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暗道:这个门派的内功修习起来得先废去原来的内功也就罢了,还会散功则身亡,好生霸道。
原随云又问道:“你这是什么门派的功夫?”
红袖道:“我这个门派叫做‘逍遥派’,其祖师可以追溯至唐时的李淳风,真正开派发扬光大的大宗师叫做‘逍遥子’,我……偶然得之传承。”
无争山庄是武林第一世家,也才传承三百年,这个门派居然是近千年之前创立的,不得不让他惊叹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到了第四天,才有原随云的属下找来,说是楚香帅已经查清杀手组织的事,已回到掷杯山庄。
红袖笑道:“楚大哥果然是能自己办到的。幸亏咱们聪明,偷得浮生几日闲,没有去当他的配角。”
那个下属看了看红袖,道:“但是苏姑娘好像不开心。”
红袖奇道:“她怎么了?”
那名下属说:“她忍不住去找了楚留香,又早一步回来,回来后就闷闷不乐了。”
红袖惊道:“难道……不行,我得去找她……”
红袖看向原随云,原随云早在下属提起苏蓉蓉时,就明白这是需要支开她了,微微一笑,道:“我也有一点儿事要处理,你是要心急,不必等我。我处理好了,马上来找你。”
红袖朝他微微一笑,原随云见到她的笑,真想没有那些红尘俗事。有时他警醒自己不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多年筹谋,只为称雄江湖,进一步争霸天下,到达权利巅峰。
这如何教他半途而废?
念及红袖的侠义仁慈之心,与他所作所为总是相冲的。他便想在蝙蝠岛的事都瞒着她,待他有资格问鼎天下,便让她当皇后,她总不能不应他的。
他安慰自己:她说她是‘逍遥派’的,‘北冥神功’其名就是源于《庄子》,《庄子》中还有一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只要她当上皇后,自可施仁义于天下,她又怎么会怪他呢?
待红袖急匆匆离开绿竹院后,那属下才凛报:“华山派的高亚男似乎知道了一些事,胡铁花在半途见着了她,高亚男待他太过反常,胡铁花怕是有了怀疑会去找楚留香。”
“雁蝶双飞翼,花香满人间”,谁又不知道胡铁花是楚留香的好搭档呢?连胡铁花自己都说楚留香是他的“老相好”,别人都称楚留香为“楚香帅”,只有胡铁花叫他“老臭虫”,还有一个姬冰雁被胡铁花叫“死公鸡”。三人从小相识,都是好到可以为对方死的人。
原随云深吸了一口气,道:“丁枫不能出面接头,让胡杨出面。”
因为红袖认得丁枫,却不认得胡杨。万一红袖见着了丁枫,那么他的一切谋算只怕都要中途断阻了。
那属下又说:“还有一事……”
“说。”
那属下道:“万福万寿园的金姑娘追到江南来了,公子怕是会遇上她。”
原随云愣了好一会儿,万福万寿园势力庞大,武林朝堂都有涉及。
万福万寿园的金太夫人有十分儿子,九个女儿,八个女婿,三十九个孙儿孙女,再加上二十八个外孙。
这些儿子、女婿有的是总镖头,有的是总捕头,有的是帮主,有的是掌门人,可说没有一个不是江湖的,已是金马玉堂,位居极品;还有一个出身军伍,正是当朝军功最盛的威武将军。
其中一人女儿没有嫁人,削发为尼,投入峨眉门下,承继了峨眉苦恩大师的衣体。
万福万寿园的孙辈也大多成名立万,金灵芝是其中最小的一位。
作为屹立三百年的第一武林世家无争山庄和万福万寿园当然有所往来。原随云野心勃勃,万福万寿园当然是最有利用价值的武林世家了。
金灵芝自从十二岁第一次见他,就疯狂地迷恋他,如今过去了六七个年头了。
他并没有拒绝她的靠近,甚至在她年满十六岁时,她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了他。(注1)
瞎子辨不清美丑,但是瞎子也是男人,当时他也有打算与万福万寿园联姻。只不过大反派大变态又勾引了枯梅大师,“清风十三式”刚刚到手,当时议亲也不是好时机。
他实在没有预料到两个月后,他遇上了红袖,最后眼睛都治好了,他又疯狂地爱上了李红袖。
他也知道李红袖的身份也好、侠义慈悲之心也好、坚毅的正义感也好,爱上她对他现在做的事非常不利,可是爱情根本就不是自己能做主的。
如果爱情是由理智来决定的就根本没有爱的感觉,如果理智可以决定自己爱上谁,世上就再没有那么多苦恋和暗恋了。红袖自是因为偏爱而心盲眼盲,但是惊才绝艳的恶魔原随云偏要和最不该爱的红袖在一起又有多少明智呢?
