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子校给他的回答是:“现实的生活中,因为种种外物而不能长久的爱情很多。你首先要考虑清楚一个问题,若凭你之力无法缩减与叶家在财富上的差距,你的心态是否能够平和。如果你在这段感情的发展之初处于自卑的状态,我建议你不要尝试,那样成功的机率会很低。当然,老师不是说你的发展仅限于此。我让你考虑的这个问题,是最现实,也是最坏的结果。毕竟,这世上有一个很无奈的道理,就是,努力未必能成功。”
肖子校问他:“你想过吗,为什么喜欢叶上珠。在我看来,她大大咧咧,远不及你余哥聪明。”
喜树很认真地想了想,回答:“她耿直,不任性,不娇情,有什么说什么,虽然有点毛躁,不够细心,却很努力工作,为了把余哥交代的事情做好,一天骑了四十里地的自行车。这对于临水的老师来说或许是家常便饭,可她原本是不会骑车的,是为了下村屯取材现学的。其实她要是和我说,我愿意骑车送她,但她应该是怕耽误我的时间,就自己悄悄学,膝盖都摔破了,要不是疼得受不了来找我拿药,我都不知道。她这个样子,一点不像富家小姐。”
肖子校当时笑了,他说:“看得出来,你很欣赏她。”
喜树闷闷地点头。
肖子校又问:“那你知道她为什么喜欢你吗?”
喜树皱眉想了片刻,摇头。
对于这个憨学生,肖子校无奈,他恨铁不成钢地说:“连自己的优点都不知道了?”
喜树挠了挠头:“我的那点优点在老师面前,不算什么。”
“这个时候倒谦虚上了。做实验较真的劲头哪去了?给师弟师妹们讲课时的自信哪去了?”肖子校告诉他:“你有天赋,还比别人更努力踏实。是我最欣赏,也是当初选择带你原因。叶上珠确实不如你余哥机灵,眼光却不错,一眼看出你是潜力股。她对你的喜欢源于崇拜。我估计,她以前是个学渣,你这种学霸正与她互补。你不要回避自己的弱点,同样也要清楚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也适用于爱情。你不能停止进步,要永远保有上进心,对她要疼要宠,你们才能走得长久。”
喜树回想肖子校的话,对余之遇说:“当我发现自己喜欢上她时,我想再努力几年,创造一定的基础再追她。可就算她愿意等我,这种想法也太自私了。我凭什么仗着她喜欢我就让她等?女孩子的青春是最宝贵的不是吗?”
喜树握紧了叶上珠的手:“我又舍不得放弃。我考虑清楚了,我一时确实达不到叶家提供给她的物质生活标准,但那些她本就不缺,我没必要死盯着不放。我可以一边照顾她一边努力,我相信,只要我足够努力,我能给她的未来不会差。我就想,表白的话还是我来说,要不她一个女孩子,多不好意思。以后想起来,没准会觉得委屈,还会怪我。可我去晚了,是我没有保护好她,还笨,没想到林久琳会……要你替她讨回公道。”他说不下去了,转过脸去揉了下眼睛。
他是关心则乱,加之他本性过于善良,不会把人往坏处想。余之遇理解。
喜树的情况她也多少了解一些,喜树出生于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他书读得好,在中药学方面很有天赋,原本是很幸福的三口之家。
问题在于,叶上珠家境太好了。
一个甘心在网站打杂,上下班坐地铁的女孩子,谁会想到竟是位真公主。要不是余之遇带她去采访时偶遇那位有土匪气质的老叶总,也一直被蒙在鼓里。
叶上珠吐槽老爸:“叶老头好烦,天天让我去公司学习,说成为女总裁才是我的定位。他当我是GPS嘛,还定位。我看他就是懒得打理公司,想带她老婆去游山玩水。”
余之遇心想:他老婆不也是你妈嘛。
叶上珠叹气:“我不想做养成女总裁,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
余之遇问:“你喜欢做记者?”
