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捞出来之后,还要赶紧将鸡肉放在冷水里激一下,保证鸡肉不散。

之后就是调红油,将葱姜蒜用油炒出香味,再将油倒入辣椒粉中,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便是油与辣椒的完美融合,又香又辣的红油。

最后,将混了其它调料的红油淋在鸡肉上,一道麻辣鲜香的口水鸡就做好了,就像郭沫若在《賟波曲》中说的,“少年时代在故乡四川吃的白砍鸡,白生生的肉块,红殷殷的油辣子海椒,现在想来还口水长流……”

至于辣子鸡,就简单一些了,只要保证鸡肉腌制入味,鸡块炸的够火候,够香脆,这道菜就已经基本算是成功了。

两只鸡做好,剩下的鸡心、鸡肝等鸡杂,姜婉白也没浪费,将它们切成细丝爆炒,一道爆炒鸡杂便出锅了。

有了荤菜,又做了几道素菜,一顿饭耗时将近半个上午,总算是做好了。

所以说,做饭其实是闲人才会做的事,它不仅需要不紧不慢的心情,还需要不温不火的态度,更需要时间,这时间,短则半个小时,长则数天,比如著名的佛跳墙。

如果再加上准备材料的时间,那时间就更久了,比如红楼梦里的一道茄盒,从晒茄子到制作成功,没有半个月,哪里能成功。

就这,还是时间短的,如果腌制火腿,比如云南有名的邓诺火腿,那就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

数十年的时间,只为了一道菜,这在大多数人眼里,恐怕只能用精神病来形容了,但就是这样,才能做出最地道、最纯粹的菜,这大概也是做菜的乐趣。

姜婉白算是个闲人,所以她很享受这种做菜的过程,而她这边的菜刚做好,田家的众人还有三叔祖父子就来了。

众人先是热络的说了一会儿话,尤其是介绍了一下唐少正跟三叔祖认识,便迫不及待的坐在了桌边旁边,他们早就看见这一大桌色彩分明、香味扑鼻的饭菜了。

姜婉白笑着拿出了那坛林记烧酒,打开封口,浓郁的酒香立刻铺满整个屋子,跟那菜香混合在一起,就好似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一样,燃爆了所有人嗅觉。

田老二伸手接过姜婉白手里的酒坛,给所有能喝酒的人都满上一杯,这才跟众人一样,眼巴巴的看向姜婉白,等着她说开饭。

姜婉白自然知道看的见、吃不着的痛苦,所以赶紧招呼大家吃饭。

“这道菜叫口水鸡,真是没有叫错,这一口下去,嘴里立刻被花椒麻翻了,口水流个不停。”田良正这一句话,立刻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我看,这口水二字,也可以这样解释,这次吃了这口水鸡,下次一想到这道菜,想到它的麻辣,想到它的滑嫩,就像想起酸杏一样,也会口水直流。”

唐少正倒是比姜婉白强多了,一上午的农活,不但没让他灰头土脸,反而让他变的更精神了,而且,他还自带自来熟技能,只认识众人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已经好似老朋友一样了。

众人听了,纷纷哈哈一笑,对他又亲近了几分。

三叔祖吃了一口坛子鸡,又喝了一口烧酒,享受的眼睛都半眯了起来,半晌,他才问姜婉白,“这鸡够味,就连骨头都酥了。”

“我炜了一个半时辰。”姜婉白有些自得的道。

“这么久,怪不得。”三叔祖惊讶了一下,随即笑道,“一个半时辰,估计也只有你有这个耐心了。”

姜婉白也笑了,“三叔祖,你这话可就说错了,我这坛子鸡的做法,源于坛子肉,正适合农忙的时候吃,早上起来将它炜上,中午回来打开坛子,时辰刚刚好。”

姜婉白这句话可是实话,这可是坛子肉最早的由来,就是农人无意中创造出的美食。

三叔祖却以为姜婉白在开玩笑呢,所以他也顺着往下接了一句,“那敢情好,就是这肉有点贵,要是这么吃,吃不了几天,剩下的日子,就只能天天吃白菜了。”

平阳县的地理位置就跟现在的京郊差不多,每到冬天,各家各户就会囤积一菜窖的白菜,整个冬天,直到第二年开春万物复苏,整整四个月,大家最主要的菜就是这白菜,估计是个人,也会吃够了,所以三叔祖才会拿白菜来调侃。

三叔祖提起白菜,姜婉白却突然想起了一个趣闻,“白菜?那也要看怎么吃,我听说有一道菜,名叫开水白菜,就连皇上都不一定能天天吃到。”

众人一听都笑了,“开水煮白菜,咱们这里哪一户到了冬天不是天天吃,怎么,皇上还吃不上?”

众人一点都不信,倒是唐少正,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隐隐约约的猜到了一点,“越是简单的东西,想要做的好吃,就越难,这开水白菜,谁都会做,但能做出皇上都喜欢的味道,那可就……”

他的话没说完,但大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问姜婉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