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做亏心事,我不做梦!”
还没等他说话,他的曾曾孙子就打他脸,“太/祖父羞羞脸,太/祖父明明经常做噩梦的,只不过从来不跟我们说。”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啊,晚安
☆、第四十六章
“那你观察地可是真仔细。”林梓挑眉,又问老爷子,“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到底犯过什么错,还是说出来为好,也算了却一桩憾事。”
“我……”
“你不说出来其实也罢,等你死了就能撞见膏盲鬼,有什么事可以去阴曹地府里说,到那时,阎王会不会给你判更重的刑就难说啦。”
老爷子急了,“不……唉,你让外人都出去,我说就是。”
赶走了一群过来围观的家伙,屋子里不剩多少人了,老爷子枯瘦的手摸了摸肚子,对他儿子说,“庆儿呀,你爹肚子饿了,去给爹端碗饭过来,临走前也人爹吃饱了再走。”
头发发白的老大爷颤颤巍巍走出去给他爹端饭,这传言果然没错,老爷子身体真是棒,怎么看都像是能先熬死儿子的那种,若不是膏肓鬼在……该是他给儿子送终。
“唉,你们都在,挺好的,死前还有这么多人给我送最后一程,老头子我不亏啦……”他浑浊的双眼里冒出几滴泪花,“可怜的是我那姐姐,她对我是真的好,几十年前就去世了……她那时才二十多岁,我真想匀一半寿命给她,可惜啊……”
重点来了,林梓竖起耳朵听他絮叨往事儿。
他小时候家里穷,闹饥荒的时候,全家就剩他和他姐姐。后来挺过饥荒了,家里环境也没变多好。
怕他被饿死,他姐姐把自己卖给当地的富商当小妾。富商好色,娶了二十多房偏室,但只有正房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他儿子生得极美,但不通经商之道,只知道沉溺在自己美貌之下,对外界不闻不问。
若是个闺女还好,这般美貌,定有佳郎相护,无论如何都不会吃亏,可他是个男的,长得好看,而且并不聪明,性子也不好,富商很是愁他以后继承家业的问题。
恰好这时他姐姐肚子有了反应,富商待她与以前可是天差地别,好吃好喝供奉着绫罗绸缎,金钗宝玉一箱箱送过来,但是却遭到正房的忌恨。
正房是附近的大美人,人美,但是心狠。
一次富商出远门之际,她把他姐姐扔塘里淹死了,然后污蔑说见到她与别的男人私会,搞不好她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他的。
虽知事有蹊跷,但见了正室那张漂亮的脸蛋委屈巴巴的样子,富商也不好说什么,竟就此揭过,只是让他把他姐姐的东西全部带走。
他姐姐用命换来的东西自然十分珍贵,但他不想要。
离去的时候正好看到富商他儿子,他与自己年龄相仿,自姐姐嫁过来后他也搬过来住,平日里与他也玩得开。
他长得是真好看,自己曾经无数次为这张脸愣神过。
但看现在看着他那张比他母亲更美艳的脸心里只觉得恶心作呕。
不知情的他与自己打了个招呼,“你看我今天是不是又美了?唉,我若是能永远这般美就好了,就算现在死了也好呀!可是死了尸体会腐烂地不成样子……不行不行,那样就不美了。”
他心中顿时生了一计。
他指着老人偷偷摸摸地说,人长到一定年纪,再长便会越来越丑,再美的人也逃不过时光的摧残,而你现在正是最美的时候。
果然,好几天见到他都是闷闷不乐的样子。
这是他又假装无意地说自己听闻有位高人会驻颜之术,空有脸蛋的傻小子信了,不停问他哪里可以找到高人。
他把姐姐的首饰变卖掉,花大价钱从黑市中买了个因为欠债被卖掉的奴隶,他让奴隶扮成道士模样,将毒药说成能永恒驻颜的神药给了那个傻小子。
他乐颠颠拿着药回家了,第二日便传来他在床上服毒自杀的消息。
连失俩子的富商怒火冲心,出重金派人把罪魁祸首给找出来,他却气得脑出血再也没醒过来。
那个奴隶被抓回来,交官府以斩头处置。
富商的东西全部交给他的亲兄弟处理,侍妾们则各种收拾值钱的东西离开了。
而那个被他欺骗的漂亮少年,连个替他收尸的人都没有。
到死也是孤零零一个人。
等所有人搬离已是七天后,他趁着夜色天天跑进少年房间,尸体在床上已经腐烂地不成样子,味道恶臭无比,苍蝇也围着打转。
七天前他还在跟自己打招呼呢……他要是知道自己死后其实是变成这个样子,一定很难过吧?
