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都是江丛羡说什么他就去做什么,就算是杀人放火那些违法的事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不过他也从未提出过这种要求。
这次的擅做主张是他逾越了。
因为看不下去。
江丛羡这些日子的消沉低迷他是看在眼里的。
林望书却像个没事人一样,从烂泥中抽身,然后向阳而生。
她是真的感到开心,因为甩开了江丛羡而感到开心。
可是凭什么呢,她凭什么活的这么心安理得。
江丛羡笑了一下,眼睛四周却是红的,声音也沙哑的可怕:“我怕啊,这是我最后一张底牌了,我怕我就这么交出去,我和她之间就真的没有一点关系了。”
蒋苑很久以前就认识江丛羡了,那会他们都还小,不过他更小,比江丛羡还要小个三岁。
都是些无父无母的孤儿,住的地方也是些简陋的贫民区。
林望书这种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大小姐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繁华的北城居然也有那么穷的地方。
屋顶只能起到一个装饰作用,连雨都遮不住,到处都是漏的。
一到下雨天就得拿个盆到处接。
住在那的多是孤儿,或是没有能力的单亲母亲,勉强养活自己的孩子。
穷怕了,便会出现一些灰色产业。
那里自然也不例外。
蒋苑的母亲就是个卖的。
每天家里都有不同的男人过来,然后他会一个人跑出去,因为房子隔音不好,他在客厅里总能听见奇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让他不舒服。
就好像在逼迫着他去面对自己母亲是个鸡的事实。
他不想承认。
他每次都会去找江丛羡。
他家是流水街那片最干净的,因为他有个很好的姐姐,他姐姐长的很漂亮,会给他们做好吃的。
江丛羡也会教他们读书写字。
他很好的,爱笑,聊到自己的梦想也会侃侃而谈。
他那个时候才九岁,但在蒋苑心中,他就是自己努力的目标。
他也要成为和江丛羡一样的人,乐观积极,身处淤泥也不为淤泥所困。
后来他们要搬走了,因为江丛羡的姐姐考上了北城最好的大学,为了方便所以她在市里租了个房子。
勤工俭学,一边打工一边赚房租。
他们离开那会江丛羡跑来找蒋苑,给他一把糖,让他等自己。
他说:“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的。”
蒋苑就点头,他信的,江丛羡说的任何话他都信。
江丛羡是一年后回来的,不是回来接他离开这里的,而是一个人,在某个夜晚偷偷跑回来的。
脏到结成块的衣服和身上的伤口黏在一起,扯一下都能掉块皮。
他连鞋都没穿,就光着脚,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走回来,脚底全破了,血肉模糊的。
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就已经开始恍惚了。
说胡话,整夜整夜的抖。
听说他们走后没多久,明月姐就去世了,狂犬病走的。
而江丛羡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他不肯说。
也不是不肯说,是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去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
年老些的长辈说他是被恶鬼附体了。
后来还是附近诊所的医生告诉蒋苑:“他这是病了,精神上的病。”
江丛羡在家待了半年,才逐渐恢复正常。
也不能算正常。
至少和从前比起来,他变的太可怕了,阴沉偏执。
蒋苑是后来才知道的,江丛羡变成今天这样,都是拜林望书的父亲所赐。
后者赞助了一个女学生,从她的高中到大学,所有的学费都是他赞助的。
原本只是很简单的做慈善,可当他第一次见到江明月的时候,这一切就变了味。
林有为爱上了这个比他小七岁的女孩子。
他本来就是一混帐人,做慈善也只是为了哄老爷子高兴。
他往下还有一弟弟,比他能干,也比他聪明,但没他好命,迟了两年出生。
老爷子是个非常传统的人,哪怕大儿子再混帐,再不堪,但他到底是长子,是大的那个。
所以从小到大他对林有为都是明显偏爱一些,甚至连公司也全部给了他。
小儿子一点也没分到,还因此气的离家出走了。
可是那又怎样,林有为对这个弟弟没什么好感,处处比他优秀,还不是不得宠。
也多亏了老爷子对他的溺爱,所以将他养成了一个废物。
暴力,占有欲强。
他这辈子除了女儿,最爱的就是自己。
但他没办法接受别人不爱他。
所以当那个女学生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他的时候,他才会心生暴戾。
才会在她死后,把所有的气都撒在她疼爱的弟弟身上。
他折磨他,往死了折磨。
多痛快啊。
窗外在下雨,男人接到电话,语气慌张:“什么,望书发烧了?”