“不知道。”叶上珠思考了几秒,“就是跟你干活挺开心的。在来大阳前,我也应聘过别家公司,他们对新人太不友好了,有功自己领,有锅新人背,不像你,肯真的教我。”
叶上珠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喜欢做什么。但当记者可以接触到很多行业和人,也许我会因此找到自己感兴趣又适合做的事情呢。”
她原本可以做一个安逸任性的小公主,偏偏要靠自己的努力寻找人生方向。
余之遇自然要用心带她,而她对于做记者,也愈来愈有热情。所以,在出了报道事故时,余之遇才扛下一切维护她,不希望她因此对职场失望。
都是从新人过来的,谁没犯过错?余之遇想到当年的自己,如果没有许东律,她不会进步这么快,她希望,自己能像师父一样,为叶上珠的成长保驾护航。
喜树的不主动,余之遇多少也猜到是因双方家庭的差距,但这种事情没法劝,喜树的心态不摆正,即便现在在一起了,早晚会出问题。他能在肖子校的引导下找到平衡点,是再好不过的。
余之遇说:“不枉她那么喜欢你。”然后她看了看录音笔,说:“哎哟,忘关了,等明天小叶子醒了,放给她听。“
喜树习惯性挠头:“等她醒了,我再和她说一遍。”
余之遇就笑了,“估计她听了你的话,伤口会好得很快。”
喜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余哥,我今晚能留下陪她吗,我怕她半夜会醒。”
余之遇挑眉:“这不是你这个准男朋友该做的吗?以后我不管她了,都交给你。”
喜树咧嘴笑:“谢谢余哥。那你……”
余之遇一挥手,“我你就不用操心了,你老师还能让我睡车里不成?”
喜树心眼实,说:“正好你去和老师睡吧。”说完又觉得哪里不对,想想又想不出有什么不对,没再说话,也没看余之遇。
余之遇:“……”什么正好?我为什么要和他睡?!
肖子校恰好在这时打完电话过来了,他听见了喜树的话,见余之遇没好气地瞪了自己一眼,没接话。过来又给叶上珠号了个脉,确定无异,看了下时间,交代喜树:“半小时后再给她喂一遍药。”
喜树马上设了个闹铃。
肖子校又在房间站了片刻,清了清嗓子说:“我去喜树房里睡,你去我房间吧。”见余之遇依旧不理人,又对喜树说:“要是她有发烧的迹象,马上叫我。”
喜树应下。
肖子校走到宿舍门口,回头看余之遇。
余之遇与他对视两秒,默默地拿了睡衣和洗漱用品跟出去,替喜树关上了门。
两人回到对门肖子校的房间,男主人转了一圈,忘了自己要干什么。
余之遇悠哉游哉地撸了会儿草药,瞥他:“睡不睡?要睡就赶紧去洗澡!”
肖子校:“……”第一次被女朋友的大胆和直接怼得哑口无言。
等小肖教授去公共浴室洗澡了,余之遇回想他难得呆愣的一面,边红着脸笑边对草药说:“原来你老爸也是个憨憨。”
草药歪着狗头看着余之遇。
余之遇正准备屈指敲草药脑门,敲门声响了。
她边穿鞋往门口走边问:“忘拿什么了?”拉开门看到的竟是林久琳,刚消下去的火霎时涌起来,她冷声:“你是连最后一丝尊严都不给自己留了是吗?”
林久琳很平静地说:“我是来找你的。”
余之遇坦言:“我现在看到你,只想骂人。”
林久琳笑,“我也一样。”
余之遇点头,说:“行,那就聊聊。”
作者有话要说:余之遇:“我不要和他一起睡!”
肖子校:“那你跟过来?”
余之遇抱着衣服要走。
肖子校双手抱胸看着她:“我就看你能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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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调查,据说女富男贫的婚姻,离婚率最高。因为男人天生大男子主义,而在经济方面若没优势,会因自卑令这种大男子主义变本加厉。而能长久的关系大多是女人崇拜男人,男人宠爱女人。可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你们觉得呢?这个作者好像在骗你们留言,求求了,上回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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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你是我无二无别
余之遇带着草药和林久琳去了外面。
林久琳显然很忌惮草药,她问:“怎么,怕我啊?”