当初原随云任红袖去游历,除了他要布局蝙蝠岛的事之外,也要甩开金灵芝。
幸而金灵芝还不知道他是蝙蝠公子。除了男人风流之外,尚还没有把柄在她手上,可那种事,女孩子又怎么会到处宣扬呢?
作者有话要说:注1:原著中原的话:“因为她爱的是我而不是你,她早就把自己交给了我”云云。金是唯一去过蝙蝠岛两次的人,去过一次的人便再不想去或者死了,只有他的情人才会第二次去找他。
考据推理:金要知道他的真面目,他能带她去蝙蝠岛,那一定是发生关系之后,而且需要一定的缓冲期,而金去了两次,所以至少在故事发生前一年的“销金大会”她已经和原有关系比较久了。所以设定在认识红袖之前的两个月,也就是金第一次去蝙蝠岛的那一年的春天,因为认识了红袖,金还没有来得及知道他就是蝙蝠公子。
“销金大会”则在冬天:考据原著中“借尸还魂”部分开始时就是九月二十八日立冬,结束时胡就来找楚开始“蝙蝠”的故事了。
不把大反派大变态做的事都抹去,把他写成“圣男”就全崩了。
第73章思维差异
苏蓉蓉确实很不开心,一年前她决定放下了,她和红袖、甜儿游历天下,虽然还会想起楚留香,但是她的心不会那么难受了。
可是她万分没有想到再遇上楚留香,才发现一切感觉都还在,她已经在所有人面前压抑自己了,也想避开楚留香。
可是当红袖不在她身边陪她,她还是很想很想楚留香,想知道他好不好。她想自己作为楚留香的妹妹,也能关心他,红袖不在,当不会瞧不起她,宋甜儿也很想知道楚大哥查得怎么样了。
于是,她们决定去找他,路上还遇上了胡铁花,寻到施家庄去,从小秃子和小麻子口中打听到楚留香的所在下落。那天是一个美妙的夜晚,对于楚留香是这样,胡铁花还想绊住她,却被她施展红袖传她的凌波微步逃脱了。到了那一间屋外,她做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偷窥,带着一种伤心至极的自暴自弃,或者让伤心来得再狠一点,她就不会再想楚留香。
于是,她瞧见了楚留香和一个相貌身材皮肤极美的少女行鱼水之欢,楚留香情场老练,放浪行骸。
她看过一眼就走了,躲在远处独立中宵。第二天清晨,她看见那少女走了,没有纠缠他负责,她干干脆脆只要他一夜。这样的,才是楚留香最喜欢的女人类型,苏蓉蓉后来听说那个姑娘叫石绣云,是一个村姑,施茵借用的尸体正是她姐姐的。
红袖也回来了,苏蓉蓉伏在她肩头流了好一会儿的眼泪。
红袖说:“你是放纵自己爱楚大哥好受一些,还是断了那种关系快乐一些?”
苏蓉蓉道:“我知道他是渣男,我这样很贱,可我不知为何就是忘不了他。”
红袖沉默了一会儿,说:“世人想要爱情也在道德的条条框框中进行,但是道德并不是先天就存在的,只不过是大多数普通人的期望。可是真爱往往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所以在现代‘真爱’两个字,有一半的情况下被世人视为贬义词。”
苏蓉蓉穿越前的苏莹虽然被心脏病缠身,但是对现代社会上的一些现象也有所了解。
苏蓉蓉喃喃:“你是不是觉得我烂泥扶不上墙?”
