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枪声再度响起。
砰!
根植内心的恐惧让洪晓光整个身体狠狠弹跳一下。
随后他才发现子弹打在自己身旁的地面。
但洪晓光已经浑身发软了。
我说!我说!别杀我!
整个故事的开头,有点像麻雀变凤凰。
只不过这只麻雀,是男的。
洪晓光出身寒微,住的是上海贫苦人家最多的棚户区,那里的孩子几乎一出生就可以看见自己的结局,洪晓光也不例外,他卖过报,跑过腿,打过杂,干过一切底层干过的活儿,甚至还混过青帮,只是一直出不了头,连个小头目都没混上,还得打零工才能养活自己。
有一回他去拉黄包车,正好就遇到从银楼里出来的杜蕴宁。
美丽不可方物的杜蕴宁,优雅曼妙,吐气如兰,就像从月历牌上走下来的仙女,一下子点亮了洪晓光的眼睛。
他从未见过如此漂亮,还如此有气质的女人,即便是最有牌面的舞女,她们身上的风尘味,又怎及得上杜蕴宁这种锦衣玉食滋养出来的绝代佳人?
洪晓光有心和杜蕴宁说一句话,哪怕得到对方一句你好,也能让他心满意足,但从头到尾,杜蕴宁根本没有看他一眼。
下车的时候他听杜蕴宁和袁家下人说话,得知了她的身份,也得知袁家小汽车那天正好故障,否则杜蕴宁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来乘坐黄包车的。
这位太太!
洪晓光鼓起勇气喊住杜蕴宁。
但后者头也不回,飘然离去。
洪晓光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喊出那一声,又或者闷在喉咙里声如蚊呐,又或者杜蕴宁压根就没想过回头,他只感到无底洞一般的失落。
他打听到杜蕴宁的丈夫,打听到对方花心风流,杜蕴宁那徒有虚名的袁太太头衔,他开始忍不住想,要是自己有钱有势,那天杜蕴宁还会头也不回吗?
讲快点!
凌枢踢了他一脚。
脚尖正对他的伤口。
洪晓光又嚎了一声,敢怒不敢言,被迫从迷梦中醒来,加快进度。
没过几天,有个人找上洪晓光。
他自称能够让洪晓光脱胎换骨,令他得到杜蕴宁,也不需要洪晓光支付任何报酬,只要事成之后,与他瓜分袁家。
他对洪晓光说,袁家的财物,洪晓光全部都可以拿走,自己所要的,就是袁家的房子,那栋袁公馆。
凌枢:他是谁?
洪晓光:我,我不知道,他让我喊他老板,什么都不肯告诉我。
凌枢:外貌打扮呢?难道他天天蒙着面?
洪晓光:那倒没有,但他面容普通,平时一袭长山,我也不知如何形容大约四五十的年纪,与我说话的时候,也很客气和蔼,但如果我不照他的话做,他就会惩罚我。
凌枢忽然打断:他是不是经营一家咖啡馆,姓李?
洪晓光:你怎么知道?但他其实不姓李,我不知道他姓什么。
李老板。
新月咖啡馆的主人。
归国华侨,家在南洋,儿女双全,家底丰厚,咖啡馆不为赚钱,只为找点事做,左邻右舍,没有一个不交口夸赞。
但这些,都可以伪造。
一个人想要伪装自己的身份,有时候甚至连口音外貌说话方式举手投足都能改变,更何况他仅仅是在别人眼里塑造了一个好人的形象。
凌枢还记得,他跟岳定唐去咖啡馆打听杜蕴宁生前的事情,李老板还热情招待,知无不言,甚至就连他们询问伙计,对方也没有打断,让他们得到了洪晓光的住址,从而发现洪晓光这号人物。
此人根本就是挖了个坑,又一步步把他们引到坑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与正文没一毛钱关系的小剧场:
沈人杰:我是一个工具人。
洪晓光:不,你是一个灯泡。
沈人杰:那你呢?
