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别让我离开你的视线。”他问,“可以么。”
好奇怪。他的语调就像是冷硬的铁,锋利的刃,却说出需要我控制,需要我负责的话语……感觉也太奇怪了。我的脸颊微热“……可以。”
“别让我认识新的人,除非经过你允许。”
我愣了愣“这样不太好吧。”
他对上我的视线“莉莉不是要对我负责么。”
“但不该限制你认识其他人。”
“不是限制,是让你筛选。”他轻声笑了,“莉莉认为人品过关的人,我才会去认识。这难道不是一种负责么。”
越来越奇怪了,脸颊也越来越烫。我硬着头皮点头“还有呢。”
“相对应的,莉莉也该筛选自己的身边人。对我不利的,莉莉不应该去认识。莉莉觉得呢。”
三个“莉莉”说得我头晕,耳根已经热到了脖子根,我只想快点进入下一个话题“……好,还有吗?”
他摇摇头“以后再说吧。现在莉莉有什么打算?”
见他转移了话题,我松了一口气,说出昨晚和今天的见闻“现在巴黎全是猎魔人的巡逻队和守卫,到处都张贴着我们的通缉令。没有意外的话,巴黎是待不下去了。”
“如果莉莉想待在巴黎,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
“猎魔人协会的地下城是我建造的。我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就在地下城的旁边。”
他说得这么淡然,我差点真的以为只是“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原来地下城是他建造的!
“如果莉莉愿意,我们可以去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有个地方落脚当然愿意,更想去看看“顺便”建造的地下宫殿是什么样子。
我点点头。埃里克摘下小拇指的尾戒抛到空中,一个散发着红宝石光芒的魔法阵投射到地面上。他上前一步,回头朝我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走进魔法阵。一瞬间,四周的场景便已改变一条幽蓝色的旋转楼梯出现在我面前,一圈一圈,像是没有尽头般,墙上每隔十米,有一盏萤火般金黄的烛台。
往下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潺潺流水声响起,两座外观狰狞的镀金铜像屹立在暗河两侧。河边有一艘小船,船头挂着骷髅造型的油灯。埃里克牵着我走上去,修长的手指往水面一点,水波荡漾开数圈涟漪,推着小船前进。
之前,我以为这里叫“地下宫殿”,是夸张的说法。看见这里的布置后,才知道地下真的可以修筑起一座宫殿。一路上,我看见雕刻精细的大理石柱,镶嵌着彩色玻璃画的穹顶。烛光是橘黄色的透明精灵,飞舞在镜面般的暗河之上。
半晌,船靠岸。埃里克走下去,伸出手臂。我扶着他的手臂下船。地上铺着金红相间的地毯,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我看见一座教堂般宏伟的金色管风琴,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
听说这种乐器被称为“乐器之王”,因为弹奏门槛极高,琴手必须调动四肢,才能用它演奏出乐声。它和钢琴完全不一样,普通贵族小姐学习钢琴,只需要一两个月就能流畅地弹奏乐曲。管风琴学习两个月,可能连踏板都不会踩,更别说记住各种音栓。
连这么复杂的乐器都会……或者说,这个男人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我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他笑了笑,沿着石阶走到管风琴前坐下,没有弹奏,因为这种琴的音量极大,宛如山洪爆发般震撼,一旦弹奏,方圆十里内都能听见。
他半垂着眼,注视着琴键,许久才说“一开始学那么多,是想证明自己人类的身份,后来,是为了配得上莉莉。再后来,则是被克苏鲁强行灌输的学识。”
最后一句,听得我心疼起来“没办法抵御它的入侵吗?”