红袖道:“楚留香是你的真爱,只不过他没有真爱这样概念。你败给了自己的爱情,不丢人;你没有睡别人的老公、花别人的钱、睡别人的床,更不丢人。说句心里话,你别生气,如果男女颠倒来看,你是男人,他是女人,楚大哥就是青楼名妓,各大恩客都睡得,你凭什么睡不得?如果你想当一个温柔体贴的贤惠良母行不通,又实在舍不得他,那倒过来也行,他什么女人都能上,你去玩玩有什么了不得的?”
苏蓉蓉道:“这……这……也行?”
红袖道:“有什么不行的?你凭本事生活,想上他就上他,多大的事儿?万一你一辈子看不上别的男人,那错过多少好时光了?如果你终于看上了别人,把风流的毛病改了就好。其实在你看上第二个男人之前,你和楚留香的关系的时间并不重要。”
苏蓉蓉道:“我……我不想,你说什么上……太难听了……”
红袖呵呵一笑,其实她是故意说得粗鄙,这样让氛围轻松一点,或者转移她的注意力,免得她只顾得上柔肠百结。
红袖觉得要让她的心理平衡一些,忽压低声音说:“你不想?那……我和原大哥一块儿时,我差点想把他扑倒,但是又觉得自己不能当古龙女人,总爱在男人面前光身子。”
穿越前的凌菲没有看过古龙,但也听曾经的高中那爱看金庸不爱古龙的同学说:古龙书中爱在男主角面前脱衣服的女人特别多,看得多了就觉得没有意思。虽然古龙写出很多现实人性,但是也有许多让人不喜欢的地方,人的口味各异。
苏蓉蓉终于扑哧一声笑出来,自然也不计较她之前说得粗鄙,说:“你要扑原公子,他一定巴不得。”
红袖贱贱地说:“我知道,所以我吊一吊他。”
苏蓉蓉又落寞地说:“是呀,太容易得到,男人是不懂得珍惜的。”
红袖说:“我可不是这样,我是想多享受一些纯纯热恋的青春时光。‘太容易得到,男人就不懂珍惜’——为什么要把自己放在这样的位置上?男人是否也要看你珍不珍惜他?你是强者,就不要总套着弱者的被动思维。楚留香不珍惜你,你也可以对他的定位降级呀。若不能终成眷属,反正不能再伤心了又还忘不掉,何不与他及时行乐?这个时代的一个村姑都能看开的事,你偏在自己头上套上封建枷锁。你又能确定你将来终于喜欢上了别人,那个男人刚好是纯情的处男?”
苏蓉蓉说:“我怕是这辈子也做不到。”毕竟她无法勉强自己的感情,而且攻略的对象也是他。
红袖叹道:“感情的事终是要靠你自己,生活方式也是自己选。现在觉得伤心,你以为和一个人相守久一些,老时生离死别就不伤心吗?”
苏蓉蓉听到“生离死别”时才又想起穿越前自己面临死亡威胁时的痛苦,想要照顾苦命的母亲却做不到的遗憾,自己的这段感情又不算什么了。毕竟楚留香曾抛下多少女人了?
苏蓉蓉抹去泪,懊恼地揉了揉头,说:“我……会熬过去的。我现在是强者,不能再抱着弱者思维不放。”
红袖又觉得自己刚才是不是太不接地气了,怕对她居高临下让她心里更不舒服,于是描补一下:“其实我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像楚留香这类男人完全不在我的审美之内,我不可能爱上他那样的男人。”
苏蓉蓉说叹道:“我真羡慕你,其实我也不知是原来的苏蓉蓉那样爱他,还是后来的苏蓉蓉那样爱。总是初恋,刻苦铭心,现在想忘又忘不掉。”
红袖喜欢苏蓉蓉的其它优点,老实说她对楚留香的这种不干脆的感情她还真不喜欢,这一点连当年的安宜都比她更强。可是作为朋友,总得包容对方的缺点,这是楚留香都明白的道理。
红袖道:“要不干脆一点,我去把他打晕,让人洗干净,送你房里来?明天你记得付他过夜费就是,这个钱,我不给你付。”
苏蓉蓉惊道:“什么?”