洪晓光:我是一个炮灰
第29章
起初,洪晓光不知道此人正是经营新月咖啡馆的李老板,他只当这人脑子有毛病,但是当对方大手笔直接为他置换了一身行头,带他去理发修容,又为他租下恒通路36号作为寓所时,洪晓光就开始有点相信他的话了。
虽然恒通路36号的寓所并不高档,但这已经是洪晓光住过最好的地方,墙壁粉刷干净,屋里亮堂堂,还有架子床和衣柜。
从前下雨时,他原来住的旧屋子甚至会漏水,补也补不好,只能拿个脸盆在床上接着,夜里听着滴答雨声入睡,醒来也许还会发现胳膊多了个伤口,那是夜里被老鼠咬的。
这样噩梦般的回忆,再对比李老板为他置办的这些,就如同地狱到了天堂。
洪晓光嘴上不说,心里已经不愿意再回到过去了。
但接下来,李老板没有急着让他跟杜蕴宁见面。
他开始让洪晓光学习礼仪,读书识字。
洪晓光认得几个字,那是当报童的时候学的,他有些小聪明,脑子反应也快,许多东西一教就能上手,还能举一反三,李老板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
李老板雇了个老师,一个教识字,一个教礼仪,前者主要集中在诗词歌赋,后者则教会他西洋礼仪,如何正确吃西餐,如何优雅对待女性。李老板告诉他,现在许多上层女性,尤其是上过新学堂的女性,尤其吃这一套。
终于,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李老板告诉洪晓光,他现在已经基本出师了,但还不能马上去找杜蕴宁,自己为他安排了一个实验对象,如果他成功拿下对方,才算真正出师。
是阿兰?
听到这里,凌枢已经隐隐猜到了。
洪晓光有气无力点点头:可以给我一点水么?
凌枢:这里哪来的水?
洪晓光:隔壁屋子里有些吃的,还有几瓶格瓦斯和白兰地。
凌枢心说你现在喝酒,不得醉得七荤八素,还能交代事情?
但他二话不说起身走到隔壁。
角落里果然堆着一些包裹,用随身匕首戳开,里面都是一些干粮,旁边还有几瓶酒。
凌枢拿起两瓶返回。
洪晓光早已奄奄一息,但岳定唐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双目紧闭在养神,肩膀上的匕首也还没有拔出来。
凌枢打开一瓶烈酒,往他伤口上倒了些许,岳定唐打了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瞪他。
消毒。凌枢把酒递给他,自己来?
岳定唐嘴角抽动两下,许是为了节省力气,什么也没说。
凌枢暗自嘿嘿两声,才把另外一瓶格瓦斯丢给洪晓光。
洪晓光费力咬开瓶子,刚灌了一口,酒瓶就被夺过去。
赶紧说!凌枢用枪点点他,一脸地痞流氓你奈我何的样子。
洪晓光:
他只好舔舔嘴唇,再度开口。
洪晓光觉得李老板肯定观察杜蕴宁很久了。
他连杜蕴宁身边有个哑巴女佣,乃至那个女佣的出门周期都知道。
阿兰不是每天都出门的,她至多一个月出门一次,有时候甚至是两个月,她没法说话,自卑敏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所以总会去同一家店铺买东西。
但有一回,她在经常去的布铺里,遇到了洪晓光。
她不小心把洪晓光手里拿的东西撞翻在地,对方非但没有不耐烦,反而对她和声细语,知道她不会说话之后,还主动帮她询问老板,最后给阿兰挑选了一些适合绣花的碎步,还让老板打了个折扣。
外头正好下雨,洪晓光将自己的雨伞给她,给她叫了一辆黄包车,把她送到袁家门口,当时袁家人还挺奇怪,怎么向来节俭的阿兰,这次居然舍得雇黄包车了。
有了借伞,自然就有还伞。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桥段不怕老,只要肯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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