“在哪个医院,我马上过去。”
他很着急,扔了手里带血的木棍就走了,甚至连门都忘了关。
也多亏了他那个三岁的小女儿,所以江丛羡才能活着逃离那里。
江丛羡一直觉得,林有为能把对他姐姐的恨撒在他身上,他为什么不能把对林有为的恨,撒在他女儿身上。
很公平不是吗。
林望书没错,可是他又有什么错?
而且他还好吃好喝供着她,他操她的时候,她不是也爽了吗。
他仅仅只是挫了她的傲气,而她父亲带给他的,是精神□□双重的折磨。
但他及时悔过了,他想和她好好过日子,也愿意放下那些不好的过去。
他可以为了她原谅任何人。
可她却不愿意原谅他。
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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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演出进行的很顺利,林望书这个新人也获得了不少业界内的好评。
盛凛手还伤着,却还是坚持带着林望书参加各种饭局,给她介绍人脉。
也在替她的未来铺路。
不光是因为她是林望书,更多的,是对于一个优秀后辈的期待。
他相信,林望书的未来总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
她有天赋,也比别人更努力。
换做任何一个人,有她这样的热爱,对大提琴的热爱,他都会这么做。
夏早因为如愿签了公司,所以这几天都很忙。
好不容易让她逮到机会出来找林望书,后背上还挂着个吉他,应该是直接从公司过来的。
见林望书没看见她,她踮着脚疯狂招手:“望书,这儿。“
林望书听到声音了,抬眸看了一眼。
看到夏早了,笑着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夏早挽着她的胳膊:“想你了呗,听盛哥说,你那演出特顺利,好多人都夸你呢。”
林望书被她这么直白的夸,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脸有点红,不说话了。
可能是自己身上的攻气太足了,对比之下林望书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她搂过她的腰:“今天晚上张也生日,有个生日宴,他让我喊你也一起去。”
林望书愣了一下:“他上个月不是刚过完生日吗。”
“上个月过的是阴历生日,和朋友过的,农历生日才是家人大摆筵席,他们这种有钱人家的生日过的没什么意思,就是互相拉拢人脉。”
林家也是高门大户,这些她是知道的。
但她的生日从来都只是生日,父亲不会像其他人那样,请一些不相关的客人过来。
宴会地址也不是些高档的酒店,而是提前半年就开工,专门搭建的城堡。
林望书是众星捧月的公主。
张也和夏早是青梅竹马,之前在工作室林望书和他见过几面,他很安静,没什么话,视线也一直都在夏早身上。
除了夏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思。
似乎是怕林望书会拒绝,夏早干脆抱着林望书的胳膊撒起了娇:“好不好嘛,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也不想去了。”
林望书被她晃的头晕,只能无奈的应下:“好,我去。”
至少那个时候,她还没有理解到夏早口中的“有钱人”是怎样的层次。
以为顶多只是北城的中上阶层。
所以也没想过,会在那个地方遇到谁。
第三十九章
当林望书在那里看到江丛羡时,第一反应竟然是逃离。
他的穿着打扮与平时无异,依旧是一丝不苟的精英范。
从头到脚都妥贴体面的。
于其说是他对外表在意,倒不如说他对这些人的瞧不起。
这里的每一个人,他都是不放在眼里的。
所以哪怕他的情绪已经濒临崩溃,却还是不会表现出丝毫异样来。
甚至比平时还要淡定。
几个想要讨好他的男人聚在四周,谈论着最近他手底下新开工的几个项目,都想要插一脚进去,分一杯羹。
眼下圈子里谁不知道江丛羡牛逼,眼光独到,头脑也好,但凡是他接手的项目,哪怕前期再不被人看好,也能在他手底下起死回生。
这就是能力。
圈子里不缺有钱人,缺的是有能力的。
而江丛羡正好有这个能力,所以他们也乐得奉承他。
什么好听的话都往上堆。
这些和人妖的胸一样假的话,以往江丛羡还能温和谦逊的笑笑,可此刻,他半点兴趣也没有。
百无聊赖的晃着手里的香槟,也不知在看什么,眼神放空的发着呆。
身边那些人还在滔滔不绝的拍着他的马屁,他也没有回应。
可能是懒得给回应,也可能是真的没听见。
那些人也都注意到了,江丛羡今天的状况不太对,像魔怔了一样,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
热脸贴够了冷屁股,也都识趣的离开了。
他们是散了,但江丛羡的周围向来不缺烦人的苍蝇。
立马就有第二批涌了上来。
是个女的,穿着黑色的吊带长裙,那胸大的都快托不住了,腰却细的两只手就能握住。
她在江丛羡的身旁停下,主动邀请道:“要不要一起去露台喝吹吹风,喝一杯?”
