声道了谢,走进了那小楼里。

前台听见人的脚步声,头都不抬:最后一间房了。

魏秋岁脚顿了顿,手撑到了那看似有些发腻的桌面上:没了?

前台的大妈不耐地抬头:你们几个人啊?

两个。魏秋岁说。

两个男人?大妈大手一挥单子一开,两个男人挤一晚上又没什么!zfb还是微信还是现金刷卡?

魏秋岁无奈叹了口气,余非在旁边凑着头看,他看了眼余非,没有床了,挤一晚上吧。

余非咳了一声:好,也没有办法吧。

当然当他们看见这房间的床时,觉得更尴尬了。魏秋岁个字高,常年锻炼的身体肌肉结实,属于穿衣显瘦脱衣又十足有料型,而余非比他骨架小就显得纤细一些,但也是更肩膀宽腰窄的一米八男人。

两个衣架子看着这张窄得过分的床无语凝噎。

而且,这床翻个身就要掉下去了吧!

余非一屁股坐在床上,有点尴尬:要不我们在附近再找找?

算了,将就一下吧。魏秋岁说,你实在不习惯,我可以睡车里。

想到车还停在离这有点路的地方,余非摇摇头:算了算了。将就一下吧,又不是没睡过

外面的雪一点都没有停的势头。

两人把行李丢在房间,出了门到了旅馆的大厅,旅馆里聚集着各色一看就是被困在路上的人,与此同时还不断有新的人进来。

余非缩着脖子站到门口,虽然风大雪大,但一堆过路的人站在一起,总有一种抱团取暖的感觉,连陌生人都会熟络。他和魏秋岁在一片看雪的人中鹤立鸡群,又长得帅气养眼,几个姑娘时不时偷看他们,又忍不住和他们俩越挨越近。

那个胆子大的直接道,你们是要回黑溪市区吗?

嗯。余非看了她一眼点点头。

大家都被困住了呀。姑娘双手交叠着,挨着旁边矮小的姑娘,我们是隔壁市来的,准备回去市里,结果大雪封路,天气预报不带这么不准的!

余非手插在兜里,笑笑:巧了,我们也是隔壁市来的。

几个姑娘眼睛一亮:真的吗?我们从白津市来的呢。

他乡遇同乡,真是拉近感情的最好方式。另外俩姑娘也不羞涩了,叽叽喳喳绕着余非说起话来。

余非才知道,她们几个是和老师来这里写生的艺术院校大学生,而刚才门口那一高一矮俩人就是他们的带队老师,一个班十个人加俩老师,都被困在了这回去的路上。

晚上我们聚餐,你们要不要来啊。女孩大着胆子道,人多热闹。

其实余非也不那么想去,但架不住这比他还自来熟的姑娘邀请,有些无奈地看了一眼魏秋岁。魏秋岁垂着眼摇摇头:你想去就去吧,我回去休息。

余非很想接话,我并不想去但魏秋岁这态度让他有些莫名烦躁。

门口两个高矮的男老师也过来热情邀请他,余非最后还是鬼使神差地答应了。魏秋岁真的回房间去了,那姑娘在旁边小声嘀咕:你朋友好酷啊。

男男女女的一桌子吃羊肉火锅配当地的烧酒,余非还没夹两筷子就被那高胖个子叫唐升男老师灌了两杯酒,喉头和胃里都火辣辣地烧,他砸砸嘴,对着唐升道:唐老师唐老师放过我,我酒量真不好。

哎,什么好不好的!今天本来是我们写生最后一天,高高兴兴回去,谁知道下雪!唐升又给余非夹了两筷子肉,斟满一杯酒,吃吃吃,别客气,余老师我们同为教育工作者,这酒说什么也得碰一杯。

这他妈和教育工作者有毛线关系

在一桌子人的热切目光中,余非战战兢兢地又灌了下去。

唐升和几个学生似乎很喜欢他,一个劲儿地问这问那的,知道他是白津二中的老师之后,似乎又不免说起那个年底骇人听闻的案件。

余非这会脑子混沌,他人口中再说起那仨孩子的名字,遥远地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我家也是在那学校附近呢。胆大的姑娘叫方云子,周围的人一直云子云子地叫她,我们家那边的人特别八卦,都说白津二中是不是遭了什么咒了,否则一死死两个?而且啊,听说我有个邻居最近还被杀了,他以前也是白二的学生,太惨了

余非的眉角一跳,他晃晃脑袋,手指攥着酒杯以防他们又给自己满一杯,一边道:你住那附近?是那个老旧的居民区?

对呀!你居然知道呢!方云子点头,我还见过那人呢,听说病了好些年,癌症,瘦得和枯骨似的。

余非手撑着额角,知道接下去的对话,他必须很清醒才能继续下去,努力让自己灼烧的胃部不要太难受:他和你是邻居?他不是一个人住吗?

方云子也几杯酒下肚,小脸红扑扑的,有话必答,也不多加思考:是一个人吧,不过我告诉你,我见过他家有个女人呢。

她说罢得意地眨眨眼,但又不自觉地苦恼道:我就见过没几次。那人被杀后我还在想她会不会来认领尸体,但她始终没露面。我觉得好可惜呀。

gu903();余非眯起眼: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