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慢工出细活(1 / 2)

由于有详细的大纲,再加上梁祝本身就是家喻户晓的传统故事,所以池非写得很顺。

他原来当兼职写手的时候,每天只能更新4千到5千字左右。

这样的更新速度在现代网络写手当中只能算是中下水平。

他的之所以大多扑街收场,更新不够快也是原因之一。

对于梁祝这本书,他倾注了很多心血下去,唯恐会把这个在他那个时代意义非凡的民间故事写得不好。

再加上没有每天要更新的压力,所以他以一种慢工出细活的心态在写。

只求质量不求数量,以大概每天两千字的速度在慢慢增加着。

因为不像电脑那样可以随便修改,所以他只能先用差一点的草稿纸来写,等检查过没问题了,才用好一点的白纸重新抄一遍。

每隔一段时间,他还会以读者的角度从头到尾看一遍。如果感觉哪个地方不够好,就马上进行修改,改到自己满意为止。

果然好作品都是改出来的,在不断修改下,的质量也越来越高。

由于书写量很大,他每个月至少要拿出一大半的工钱去买纸张和笔墨。

买的时候还要偷偷地买,以免被邓全他们发现。

虽然挺辛苦,但他却有种乐在其中的满足感。

他重新体会到了写作的乐趣。

原本枯燥的生活在他眼中已经变得不一样,或许是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目标和理想。

经过四个多月的奋战,《梁祝》终于在他手上完成了。

整部一共25万字左右。如果按当下话本流行的分法,大概就是每回4千字左右,一共可以分为64回,算得上是一本中长篇。

在他完成整本没多久,苏真,也就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原主,他的生日快到了。

进入东升米铺这半年来,他不仅每天能吃饱饭,而且一直在坚持锻练身体。

现在的他跟之前当小乞丐时相比,整个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有了明显增长,不再像之前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

就在苏真生日那天,池非先是往苏真家乡的方向点燃一柱香,然后带着《梁祝》的手稿走出了四合院。

………………………………

看到天色快黑,聚雅斋的掌柜就吩咐店内的伙记准备打烊。

聚雅斋跟东升米铺一样,是多年的老字号,在许多地方都开有分店。

总店在苏州府那边,在京城有三家分店。

聚雅斋除了卖书以外,还会印书,设有专门的印书作坊。

看中某个作者的作品后,就会买下来印成正式的话本。

不仅在自家店内卖,还会以同行价批发给其他书店出售。

实际上不仅聚雅斋,许多规模较大的书斋和书坊都是这样做的。

毕竟光在自家店内卖,又能卖得了多少呢?

还不如在同行间相互流通,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就在书斋掌柜准备落锁时,后面忽然传来一把声音:“掌柜,打烊了吗?”

掌柜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少年,于是笑着说:“这位小兄弟,不好意思,本店已经打烊了,你要买书的话明天再来吧。”

“我并非来买书,而是要卖书。”

“卖书?你的意思是你要卖稿?”

“是的,不过不是我,是我家主人要卖稿,我只是负责跑腿的小厮。”

“请问你家主人是?”

“我家主人因为某些原因,名讳不方便相告,请掌柜见谅。”

掌柜有点明白了。这位少年的主人多半是要考取功名的读书人,但因为没钱参加科举,所以才不得不写话本谋生。

之所以不想告诉别人名字,是不想将来一旦高中后留下话柄。

毕竟在许多有志科举的读书人眼中,写话本这种事实在有些不务正业,还不如帮人抄书来得好听。

他以前就见过不少这样的读书人,因为怕被人看到,每次都选在夜里偷偷摸摸地交稿。

如果池非知道掌柜脑补的内容,一定会忍不住想笑。

他谎称背后有个“主人”,只是怕对方欺负他年纪小而拼命压价而已。

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掌柜终于还是让池非进到店里来。

文人都好面子,如果这少年的主人真是个读书人,还是给几分面子比较好。就算稿子不行也要客客气气地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