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亦看来,这种攀爬阳台进入业主家的小把戏,太简单了。
试想,夜深人静,家家户户都紧闭窗户睡着了,谁还能听到轻微的爬楼梯管道的声音?
可是,正当他们有说有笑的分析这种小儿科的伎俩时,他们被物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请到了办公室。主任和颜悦色的问他们来这里的原因,当得知他们想买房后,就主动拿出业主意愿登记薄,请他们看……
整个过程十分自然,也很正常。但回到家里后,居亦越想越紧张,越想感到自己的疏忽太多——
首先,明明是大白天,物管中心主任,却把他们请到了一个光线极暗的房子里,不经意间,居亦摘下了墨镜。摘下了墨镜,等于以本色示人,假如物管中心主任身后的录像监控器对准了他,他的真面目不就在监控录像中露出了真面目吗?真是麻痹大意出大错啊!
其次,物管中心请他们,就说明,他们已经被警察注意上了,至少是物管中心注意上了!
假如,自己的真面目示人,被警察跟踪追踪的几率非常大……
假如警察怀疑了他,就会通过户籍和人脸图像识别,立即查到他的户籍资料,了解他过去的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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