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文辉不准他读大学学中医,阻拦他钻研《周易》,无疑让他把在现实中很难实现,甚至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归咎到王文辉头上。在他看来,并不是他的“理想”不具备可实现性,而是王文辉阻拦了他的“理想”实现。
这种矛盾无疑让王乾山的内心非常失落、压抑,造成的后果是长期积压的对父母深入骨髓的厌恶和怨恨,逐渐被引爆。
他是一个不得志的失败者,但是他绝对不甘心轻易做一个失败者。
在和李倩私奔期间,他应该仍在试图“改变命运”,但他后来算卦,得出“不宜远游”的命运暗示,然后遵照这一暗示,回到堰城,似乎说明他已经开始屈服于“命运”。最后,他毫无抗拒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声称“同命运抗争太累”,似乎更印证了这一点。
无论如何,这个人受到法律制裁完全罪有应得。
彭杰和小王没想到当年的“王元鹅案”会如此复杂。当中牵涉的人伦悲剧,以及王元鹅“自杀动机”中涉及的罗弘材的特殊身份,都注定没法将“王元鹅案”的详情向外公布。
所以,当年的警情通报中,仅以一句话为王元鹅的死定性:经调查,我市王元鹅为“自杀”身亡。
是的,他们特意在“自杀”两个字上标注了双引号。这在很多人看来,警方是在着重强调王元鹅是自杀,而不是他杀。至于其表达的真实意思,只有当年的办案人员才清楚。谁要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专门跑去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只会告诉你四个字“无可奉告”。
文韬因为王元鹅当年不敢自杀,并且因为王元鹅参与过对王康的性侵,所以怀疑王元鹅的“自杀”和王康有关系。
可小王和彭杰在这件案子中,实在没发现哪里和王康有半毛钱关系。
正当他们倾向于也认为王元鹅应该的确属于“自杀”时,严珂似乎看出了他们在想法上的转变,翻开李倩的口供,指着其中的几行字:“李倩说,她和王乾山考虑过用‘煤气中毒’的办法,制造王元鹅开煤气自杀的假象。”
“我就在想,王元鹅如果真的要自杀,在吃了大量三唑仑后,大可关上门窗,在家里放煤气,让自己安安静静、利利索索地死于煤气中毒,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计算三唑仑药效发作时长,掐时间调闹钟,再把自己挂到绳子上去,这样多麻烦多累啊。”
严珂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但自杀这种事,你总不能因为死者没有采取更加简单便利的自杀方式,就对他的“自杀”提出质疑甚至否定吧?
如果是这样,那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属于自杀就只需要一个衡量标准,就只看死者采取的自杀方式是不是最为简单便利。
严珂的依据当然不止于此。
接着,她又翻开王元鹅的尸检报告,指着上面的死亡时间一栏:“王元鹅的死亡时间为凌晨3点半左右。一个人从把自己的脖子挂到绳子上开始,到最后死亡的时间为5到7分钟。也就是说凌晨3点30分左右,可以看作王元鹅吞食过量三唑仑后,为药效发作,让他进入昏迷状态的时间。”
然后,严珂话锋一转:“你们知道从打开燃气灶、关闭门窗开始,到最后煤气中毒导致一个人死亡,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吗?”
二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坐在凳子上,看着站在桌前的严珂,就像是学生看老师,听得此问,齐刷刷地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三到四个小时。”“严老师”继续说道:“王元鹅在凌晨3点30分左右陷入昏迷状态,从这个时间点开始,打开燃气、关闭门窗,到最后煤气中毒导致其死亡,最早也得到早上6点30分左右,最晚则为7点30分左右。”
紧接其后,她话锋又转:“张培每天早上一大清早就会去敲开王元鹅家的门,当时又在夏天,早上5点30分左右,天就会亮。”
“为了不让王元鹅偷跑出医院的事被人发现,张培出现在王元鹅家门口的时间点肯定越早越好。具体是在几点,他的口供中虽然没提,但我猜他怎么着也不会等到早上7点30分以后才出现在王元鹅家门前吧?那个时间,在夏天都快要日上三竿了,医院也早就挤满人了。”
最后,她回归正题:“所以,3点30分左右陷入昏迷状态的王元鹅,如果要给他制造自杀假象,并且为保万无一失,煤气中毒导致死亡的‘自杀’方式,是不是就不在可选择的范围内?因为一大早,张培就会出现。到时候很可能王元鹅还没死透,张培就来敲门,进而让王元鹅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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