他还是那副样子,百无聊赖,连眨眼的频率都没有任何变化。
眼神是暗淡的,哪怕宴厅里灯光再亮,仿佛都与他无关。
面对他这个态度,那女的也不恼,这种优质罕见的高富帅平时肯定被一群追求者捧的很高,有点脾气也正常。
要是没脾气她倒瞧不起了。
“心情不好?”
她是个模特,这次过来也是蹭了别人的邀请函,为的就是钓有钱人。
在她手上沦陷的男人不少,所以对于面前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的。
先投其所好,再服软,但凡是个男人都抗拒不了这套。
“为什么心情不好呢,说出来,说不定我还能帮到你。”
江丛羡单手插放在西裤口袋里,背靠着墙,模样懒散的轻晃香槟,喝了一口。
说话的语气平淡,也不见什么起伏:“趁我还能和你好好说话的时候赶紧滚。”
女人神色瞬变,这还是头回在男人身上栽跟头。
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她冷笑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微垂眼睫,深色的眸子看着她,唇边带着冷笑:“意思就是,你要是再不滚,我倒是不介意用我手里的酒给你洗把脸。”
他是笑着的,可眼神却可怕。
可怕到让她不得不去相信,这事他真的做得出来。
所以她非常识趣的走开了。
见好就收,她得罪不起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他们动动手指,就足够断送她的事业了。
杯子里的香槟喝完了,江丛羡又从酒保那拿了一杯,这次是度数更高的洋酒。
他来这儿也不为别的,就是图一醉。
喝醉了应该就能把脑子里的林望书赶走了吧。
可这还没喝醉呢,她怎么就从自己脑子里出来了呢。
还就站在他跟前,穿着一条蓝色缎面的裙子,肩带很细,锁骨和肩膀全部没遮住。
她更适合白色,江丛羡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白色了。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穿着白色裙子,在舞台上弹奏大提琴。
那个画面直到现在都没能从江丛羡的脑子里离开。
所以他给她买了很多条白色裙子。
他想看她穿。
但她身上的这条裙子,还是很好看。
她本身就是好看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像朵长在庄园里,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可是这朵玫瑰的刺太多了,光是往那一站,就足够江丛羡难过了。
他不想去看她,可是又控制不住的想去看她。
他太想她了啊,特别想。
想到他一见到她那张脸就难受的想哭。
他不常哭的,甚至可以说,他的眼泪稀少到冷血的程度。
可他最近经常哭。
半夜被噩梦惊醒了,就看着她的照片哭,失眠睡不着了,也会想哭。
他太想林望书了,想到情绪过激,开始反胃,然后一直吐。
吐到胃里没东西了,就开始干呕。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钱,权,或是地位,甚至是仇恨。
他都可以舍弃的。他只要林望书,也只想要她。
可她怕他啊,她一看到他就想躲。
包括现在也是,她看见他了,拉着她朋友的手就往一旁走。
江丛羡身形微动,想跟过去,却又怕吓到她。
还是算了。
他又去喝酒了,把烈性洋酒当水喝。
孙朝刚跟着他爸到处给那些老前辈们敬完酒,看到江丛羡了,就端着酒杯过来了:“怎么着,今天美女可比之前那批质量好,这都没兴趣?”
男人没说话。
孙朝倒也不介意,这人本来就这样,性子阴晴不定的。
他愿意给你好脸色的时候就冲你笑笑,不愿意的时候,眼里根本就没你这人。
也不准确,因为他可能从头到尾眼里都没你这号人物。
无论他是温和的笑着,还是冷着一张脸的时候。
孙朝在某些方面佩服他,但他打心眼里是还是瞧不起他的。
白手起家走到现在这个高度,似乎已经足够让人佩服了。
可白手起家这四个字,也足够让他备受歧视。
什么圈子都会出现排挤的情况,他们这些人里,几乎都是祖祖辈辈富下来的。
钱倒是次要,社会地位和背景那些才是无价之宝。
哪怕林家倒台了,可他们对这个圈子的影响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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