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Cap-fans:嗯,红头罩是个狠角色,但他应该是用杀戮在控制犯罪,真算起来,应该被归属到反英雄的行列。

Magnet:效率怎么样?犯罪率有下降吗?

Bar:降了,前阵子我表姐因为工作不得不走夜路回家,差点遇到被混混强x时,也是红头罩一枪崩了那个混混的脑袋,虽然没见过,但他人应该不错。

Amily:我男神绝对是个好人,我相信他是好人,可是前阵子他好像被蝙蝠侠打伤了,最近都没有再露面,有人说男神被蝙蝠侠赶出了哥谭,然后东区又乱起来了,呜呜呜。

Magic:既然会保护弱者的话,那红头罩的确不是超反了,星城人民恭喜哥谭人民又多一个保护者。

Bar:高兴个屁,他和黑漆漆交手后就失踪了啊。

Cool:放心啦,如果他真的是超级英雄的话,哪怕是为了保护更多人,他也会克服千难万险回归的。

第七十四章:彼得的邻家哥哥杰森.奈吉姆.潘尼沃斯先生,是一位超人气校园男神

B,东区的秩序依然没有崩坏,那些犯罪者前阵子出现过越界之举,昨晚就全部被人远程爆了脑袋,现在所有人都老实了,红头罩还在暗中控制局势。

神谕将整理好的情报发给蝙蝠侠,那边只回了一句知道了,她不由得捏了捏鼻梁。

她知道东区拥有秩序意味着什么,这代表犯罪率下降,而且很多人都可以继续靠着红头罩的威名好好活下去。

那些工作岗位、那些薪水让人们可以靠正经工作生活,那些重新上学的孩子,被送进疗养院的老人和残疾人杰森对犯罪巷和东区都倾注了巨大的心力与财力,他从毒|贩那里敲的钱应该都花这些地方上了。

此时此刻,即使是芭芭拉也不知道杰森做得到底是对还是错,杰森杀的每个人其实都不无辜,但是身为义警,他们是不该越过法律去审判罪犯的,但是真算起来,杰森其实是法外之人,他甚至不是社会意义上的活人。

神谕沉默的看着电脑,看着那些因为红头罩而免受侵害的人们的照片,她闭上眼睛,只觉得很累。

藏下部分能让布鲁斯直接找上杰森的情报,让她的内心充满挣扎,因为这意味着如果杰森将来再杀戮中迷失,成为超反的话,她也会是帮凶。

可她还是这么做了。

另一边,迪克翻阅着资料,也陷入了忧心。

万事皆始于一,有时候一个人一旦跨过一条线,杀了一个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终有一天迷失在杀戮中,遗忘最初的自己,迪克见过这样的人,包括曾经的狼蛛女卡塔丽娜。

杰森,你主动走入深渊,可是你能在黑暗中坚持多久呢?你的内心能一直坚定如初吗?

我不想和你对立。

以杀止杀的道路太过危险,一着不慎就会真的坠入地狱,成为恶魔,何况杰森还泡过拉萨路池,他本来就不太清醒。

迪克想要帮助杰森,却不得其法。

曾经的知更鸟是一个活泼善良的孩子,也许有点脾气暴躁,但他会为了家人克制自己的脾气,安静下来时,就像是美好的天使,还会弹吉他,会虔诚的唱《圣母颂》,在遇到危险时宁愿舍弃自己也要拯救他人。

布鲁斯怎么想没人能猜到,但迪克很想将那个曾经的杰森带回来,然而目前为止并没有可靠的方法能净化拉萨路池的影响。

好在红头罩重新出现,代表着杰森应该恢复了健康,这是唯一让他们欣慰的,虽然红头罩的存在,就意味着又会有许多罪犯的生命受到威胁。

平时杰森在东区巡逻,偶尔敲打不老实的属下,渐渐地,黑面具、企鹅人也不会轻易去动他的地盘,算是默认哥谭又多出一个黑帮大佬。

主要还是杰森脾气暴,下手还狠,谁敢动他的地盘和人,他就能像毒|蛇一样提着把□□或者火|箭|筒天天对准他们的脑袋,这特么谁受得了。

迪克想和杰森见一面,两人好好聊聊,但是杰森很明显避着他们,迪克都不知道其中有没有自己的原因,毕竟他和神奇少女交往的事没瞒着别人,之前差点结婚这事也是公开的。

自从提姆去了泰坦后,布鲁斯又新收了一个曾经代号为搅局者、名为斯蒂芬妮的女孩作为新罗宾,她也是目前为止家里除布鲁斯外,唯一和杰森打过照面的成员。

但杰森也只是隔着头罩,用电子音和小姑娘打了几句嘴炮,将人揍了一顿绑起来丢在显眼的地方,蝙蝠侠赶到的时候,早就连红头罩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斯蒂芬妮的实力不算强,可也不弱,杰森收拾她却和玩一样,可见他的实力较以前真的进步了很多。

迪克嘀咕:也不知道小翅膀最近过的好不好。

杰森过得挺好,事实上在将主要活动范围换到纽约后,他的日子真的很安逸。

他其实是个热爱生活,也很会生活的人,他喜爱阅读、音乐、艺术,会自己做饭,会将自己生活的环境打理的干净整洁。

加上不缺钱,在脱离一堆事情后,杰森是可以将自己的日子经营的很不错的。

他现在每天会睡到7点起床,听着外语歌晨练,他习惯自己做饭,但偶尔也会跟着美食攻略贴,在纽约各个有名的饭店打卡,午后坚持午睡一小时,白天骑着机车去中城高中打卡念书,晚上走古一设置在衣柜里的传送门回哥谭处理事务。

年轻人本来就体质好,杰森的恢复力也高于常人,所以这么养了一阵,他就发现自己胖了5磅,而且他的的例假又回来了。

好在现在也不痛经,棉条一塞就又是一条好汉,都不带耽误打架的,杰森也就淡定的该干嘛干嘛。

他以前读书的时候,是没在学校里交到过巴特、珊妮、提姆以外的朋友的,后来杰森回想一下,也会反省自己当时的性格有不小的问题,因为太过敏感,所以他很容易在察觉到别人态度的微妙时立刻竖起尖刺。

但现在他不是突然被城市首富收养的幸运乞丐,种种磨砺让他不会再患得患失,性格也成熟不少。

在中城中学的师生眼里,杰森是一个为了考大学,在高三下学期从拉托维|尼亚转到人生地不熟的纽约的帅气男孩,他学习很棒,虽然拽了点但性格直爽,拳头很硬,和校霸打了一架后莫名其妙的被拉进橄榄球队。

哪怕不是超级人类,杰森作为一位超级英雄的体力,力量,敏捷也远超常人,他平时打外接手的位置,偶尔会担任四分卫,且杰森战术头脑好,和外校队伍对战时只要用他的战术,就一定能把对手扇得找不着东西南北。

然后等学校举办活动时,杰森又稀里糊涂被校园乐队拉上台做电吉他手,表演的节目是《加州旅馆》,开场就用一手拨弦惊艳全场。

杰森都没想过自己居然有成为校园明星的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