“没办法。”他低低地说道,“上次我回印斯茅斯,是为了得到深潜者的奉养。若没有它们的信仰,克苏鲁的精神力会让我陷入疯狂,到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不知道。”
……尽管心里清楚,他不会伤害我。听见这句话,我还是感到了一丝寒冷的危险。
第43章
住在地下宫殿的时光,比我想象得要平静幸福。在这里,我不用担心身份是否暴露,也不用担心是否会被那些人找到,每天醒来悠闲地看看书、钓钓鱼,过得相当轻松自在。
因为答应埃里克,要对他负责,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他看书的时候,我就坐在一旁,翻翻书架上的爱情小说。如此过去几日,我突然发现书架上的爱情小说,种类似乎太过丰富了。从哥特题材到乡村题材,再到法国作家最爱的交际花文学,可以说是一应俱全。我忍不住眯眼望向他,这人在书架上放那么多爱情小说干什么。
拿起一本书,我走过去,伸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他有些疑惑地抬眼,望向我“怎么了,莉莉。”
我走到他的身后,将身体压在他的背上,两条胳膊搂住他的脖颈,把书摆在他的书桌上。
这个男人有时候像情场老手,有时候却纯情得近乎青涩,比如现在,我只是稍微亲近了一下他,他浑身就僵得像块木头,耳根粉红,不过神色还是很平静,仿佛身体是另一个人的反应。
我指了指那本书“你看过这本书吗?”
他快速地看了一眼“看过。怎么了?”
“没怎么。”我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笑笑,“只是很惊讶,你居然会看这种小说。”
他轻吁一口气,似乎把情绪调整了过来,身体也放松下来“有原因的。”说着,他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扯到他的身前,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这样一来,脸热的人换成了我。不愧是他,学习能力强到让人嫉妒,这种事情也能举一反三。
他的胸膛在我的面前起伏,微冷的呼吸从我的额头掠过,颈间清淡却辛烈的香味萦绕在我的鼻子前。我深吸一口气“什么原因?”
他沉思了一下,说道“成年以后,有段时间总是梦见你,当时不明白原因,就买了一些书来看。后来就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问道“梦见我?梦见什么了?”
他看了看座钟,转移了话题“中午了,莉莉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不饿。你快告诉我,你梦见了什么。”
他朝我投来无奈的眼神,喉结滚动了下,压低声音说道“一个刚成年的男人,梦见曾救过他的女神,你说能梦见什么。”
我顿时明白过来,热意从脸颊蔓延到脖子根“这样……我懂了。”
他看了我片刻,眯了眯眼睛,一手揽住我的腰,另一手合上桌上的生僻语言书籍,低头在我的耳边问“莉莉懂什么了。”
他的气息疏冷,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灼热,烫得我的耳根一阵酥麻。我发现了,虽然他未经情事,有时候纯情且青涩,但当我退缩或害羞的时候,他还是会暴露猎人的本性,发起强势的进攻。
其实想想,大家都是阅历丰富的男女了,聊这种话题也正常。在我这个年纪,有个女伯爵,前男友的尸体都葬满了后花园。我一直被老变态灌输要保持纯洁的观念,对于这方面的思想,确实太保守太落后了。
不能一谈论这种话题就脸红,也不能总是这样受制于他。我想了想,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撑起上本身,调整坐姿,面对面地骑坐在他的身上。还是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男人,几乎能感受到他腰部下方骨头的形状。他的呼吸瞬间急促了几分,眼眸变成浓烈燃烧的金色,瞳孔渐渐紧缩成两条黑色的线“莉莉,你在干什么。”
我捧着他的脸,缓缓靠近他,鼻尖抵住他挺拔的鼻尖“做你梦里想做的事。”
他闭了闭眼,喉结狠狠滑动了两下,放在桌上的那只手紧握成拳,再次睁开双眼时,眼睛已隐隐泛红。
这是即将失控的征兆。玩笑开得太过火了。我正要从他的身上起来,他却单手握住我的腰,把我按了回去,仰靠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搁在扶手上,眼里的情绪平静却可怕“那莉莉知道我梦见了什么吗?”
“……什么?”
“梦见你和我交换血液。”
我“……”
这要从血族的文化艺术说起。虽然在血族的历史书上,、内斗和战争占据的篇幅永远最多,但血族依然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艺术家。其学作品风靡了将近两个世纪,讲述的是血族始祖和人类少女的爱情故事。后半部有个情节,少女被猎魔人催眠,在睡梦中说出血族始祖的弱点,然后在始祖被围攻的时候,因为保护他而死。疯狂的始祖屠杀了一座城市,在鲜血、暴雨和雷电中,初拥了少女,赐予她永生和不会衰老的容颜。两个人在雨中激烈地交换血液。从那以后,交换血液就成为比接吻还要庄严且亲密的行为。
我迟疑地问道“那你现在是……想喝我的血液吗?”
