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枚戒指是楚海的,上面刻着月亮。」孟雪诚坐在苏仰身边,侧身搂过他的腰,「别看了,后面的都是……」
他滑了滑咽喉,却吐不出半个音节。
后面有长达五十分钟的血腥画面,他不想苏仰去看——那种深陷泥沼的绝望,流血者身上的疼痛,都是真实地呈现在屏幕之中。
虽然他知道苏仰不会听。
黎衍被面具男按在地上,冷冽的金属刺穿他的皮肤,他猛烈地呛出一口血,染红了白色的棉布。他被所有的工具轮番折磨着,生不能生,死不能死,汗水与血液混合在一起,浸过身上每一寸肌肤。
面具男握起黎衍的手,一根根掰开他的指头,将那枚快要嵌入血肉之中的戒指拿了下来。
戒指在他掌心处留下一个淤红色的印,掌纹被压得变形。
面具男将戒指放在地上,接着打开浴缸的水龙头,将水注满整个浴缸。
他将昏死的黎衍摆成一个跪姿,面朝浴缸,再将他的头部摁在水中。不知道过了多久,黎衍彻底不动了。最后,面具男掬起清水清洗着黎衍身上的血迹,拿出一套干净素白的衣服给他穿上。
只是衣服很快又被染红了。
视频拍摄完成,面具男起身走向摄像机——
苏仰忽然按下暂停,他指着屏幕上的黎衍,眼底深处的暴戾一览无遗:「他还没死,黎衍这时候还没死……」
在视频最后的两秒,他清楚看见黎衍的手指动了动,勾着那枚躺在他手边的戒指。
孟雪诚从苏仰手里抽走手机,低头去亲他被汗水打湿的侧脸:「没事了。」
黎衍痛苦的呜咽声像是一泡酸腐液体,牢牢堵着苏仰的耳朵,侵蚀着他的耳膜,溃烂出黏连的疱疮。他什么都听不见,心脏像是被丢进了千百公升的沸水里,孤苦无救,直到淹死。
「我已经让人去找于——」
孟雪诚的话戛然被推回了喉咙里,苏仰偏过身,拉着孟雪诚的衣领吻了下去。
他在想,曾几何时,黎衍跟楚海是不是也如此恩爱。
两个人住在一起,养着两只猫,周末一起去逛街、买菜,然后在家里做饭。
世间的流言蜚语都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们会在宁静的夜接吻、拥抱,读一首陌生的诗,期盼着下一个十年。
但那些没来得及看的电影、没来得及朗朗上口的歌,永远都滞留在了某个潮湿的天气里。
……
苏仰紧盯着孟雪诚,从他黑漉漉的眼里看见另一个自己,被泡得滚烫的心终于归位,痉挛地跳动着。
他压下胸腔的剧痛,颤声道:「是于天。」
「我知道。」孟雪诚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半小时前小文给我发了信息,他说于天跟黎衍是同一所高中毕业的,但因为叫于天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花了一点时间才确认是他。于天的父母工作忙,所以在他四、五岁的时候就把他交给了楚海的父母照顾,他们表兄弟从小一起长大,不过楚海被安排进了重点高中,和于天分开读的书……也就是说,于天比楚海早认识黎衍。」
苏仰被镇在了原处,周遭鸦雀无声。
「尤卓说他喜欢猫,所以他虐猫……那他是不是也……」
一股巨大的酸涩涌出,孟雪诚仓促地抿了下唇,不知道该如何将这句话说出来。
因为于天喜欢黎衍,所以他把楚海伪造成一个感情浪荡的花花公子。
因为于天喜欢黎衍,所以他想报复一直纠缠黎衍的毛启仁。
他把楚海重伤昏迷,却没有选择杀害他,是因为楚海达不到他「喜欢」的标准,只能苟延残喘地活着。
接下来,便是最煎熬、最漫长的时光,他们需要反复观看这些影片,看看能不能从视频里挖出一丝线索,足以证明凶手就是于天。
两人坐在床边,把视频看了一遍又一遍。
三个小时过去,他们平静了许多,因为再多的激动也换不回已经死掉的人,唯一能做的,便是替他抓住真凶。
视频播放到某个画面时,孟雪诚突然按下了暂停,他把画面放大了数倍,对准凶手戴着手套,握着拿着短刀的左手。
他呼了口气,说:「你仔细注意这几秒钟的动作。」
孟雪诚将播放速度调慢了一倍,重新播放起视频。
凶手左手拿着短刀,然后把右手慢慢搭在了左手上,轻轻抓了抓手背跟指缝。
「这样的动作他重复了很多次。」
苏仰沙哑道:「他在抓痒?」
「应该是,」孟雪诚点头:「他戴的是乳胶手套,这种手套有很多致敏元素,比如滑石粉和各类添加剂。以前沈瓷贪玩拿了几双来戴,结果立刻过敏了,长了一手的红疹红斑。」
红疹红斑!