他心里堵得慌,腌面嚎啕大哭。
这回自己身边真的是一个人都没有了。
他又花了点银子买了口薄棺材,准备把尸体装进去埋掉。
再怎么说,入土为安。
但是,他再过去时,却找不到尸体了。
不是找不到,而是那个房间不见了,二楼空荡荡的,全是扫荡过后的痕迹,他走进本该放着尸体的房间,在里面却是什么都看不到。
而带过去的棺材也不见踪影。
一连好几日,他天天去宅子里寻找,依旧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无奈,他用剩下的银子在附近地方买了间房子,时不时去那里转转,直到成家立业,直到白首两相忘。
他似乎有些困倦,躺下闭上眼睛,“这些年来我总听别人说在那栋鬼宅里见到绝世美人,但是我却一次没有再看到他,他是不是还在记恨着我?”
林梓心想那只痴鬼死后只沉迷于自己的美貌之中,才没有闲功夫记恨别人呢。
但林梓依旧说,“这谁知道呢,你不如去问问他。”
他的语气越发微弱,“是了,我很快便可以见到他……”
屋外鞭炮一响,儿女齐哭,想到这是喜丧,又强打笑意咧嘴逢人便说自己老爷子其实好福气……
一群人像是松了口气似的,有人小声庆幸说,“幸亏走的早,我可不想等到半夜再起来……”
入棺,摆灵堂,“聚宝盆”里的香灰堆了一层又一层,给曾爷爷烧纸的小孙子不知跑哪里玩去了,其余亲人都赶着自家孩子替他烧,嘴里絮叨着说自家孩子都给你烧了这么多纸了,老爷子可要保佑自己孩子以后发大财……
夜半,儿女们守夜,附近的邻居们先行回家睡觉,远房的亲戚住他家,但是人太多了,无奈在院子里生火驱寒。
何槐让林梓自己去烤火,他却坐得远远的,可能是入夜天色突然降温,附近不少夜猫被冻得“喵喵”叫。
林梓忧心忡忡地望着灵堂——守灵的几个人正在打瞌睡。
林梓拉住他们请来的道士说,“你跟他们说一下要好好守灵,万一野猫子跳进去就不好了。”
“欸,不会不会,这么多人呢!”
“你要是不过去跟他们提醒一下,我就告诉他们,你唱悼时少唱了两章。”林梓面无表情地说。
有些道士是半路出家的,有些悼词没背会便想着出来赚钱,本来嘛,悼词是唱给死者听的,一般人又听不懂,他们会一遍遍重复方才所唱的企图蒙混过关。
他面色突然一慌,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说什么胡话?本道长才没有呢!”
“那你去当着死者面前去发誓,”林梓冷笑,“不好意思,我也是干这行的,你念悼的什么我都听得懂,要不要我再去给你的东家翻译一遍?”
“……不不不,我过去说就是了,”他焉头焉脑地走进灵堂,不过逝者子女对此事也不怎么在乎,看那应承的模样就很敷衍。
林梓只好跟何槐一起坐灵堂外面替他们守着。
过了一个多时辰,何槐突然起身,林梓眼神跟过去一看,他抓了只黑猫出来了。
“嘿,幸亏我反应快,差点就让它混进去了!”
黑猫盯着他俩低吼,目色里居然带着一丝愤怒。
“哟,有点灵智嘛,干嘛做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何槐拍了一下它脑袋,“带着你的手下猫赶紧走啊,这户人家不是你能惹得起的,明天我把剩饭剩菜打包给你们填肚子行不行?”
黑猫犹豫地点了点头。
剩下的半夜倒是一切好说,不过清晨时,老爷子的曾孙女吃饭时跟他们想了自己昨晚所梦见的事。
“昨晚我梦到曾爷爷了。”
“喔?他跟你说什么了?”林梓很感兴趣地竖起耳朵,要知道有时阴间的人知道有什么宝贝会托梦告诉凡人的。
“曾爷爷走得很急,就跟我说了一句的,我要投胎了!”
何槐问,“还说了什么吗?”
她又歪着脑袋想了想,“他还说自己会在哪个地方转世来着?唔……我好像记不清楚了,好像还说了,叫什么名字来着?姓李?”
姓李的人可多了去了!
林梓笑了笑,“记不清楚没关系,这算是好事儿,你曾爷爷这是赶着投胎呢。”
投胎鬼是准备投胎的鬼类。它能够托梦,告诉别人自己转世的地点和名字。
因为赶着投胎的缘故,它最忌耽误了投胎的时间,所以很多时候的样子都是急匆匆的。
林梓把这些跟他们说了后,一众人也不知是否当真,又齐刷刷说老爷子有福气。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每天一颗可爱豆的地雷~
么么哒
☆、第四十七章
斯人已逝,他们当不当真都无所谓,中午吃罢饭,他跟何槐在后厨收拾了些残羹来到与黑猫约定之地,把饭菜给它们。
黑猫看了他们一眼后,冲后面嗷了一嗓子,顿时蹦出来了十几只小野猫。
一群小猫咪“喵喵”叫讨饭吃的模样看着可爱至极,林梓忍不住想伸手摸两把。
但即使有吃食在,林梓还是摸了个空。
何槐在林梓背后猥琐地搓了搓手,趁他没注意牵起他的手。
又暖又软,捏手里真舒服。
林梓莫名其妙看了眼何槐,心想他突然牵自己的手干嘛?
