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2)

今天他们时间就足够充裕,煮好茶水,距离平时出摊还有一个多小时,沈丽姝一说出发,小伙伴便倾巢而动。

这是沈四伯第一天跟孩子们去摆摊,他表现得比谁都积极,恨不得一手承包了拉车和搬东西

等所有重活。

忙忙碌碌把桌椅烧烤架和装满串串的桶在指定位置放下并摆好,沈四伯抹了把汗抬头,才注意到街上没几个行人的情况,顿时傻眼,“就这么些人,咱们准备的肉串能卖掉吗?”

“没问题,四伯您就瞧好吧。”沈丽姝信心满满,第一天摆摊,街上的人比现在还要少,他们开始生火烤肉,一不小心周围就站了一圈人,等到夜色开始黑沉,他们摊子前已经是人满为患。

所以说顾客都是神出鬼没的动物,闻见香味他们就从四面八方冒出来了。沈丽姝简单一句话给沈四伯打了强心针,就开始指挥工作,“今儿轮到大山哥和大力哥烤串了吧?那你们生火吧,咱们先烤二十串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沈丽姝给烧烤工这个岗位也排了班,每晚固定两人搭配,一个大朋友带一个小朋友,这样搭配比较科学。

当然徐虎除外,他在其中年纪也不算大,跟沈大山和沈大柳比较相仿,但他论能力和烧烤技巧都是队伍中最厉害的,由他带着年龄最小的堂弟徐力,大家都没意见,于是剩下就是沈家四兄弟分组,沈大路搭配沈大柳,沈大力和沈大山。

三组也是每天轮换,谁也不占谁便宜。

沈丽姝点名,沈大力和沈大山飞快出列,他们已经戴上了沈丽姝请她娘特制的棉手套,一人负责摆好所需的木炭和引燃物,另一人就在边上点火。

而其他人也没有干站在旁边围观,有人凑在炉子前使劲吹风,帮忙加速点燃的过程,还有小伙伴去把待会要用的烤串、调料、刷子和油摆在烤架盘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

大家各司其职,一下就忙得热火朝天,看得沈四伯一愣一愣,完全插不上手,只能继续担心,“姝娘,这都没几个人,一下烤二十串,浪费可如何是好?”

“浪费不了,没人来咱们也可以自己吃。”

沈四伯只在镇上的时候,孩子们天天去老徐家练习烧烤,他也好奇去过两次,尝过几根烤得过了些火候的肉串和蔬菜,但已经美味的让他做了几天美梦,现在侄女一说卖不掉的肉串也留着自己吃,他便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但流口水归流口水,沈四伯可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家伙的心血卖不出去。既然孩子们里头他插不上手,就主动提议道,“姝娘,我看咱们镇上的摊子都会大声吆喝,不如我也吆喝几声,看看能不能招来客人?”

沈丽姝颇为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一直以为这位伯父是社恐星人,没想到还有这勇气。

虽然她觉得酒香不怕巷子深,沈四伯的吆喝声肯定比不上烤肉散发出的香味诱人,但新员工如此主动卷起来,当老板的势必要配合,沈丽姝立刻欢喜地一指自己侧前方的空位,“可以可以,四伯你就站这里吆喝,效果应该会更好。”

沈四伯:……

他只是想帮忙吆喝,还没做好站在摊位最前面当靶子的准备。

但他嘴唇蠕动两下,还是在姝娘期待的目光中站了过去。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沈丽姝鼓励的看了好几分钟,终于忍不住问道:“四伯打算何时开始?”

再不吆喝,等烤肉香味扩散出去,可就没他表演的机会了。

沈四伯憋了半天,才憋出几个字,“这要怎么吆喝?”

敢情这位大伯只是一时上头,半点准备都没有啊。沈丽姝简直囧囧有神,但这还真问不到她,随口就编了一串,“您就说‘好吃的烤肉,一文一串,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不好吃不收钱’!”

沈四伯无奈看着她,小声问:“这会不会夸张了?”

还不好吃不收钱,他们这么贵的烤串,怎么能不收钱?