苏仰剧烈地喘出一口气,他抓着孟雪诚衣袖,掌心洇出了冰凉的汗意。他第一次在医院见到于天的时候,还觉得他的手太粗糙,不像是一个少爷家的手——上面长着未褪去的红斑,指尖处有些脱皮。
「于天的手上也有红疹红斑,我见过!」他拉过孟雪诚的手,将他的手背朝上,用食指在他掌心处写了三个字。
——有监听。
孟雪诚陡然一怔,只听苏仰说:「一定尽快找到证据。」
……
临栖市警察局。
林修满脸麻木坐在椅子上,瞳孔里倒映着幽幽白光,他重新戴上耳机,又点下了播放键。
秦归连呼吸都放慢了,怕一不小心将这凝重的空气呛进了肺管子,他咬了咬干裂的嘴皮,眼睛一闭,点下播放。
张小文抱着电脑坐在傅文叶的位置上,他从抽屉里拿出那副紫黄色的耳机——虽然难看,却是这个高端品牌的代表颜色。傅文叶这个人平时还算节约,但在电子产品上叫一个大方,什么好用就买什么,价钱完全不在他的考虑当中。比如张小文手里拿着的这副耳机,是半个月前推出的新产品,得七、八千块,拥有全球最顶级的音质。
他揪了把头发提神,戴好耳机,专心致志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他听见的声音。
这也是孟雪诚要求的,他们三个人分工明确:林修负责观察画面、秦归负责研究光线的变化,而张小文则是注意周围环境的声音。
刚找到视频的时候,他们都被画面夺走了专注力,因为暴力是一种精神上的刺激。
有些电影会用暴力作为噱头吸引观众,其原因在于暴力能触及到人类最原始的本能,无限放大感官上的体验,最后使得这些画面在人们的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
可张小文现在要做的是剥夺视觉,不去看视频的画面,从而强调听觉——
肉体碰撞、殴打、皮肉破开、还有金属工具碰擦出的清脆声……
「叮——」
清脆声淹没在低沉的嗡鸣共响下。
不对!
张小文连忙把视频调出来,将进度条往回拉一点。
反复听了几次后,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不是金属工具摩擦发出的声音,因为在于天拿刀前半秒就能听见了!
是一种非常轻,来自远处的鸟叫声。
他迅即摘下耳机,大声问:「三分零五秒、四分二十三秒、八分十七秒都有鸟叫声,你们听见了吗?」
林修揉着眉梢,将视频调到张小文说的时间点。
几秒后,他跟张小文对视一眼。
「这种鸟叫声我没听过,可能是某种稀有鸟类,马上采集声纹,然后找专家来鉴别鸟类品种。」
第156章无常(二十八)
翌日。
「紫水鸟?」孟雪诚一脸疑惑:「这是什么鸟?」
电话那边的老专家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心想现在的人怎么一点也不关心大自然,连紫水鸟是什么都不知道。
简直是教育的堕落!
老专家搔了搔稀疏的头毛,毅然扛起了教育下一代的重任,端出了教导学生的腔调:「紫水鸟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鸟纲,鹤形目,秧鸡科,外形跟鸡差不多,但是体羽是蓝紫色的,尾下覆羽呈淡橙色,翅和胸羽是黑色的……」
老专家喋喋不休地给孟雪诚科普紫水鸟的外形,要不是手边没有电脑,孟雪诚真想搜一下这七彩颜色的紫水鸟到底长什么样。
「……一般在四到九月繁殖,单配制,可以跟配对关系维持很多年,直到老死为止。雌鸟会跟雄鸟共同喂养雏鸟,紫水鸟特别长情,哎呀现当代的快餐式恋爱还不如鸟,真是——」
「请问能在什么地方找到这种鸟?」孟雪诚蹬蹬跑上楼,隔壁部门新来的实习生差点被他卷飞的衣摆甩到一边,实习生扶了扶眼镜,露出一双星星眼——原来电影里走路带风的人是真实存在的啊!