红袖道:“随便你风流也好,打他一顿也好,毒废他也好,不都是进一步的解决问题步骤吗?唯有一个人自苦,这不是在解决问题。”
苏蓉蓉道:“我又怎么是那种女人了……”
红袖道:“你以为你现在这样比你口中的‘那种女人’就高贵了?在我看来,我绝对更欣赏那种豪侠,敢爱敢恨,真的非爱不可,偏要勉强一次,看他接什么招。你会武功会医毒,思维就是娇娇弱弱等男人宠而不得的小妇人,这样不行的。如果是有老婆又君子的男人,这自然太失道义,但是楚留香而已,不用强就会在美色面前躺下从了你。你无法求得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么只求活个痛快,又能如何?他最终会走,和你从来没有干过是两回事。”
苏蓉蓉平日见红袖为人淡漠,气质清冷,竟是从来没有想过她骨子里这么霸道彪悍。
苏蓉蓉道:“难道你敢?”
红袖说:“我只是还享受纯洁恋爱时的感觉,而且对着原大哥不需要那样。”
苏蓉蓉说:“我不是说原公子,是楚留香,你敢吗?”
“我又不喜欢他,我干嘛……”
“你敢调戏他吗?”
“我看不上他,调戏他我又得不到快乐。”
……
客店的雅间,楚留香和胡铁花正在喝酒。楚留香原是可以去住掷杯山庄的,但是为了陪胡铁花,所以也住在这家店里。
楚留香说了薛衣人的弟弟薛笑人是杀手组织头领的事,薛笑人已经自杀了;也说过李红袖大战薛衣人的事,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是李红袖也是不下于水母阴姬的高手了。
胡铁花抱着酒坛,显然难以相信,说:“就红袖那个女娃娃?老臭虫,你莫不是与我开玩笑吧?”
忽听雅间门吱呀打开,一个白衣女子提着酒壶进来,但见她容颜绝世,质若冰雪,气宇高华,脸上带着一抹浅笑。
胡铁花都觉自己从没有见过这样美的女人,便是当年与他有一夜风流的石观音,也让人感觉起来及不上她。
这女子正是红袖。而红袖身后又跟着宋甜儿和苏蓉蓉。
男人喝酒叙旧是不喜欢女人在场的,今天红袖偏要煞煞风景了。
红袖打量了一下胡铁花,虽然他气质落拓,皮肤黑黝黝的,但是他浓眉大眼,五官分明,本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只不过性子太怪太懒,又不像楚留香一样爱装逼。他的一双眼睛格外吸引人,就像两颗大星星一样。
红袖笑道:“什么事这么好笑,说来我听听?”
说着,她率先大咧咧地往他们桌上一坐,双从怀中掏出两锭银子抛给了他们,道:“二位陪本姑娘喝杯酒,赏你们了。”
楚留香看着那银子还没出声,胡铁花眼睛一瞪,说:“你是……把我们当什么了?”
苏、宋二人好奇地看着他们,红袖左手中指轻轻抚了抚自己的眉毛,说:“呼啦啦地嚷什么嚷,本姑娘能瞧上你们,是你们的荣幸!”
胡铁花道:“把我们当青楼小倌不成……”
第74章玩大了
楚留香却笑道:“能得李女侠青睐,在下自然荣幸之至。”
“我才不干这种丢人的事!”胡铁花将酒杯重重往桌上一放,酒水往空中飞溅,红袖左手飞速一兜,已将那飞溅的酒水接入掌中,一运气化为冰片。
红袖右手又朝胡铁花佯攻,使了半招“云霞出薛帷”,这招太过精妙胡铁花全神拆招,而楚留香以为红袖不会伤害胡铁花,也没有丝毫要帮忙的意思。
gu903();所以,红袖使了半招之后,左手一挥,快到让人看不清,那冰片已经打入了胡铁花的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