余之遇哼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叶上珠的例子摆在那,我对你改观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个失意人,因年少不懂事弄丢了爱情。后来发现那不是不懂事,是品格,是教养,是道德的问题。直到今夜,意识到除此之外,她虽生而为人,却阴险恶毒。
林久琳听出了讽刺之意,她说:“我变成如今的样子,和肖子校脱不了关系。”
“弱者才喜欢把责任归咎于别人。”草药坐在身侧,余之遇把玩着它的耳朵,说:“你可以责怪他在恋爱时没有尽到男朋友的本份,但既然你选择了分手,就无权要求他在你想复合时必须回头。你的念念不忘,是你自己造成的,与人无尤。”
林久琳心中意难平,面上则努力维持无波无澜,“我知道你会替他说话,你们现在在一起,他怎么样都是对的,好的。尤其他对我不理不睬的态度,更会让你觉得他很爱你,你要和他同仇敌忾。”
“不是觉得他爱我。他就是很爱我。”余之遇说这话时,语气和神色一样笃定。
林久琳抿了抿唇,移开视线,看向夜色中的山峦:“我们刚恋爱那会,他很体贴我,我读大三,他读博,尽管他忙,不是时时能够见面,他也会尽量抽空陪我吃饭。我爱吃辣,不吃香菜,吃猕猴桃胃会疼,他都记得……”
于是,在离开临水的前一晚,林久琳像是终于找到倾诉的人一样,桩桩件件地细数曾经和她恋爱时,肖子校的好。
余之遇才知道,曾经和别人谈恋爱的肖子校是什么样子。
他和所有的男朋友一样也是尽可能地迁就,上了新的电影,林久琳要看,他陪着。林久琳发现新开了家川菜馆,要尝,他带她去。生日,以及那些与恋人有关,哪怕是无关的节日,林久琳也总能收到他的礼物。
然而——
林久琳忽地笑了,自嘲的那种:“看电影时,他基本都在接听电话,不是论文的问题,就是实验的事情。往往一场电影下来,演了什么,他完全不知道。我好不容易订到位置一起出去吃个饭,他没吃两口,中途又被叫走了。那些礼物,是在他忘了我生日,我哭闹过后,他一次性采购的。”
如果这说的不是肖子校,余之遇会想笑,觉得这位男朋友实在很直男。同时也会替他分辨几句,说他至少在女朋友哭闹后也是在积极改进的,说明他在意女朋友,想继续这段恋爱关系。只不过,他的方式容易被解读成敷衍?一时之间,余之遇竟找不到适合的形容词。
偏偏这个人是肖子校。而和她在一起的肖子校,和作为林久琳前男友的肖子校,判若两人。
余之遇听老余说过,男孩八岁时喜欢一个女孩,会把全部的糖果给她。十八时,愿意为她舍命。二十八岁时,则想带她回家。这是男人在时间历练下的成长。
此刻余之遇想,肖子校的转变,除了有时间和年纪的影响外,更多的,应该是源于林久琳当初的背叛。
“这样的开局,想不分手都难。我再爱他,也敌不过现实。”林久琳长长地舒了口气:“我们的争吵越来越多,冷战的时间越来越长。说是冷战,其实只是冷着我,我都怀疑,他一忙起来,根本不记得我们吵过架。”
既然忘了,自然想不起来哄。确切地说,哄过,只是哄得次数多了,难免疲惫。渐渐地,也没了心力。
林久琳只能自己找台阶和好:“我生病了,给他打电话,希望他来陪陪我。他却随导师进山了,信号不好,我们俩鸡同鸭讲,最终只换来他一句:多喝水。”
“他去国外做交流学习,我以为他走之前至少会安慰我一下,毕竟,要分开那么久,他心里应该也是舍不得我的。可直到出发前一天,他还在忙。”
“我跟他发脾气,我撕了他的机票,我明知道不可能,却控制不住以自己相胁逼他留下。”林久琳屈指抹去眼角的泪,“我曾经也是温柔可人的,被很多师兄追求,是那场恋爱把我变成了泼妇一样的人。而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拿自己和他热爱的学术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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