「紫水鸟喜欢栖息在淡水湿地或者芦苇丛,要讲数目最多,当然是我们的雾海市了,」老专家挺起了瘦骨嶙峋的胸膛,语气充满自豪,「其次的话,K省和G省也有发现,但数目少了三分之二……唉,我把分布图发给你吧,记住好好看。」
孟雪诚风一样刮进了办公室,礼貌地跟老专家道了声谢。
「队长,」秦归幽幽地飘了过来,两条腿仿佛浮在空中,一点也不踏实。他将一摞文件递给了孟雪诚,气若游丝心如飞絮地说:「这是于天近三个月的行程,没有离开过本省,九月的时候分别去了雾海市和禹州视察子公司……还有,卖我视频那个人说,野水会接单。」
孟雪诚额角一跳:「接单?」
秦归按着酸痛的眼窝,轻轻点头:「只要钱给够了,猫、狗、兔子,就连是人也可以买。」
「队长……」张小文扶着椅子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脸色比秦归还要白上两个色号,「于天在十五、十六、十七号都去了月亭酒店,停车场拍到了他的车牌。」张小文掏出一叠高糊马赛克的照片,「这个车牌号曾经在楚海遇袭当天出现在虎头酒吧对面。一开始他躲得很好,基本绕开了附近的监控,」张小文一耸肩,讽刺地勾起嘴角,配上那张白得反光的脸,陡然生出一种不怀好意的味道,「但于天运气不好,一辆摩托直接飙到他脸上去了,他为了躲那辆摩托只能往后倒,刚好被监控拍到了车尾……老天有眼啊。」
孟雪诚直接拍板:「行,开会吧。」
……
孟雪诚将地图摊开放在桌上:「视频里的鸟叫声源自于紫水鸟,这种鸟类喜欢淡水,主要栖息在雾海市,分别是海萍区、桂水区和尧州县。」他在地图上画了三个圈,收笔时,徐小婧「咦」了一声,伸手指着尧州县:「这不是黎衍的老家吗?我记得他是在尧州县一个特别乡下的地方长大的。」
「没错,」孟雪诚给了她一个嘉许的眼神,「所以联系雾海市,准备申请协查,黎衍的尸体应该就在他的家乡。」
秦归一口咬下半根火腿肠,咀嚼着问:「于天为什么要在这么远的地方杀人?还特地选在了黎衍的家乡?有什么意义吗?」
「当然有意义。」
秦归立刻坐直,竖起耳朵,摆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孟雪诚用笔点着尧州县这块绿色的小地方,一字一顿道:「于天在追求仪式感。」
昨晚。
苏仰靠在孟雪诚肩上,眉宇间有着难以掩饰的疲惫感,他的双手冻得冰冷,只能揣进衣服口袋里取暖。
「还记得我们在月亭酒店里发现的那具尸体吗?」床头灯正巧打在苏仰脸上,他垂下眼睫,落下一片扇形的阴影,衬得他的皮肤更是苍白,「于天对他没有感情,纯粹是为了发泄和享受折磨的过程。对比起黎衍,于天换上了西装,会帮他洗掉身上的血迹,最后穿上新衣服……甚至是他单膝跪地这个动作,都充满了仪式感。而所有的仪式基本会强调两点,一是时间,二是地点。如果想找黎衍的尸体,需要先从他们熟悉的地方开始排查,比如家乡、一起成长的地方,或者有纪念价值的。」
「仪式……」孟雪诚将他放在口袋里的右手握在掌心。
于天喜欢猫,所以杀了猫;于天喜欢黎衍,所以杀了黎衍。
情杀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每年都总有那么几宗杀人未遂和杀人致死的个案。同时,情杀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因爱成恨。在对方提出分手、离婚、或者另结新欢的时候感到强烈的愤怒,因而萌生杀意,认为「我得不到的其他人也别想得到」。
第二,极度的迷恋。比如「冰恋」、「秀色」皆属于失控的虐恋,当这种「奉献自我」或者「想要吃掉对方」的想法发展成无法控制的欲望,强加于人,便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但实际案件中几乎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
乍一看,于天貌似两种情况都沾边,但又不完全属于某一类。
他在追求仪式感。
「他有他独特的情感认知,认为死亡才是永恒的陪伴,只有死人不会离开他、不会背叛他,能和他永远在一起。」苏仰抬起脖子,鼻息轻轻喷薄在孟雪诚的侧脸,冷声问:「你觉得于天是个怎么样的人?」
「扭曲,心理变态……会不会是小时候父母没有陪在他身边,让他的情感认知出现了偏差?」孟雪诚停了半响,有种古怪的念头冒了出来:「假如他从小就有虐待动物的倾向,跟他住一起的人没有发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