沈丽姝也小声逼逼,“不夸张,您只管放心大胆吆喝。”

她想自己要是再黑心一点,就该教四叔吆喝一文两串,反正蔬菜确实一文两串,至于烤肉是不是这个价,先把人骗过来再说,他们这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谁也别想逃单或者少付钱。

在侄女的热情鼓励下,沈四伯大着胆子开始吆喝了。从最初的语无伦次、声若蚊蝇,到可以流畅大声的念完一整串广告词,只不过用了五分钟,人的耻度都是一点点降低的,在孩子们的鼓励吹捧下,沈四伯很快学会了忽略周遭投来的视线。

至于效果如何,至少沈四伯自己觉得还不错,自打他能够大大方方、顺利流畅的吆喝客人后,真就陆陆续续有人过来摊前询问,虽然人不是很多,但那二十串烤肉被三四位前后脚到的客人买走了,之后的烤串都需要费些功夫,往往来了不止四五波客人,才有一两波客人等到了他们要的客串,这个工作效率,注定了他们摊位前的客人只会越来越多。

还有些客人先点的烤串不多,还没走出两步就吃完了,意犹未尽又跑过来重新排队的。

沈四伯亲眼看着队伍是如何越聚越多的,到傍晚时分,夜市上摊位才堪堪摆齐,街边行人仍不算太多,他们周围已经聚齐了整条夜市街的人气。

这个时候,沈四伯就算还能继续吆喝,也没那个必要了,还不如多给孩子们打打下手。

沈丽姝发现沈四伯除了搬东西的另一个大用处——可以帮忙背钱!

天刚刚擦黑,她背着的收银袋已经要满了,赶紧去后头跟沈四伯还空荡荡的背包互换。

她离开一小会儿,徐虎和沈大路倒也勉强能维持现场秩序,不过时间一长可能还是会出状况,所以沈丽姝匆匆安抚了几句背着巨款浑身僵硬的沈四伯,表示他们的夜市很正规,有衙门的人巡逻,就算有宵小之辈也只是小偷小摸,只要他们把钱袋随时携带,就没人敢明抢。

说完她就赶紧回了自己的岗位。

前脚归位,后脚就听见了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姝娘?”

沈丽姝抬头,便看到人群前方立着一位锦衣公子,正是去他们家撸过串的秦公子。

她很确定,秦公子是突然出现的,因为他个子高,气质出众,又是认识的人,若是一开始就站在人群中排队,她和小伙伴们早就发现了,那他多半是空降到前排的。

书上说“先敬罗衣后敬人”,这话虽讽刺社会现实,却也是老百姓不得不遵守的一个原则,毕竟这是权贵云集的汴京,绫罗绸缎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这种打扮的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哪个都惹不得,何况秦公子气质出众,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出身好,他过来排队,站他前面的自然纷纷主动让开一条路。

这也不是秦公子的专属待遇,每每他们这里有衣着华丽的人物过来凑热闹,或者是他们的小厮报出主家名号,老百姓都会主动让位,所以电视小说里纨绔子弟跟老百姓起冲突的桥段,从来没在他们摊位前上演过。

不只是网友深得苟术精髓,古代更是把这一招运用的淋漓尽致。

沈丽姝脑子里胡思乱想,却丝毫不耽误她熟稔的招呼秦公子,“秦叔叔好久不见,您想吃些什么,我请客啊。”

“今日约了几位友人小聚,让你请客,可是要大出血的。”秦公子笑着摇摇头,目光还在打量着她的打扮,“我在楼上瞧着是你们的摊位,却又好像没看到你的人影,有点奇怪,就下来瞧瞧。”

沈丽姝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立刻恍然大悟,“秦叔叔是说我穿男装吧?这个颜色比较耐脏,而且袖子衣摆都很干净利落,扎起来就可以干活,我摆摊的时候就喜欢穿这身。”

女孩子的裙子款式和颜色都很好看,她也喜欢,但整理起来很麻烦,工作场合哒咩!

秦公子恍然大悟,“我就说嘛,姝娘若是想扮作男孩方便行事,不妨用粉将脸涂黑一些,否则别人一瞧见你的脸,就知道是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