不过他也没有甩开。
晚上林梓又给它们送了一顿,因为吃饭晚,等不这些剩菜剩饭带过来时天色早黑了。
“对不住啊你们……我来晚了。”林梓把剩饭剩菜倒地上,流浪猫咪们可不听他解释,埋头苦吃,一点没听林梓絮叨。
有吃的就行,哪管那么多。
但是突然猫咪们都警惕地抬起头,林梓顺着它们目光看过去。
一只不知道什么鬼从远处晃晃悠悠走过来,那鬼相貌丑陋,身子其瘦,只是用皮包了骨头,干瘦地可怕。
那鬼见到地上食物,眼睛一亮,扑上来准备吃两口,但是不知道为何,那些食物在它扑过来的瞬间腐烂地不成不成样子。
它难过地仰天长啸几声,最后无奈地离开了。
林梓松了口气,这家伙终于走了。
这鬼是无食鬼,是由生前阴险狡诈,常干挑拨离间、冤枉好人的坏蛋变的。“无食”二字并不是指它们不能吃东西,而是没有东西吃。
比如当它们找到干净的水,刚要喝,便会干掉。好不容易找到点食物,还没到嘴里就像刚刚那样烂得不成样子……似乎是因此不满,它们每天都在旷野里边哭边跑。
这玩意儿就是个祸害,生前害人,死后还糟蹋不少食物。
回去的路上何槐说,“明天那老爷子入土,把他埋了后咱们就继续走吧?”
“这个当然,咱们又不可能在他家蹭吃蹭喝一辈子。”林梓哭笑不得,“怎么了?你还以为我会在这里安家?”
“这倒不至于……”何槐嘀咕,“我是怕被人认出来。”
“也对。”林梓想想也是这样,逃亡嘛,自然得“逃”,总龟缩一处迟早会被认出来。
第二日一大早,老爷子要被下葬了,林梓跟何槐蹭了最后一顿早饭便悄悄离去了。
其实他俩也不知道往哪走,不过现在正处初春,一眼望去四处都是嫩绿色,即使没有好风景看着小嫩芽也养眼。
他俩沿着山间小道走走停停,何槐帮他逮些野鸡或者兔子作为食物,虽然难下咽了点,但也饿不死。
走了两三日,林梓捡了些柴禾生火,何槐又去找猎物,这会他不但逮到了兔子和野鸡,还抱了只狼回来。
林梓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这……狼哪来的?你可真行啊,狼都敢逮?”
何槐哭笑不得,“你好好看清楚,它是狗呀!”
林梓走上前,这家伙眼睛圆溜溜的,尾巴夹屁/股下面,好像若不是不方便,它还想摇俩下。
有狗的地方就有人。
“你跑人家屋里偷/人家狗干什么?还不快还回去。”
何槐气得翻白眼,把狗的后脚拨出来给他看,“你仔细看好了!”
它左后脚鲜血淋漓,像是被什么东西夹过一般。
何槐在追兔子的半路上听到了狗叫声,便顺着声音追了过去。这只傻狗好像是踩了猎人下的捕兽夹,被夹得嗷嗷大叫。
何槐帮它把捕兽夹扳开,将它抱了过来——随便把他逮到的猎物也弄了过来。
俩个卑鄙的人类当着狗的面,将它逮的猎物烤了吃了!
狼狗怒气冲冲瞪着他俩。
林梓打了个饱嗝,将剩下的肉扔给狼狗。
狼狗摇着尾巴高高兴兴把肉给吃了。
林梓看它吃得高兴,跟何槐说,“这只狗应该是猎犬吧?”
“是的吧?它咬死猎物,但是没有自己吃,应该是为它主人留着的。”
“那咱们应该有把它送还给它主人。”林梓说,“不不定它主人是个猎户,它是只猎犬,猎犬对猎户来说极其重要,它主人这时候该要急死了!”
“好吧好吧。”何槐心想说不定还能从猎户家蹭碗饭,这几天天天吃没有味道的烤肉,好像吃热乎乎的饭菜呀。
他俩带着狗去了方才何槐捡到狗的地方,不知道它主人是不是猎户,但附近肯定有许多打猎的,因为这里设的捕兽夹非常多,林梓好几次都踩到了,幸亏何槐反应极快拉了他一把。
俩人在原地等着,等了一下午,天快黑的时候,终于传来焦急的人声,“大黄——你在哪儿呀——你怎么还不回家——”
猎犬一听主人的声音,整条狗都激动了,强行站起来“汪汪汪”呼唤主人。
gu903();“哎呀,你急什么,等你主人找过来呀。”何槐拍了拍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