“想。”他顿了顿,“但不想伤害莉莉。所以,还是莉莉喝我的血液吧。”
我睁大眼,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已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指尖燃起一缕幽蓝色的火光,按在自己的脖颈上。“呲呲”两声,皮肤立刻被灼烧出两个小洞,鲜血潺潺流淌而出。浓郁的红,寡淡的白,性感得让人心脏发麻。回想起第一次吸食他鲜血的情景,那甘甜芬芳的香味,我至今还记得,不由吞了口唾沫。
他离我近了一些,将脖颈递到我的唇边。
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脖颈才是他身上最动人的部位。修长,结实,线条凌厉,喉结突出,散发着一种属于雄性的凛冽美感。
心脏“砰砰”狂跳起来,我情不自禁地凑过去,吞咽了一口。已经变成了人类,按理说应该对鲜血反感才对,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血,他自愿将全身最脆弱的部位,送到我的唇边,我的心中就充盈着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慢慢地,他的头微微垂下,将双唇覆盖在我的唇上。血腥味在弥漫,呼吸交错,气氛愈发暧昧火热,这个吻也越来越失控。我看见他的瞳孔缩得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看不到黑色的部分。他的吻也越来越滚烫,从我的嘴唇,吻到脸颊,再到脖子。我被他吻得被迫靠在桌沿上。只有这样,才能阻止身体瘫软在地上。忽然,两枚坚硬的东西抵在我的脖颈。是他的牙齿。他彻底情动了。
然而,他却猛地推开了我,站起身,狼狈地匆匆逃离“我去给你准备午餐。”
第44章
很少看见埃里克失控。相较于奥古斯,他永远都是冷漠沉稳的模样,非常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心跳失序,呼吸急促,神色依然淡漠而疏冷。但就在刚刚,他的眼珠居然变成了猩红色,上一次瞳孔变红,还是被我发现真面目的时候。
不知道他刚才推开我,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还有,等下用完午餐,他是否会继续刚才的事情……越想脸颊越滚烫,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要镇定。
谁知,用完午餐,他收拾了一下,直接去了书房。地下宫殿有两个书房,一个在卧室,另一个则要穿过长长的走廊,打开机关才能进去。记得第一次去那里时,我被里面的装潢吓了一跳,还以为走进了宏伟典雅的教堂。
穹顶是交叉繁复的肋拱造型,上面有镀金的骷髅铜像,中间是未完成的彩绘,散发着颜料的刺鼻气味。水晶吊灯悬挂在半空中,金黄色的烛光映照着《基督诞生》的画作,充满了庄严而辉煌的神性。很难想象,这幅天顶画也出自于埃里克之手。毕竟,他曾说过,自己并不信神。
我走进去,他正站在半空中,手中拿着画笔,调色盘飘浮在他的面前,快速而熟练地涂抹上色。圣经题材的画作,大多色彩鲜明,人物形象精美。我在帕尔马大教堂见过一幅《圣母升天》的天顶画,连云彩都是昂贵的蓝色,天使或手持金器,或身着繁复的衣衫,环绕在玛利亚身边。埃里克笔下的圣母却坐在昏暗的地方,面庞消瘦,只有怀中的襁褓散发着金色光辉,与那些竭尽华美的圣母截然不同。
我顿时将他之前逃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好奇地问道“为什么画这个?”
他用的是坦培拉技法,一种古老绘画技法,用蛋清混合色粉调制成颜料。因为颜料干得很快,对熟练度要求极高。会这种技法的画师,都是终生为教堂天顶画服务的老画师。没想到他连这个都会。
他放下画笔,调色盘和十多支画笔自动回归原位。他走下来,在水盆里洗了下手“想事情的时候,会过来画一会儿。”
“你的圣母更像一位真正的母亲。”
“她本就是一位母亲。”埃里克失笑,“莉莉知道,我并不信基督。所以,我并不是在画圣母,而是一个生育后的女人。”
就像卡拉瓦乔的《圣母之死》一样,没有昂贵而雍容的蓝色衣衫,也没有细腻光滑的脸蛋,卡拉瓦乔笔下的圣母瘫倒在农舍的床上,发丝蓬乱,形容狼狈,就连身旁的使徒也是面黄肌瘦的农民。与教堂内云雾缭绕、熠熠生辉的天顶画完全不同。果然,艺术都是相通的。即使只是偶尔过来“画一会儿”,也有了和大师媲美的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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