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闻着营外神族的气息,卫凛吞了吞口水,他极其艰难地咽下了某种惨无人道的想法。

就在卫凛饿到心慌时,军帐外面传来了九歌的声音,臣来跟陛下请罪!

九歌并没有进来,而是跪在了卫凛的帐外。

昨日的事早就在神族中传开了,见九歌上神来陛下这里请罪,不少神族抱着看热闹的心思,时不时就朝这边偷瞄一眼。

九歌干的那点事,要是放在等级森严的人类王朝,他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

先是在阵前饮酒,之后抛下同族,回到神族营帐掳走了陛下,然后不仅戏弄了陛下,还将陛下扔到敌营中。

哪个不是掉脑袋的罪名?

然而这是神族,虽然也有等级制度,却跟人类的大有不同,卫凛就算再生气,他也不能罚九歌,毕竟人家事出有因。

九歌为了修炼,在极寒深渊待了百年之久,九歌内体聚着一股阴寒之气,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发作。

所以九歌要饮一种烈性的酒,偏偏他又沾酒就醉,不过就算喝醉了九歌也不误事,反而比平时更为强悍。

如果是平时,九歌要对付四条角龙,他也是要花些功夫的,但喝醉之后,那真是万夫不当之勇,揍的四条角龙呲哇乱叫,哭爹喊娘的。

比起九歌的功勋,他这点小毛病不算什么,而且这也不是九歌自己能控制的。

对于一个平日里表现良好的肱骨之臣,偶尔这么一两次小错,也是情有可原,人之常情,原主还在的时候,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眼的纵容。

卫凛想了想九歌男主的身份,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别跪着了,进来吧!卫凛对账外道。

谢陛下。九歌恭恭敬敬行了一个叩拜大礼,他起身后,然后闲闲地扫了周围一眼。

那些等着看热闹的神将们,立刻作鸟兽散去,没一会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九歌不紧不慢地整了整衣衽,然后才迈步进了军帐。

瞧见一身玄衣的卫凛,九歌又跪了下来,他的言辞十分诚恳,臣来给陛下请罪,今日臣从戈战口中知道,臣昨日喝醉冒犯了陛下,实在是罪该万死。

卫凛面无表情:你都这么说了,我能怎么办?

当然是选择原谅了!

毕竟九歌自己都说了,喝醉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要不是戈战告诉他,他都不知道自己冒犯了君上。

就知道他们这些男主们,一个个都特么不是纯良之辈。

卫凛饿的心烦,瞧见九歌这副惺惺作态,他就更加烦了。

压下那种烦躁,卫凛努力用一种平和的语气道:起来吧,卿也是无心之过,孤怎么会怪罪?

九歌是多么敏锐聪慧的人?卫凛那点细微的情绪,他全看在眼里,他站起来后,便设了一个结界。

卫凛不明所以地瞅了九歌一眼,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只见九歌打开了自己的灵界,从里面拿出一只焦黄油汪汪的鸡。

那只鸡十分大,足有十来斤大小,被放在一个用细藤条编织的篮筐里,篮筐的边缘还极其少女心的点缀着黄白色的小花。

在看见那只烤鸡时,卫凛的眼睛迸射出一道贼亮贼亮的光。

不怪他没出息,自从他穿越到这具身体后,随着妖毒在体内的扩散,卫凛就经常处于一种饿,饿的发慌的状态。

别人中妖毒是性情古怪,他是奔着吃货的康庄大道一去不复返,真是一点英雄气概都没有,反而盖里盖气的!

第5章

九歌将那只大烧鸡放在了案桌上,他拿匕首剖开了鸡腹。

鸡肚子里塞了很多东西,有寒笋,鲜菇,虾仁,干贝。

卫凛只认出了这几样,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食材,切碎后便满满当当被塞进了鸡腹中。

这只鸡先是被熏了个把时辰,然后便放在砂锅炖了许久,炖的鸡肉骨肉分离,腹中的食材也软烂成泥。

所以九歌切开鸡腹后,藏在里面的东西就如同岩浆似的,散着热气跟香味涌了出来,刺激着卫凛的味蕾。

这在卫凛眼里已经很丰盛了,然而九歌却面带惭愧的对他道:这里不比神域,条件艰苦了许多,也找不到更好的东西,还望陛下不要嫌弃。

卫凛盯着那只冒着热气的鸡,他只觉得移不开眼睛,但神族帝王的面子还是要的。

卿有心了。卫凛努力坐的笔直。

虽然卫凛本质并不是吃货,但如今被迫做了吃货,那自然爱好就是吃,能敞开肚皮吃,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

陛下喜欢便好。九歌嘴角柔和,那双狭长的双眸也染着笑意。

作为臣下,九歌很是合格,善于揣摩君上的心思,在卫凛抱着那只鸡胡吃海塞的时候,他又陆陆续续地从自己的灵界中,拿出了不少吃的,摆满了整个案桌。

灵界又叫乾坤,是神族储存东西的空间。

卫凛很没出息的被这桌子吃的彻底收买了,之前对九歌那点微妙也荡然无存。

九歌虽然喝醉之后狂妄自负,但清醒的时候,心思却十分细腻缜密。

知道卫凛最近经常饿,他还给卫凛做了点磨牙的小零嘴吃,鹿肉干。

这鹿肉可不是普通的鹿肉,而是神域的雪踏鹿,因为是被放养的,肉质紧实,十分有嚼劲。

被炭火烤熟后,然后涂一层黄酥油,接着再烤,烤的五成干后,再涂一层黄酥油,继续烤,如此反复五次,最后再刷上一点点蜂油。

鹿肉被削成大小厚度一样的薄片,色泽就像琥珀那般,黄橙橙的,几近透明,但却十分有嚼头,还带着炭火特有的香气。

卫凛吃饱喝足后,就将剩下的东西一并收到自己的灵界中。

案桌上的东西一扫而空,卫凛也就恢复了清冷高贵的陛下人设。

见卫凛变脸了,九歌将方才的悠哉闲散一并收敛,他正了正色,恢复了君臣之礼。

陛下,如今四大角龙已经屠杀,妖族二十四大将也只剩下四个,以臣之见,应当一鼓作气将妖族绞杀干净。九歌进谏。

卫凛手里捏着鹿肉片,但面上一派正经严肃,卿所言,正是孤之想。妖族狡诈,妖王更是如此,所以不能放虎归山,否则他们必定会成大患。

妖族那繁衍能力,简直是逆天的强悍,跟他们一比,神族就是不孕不育的代名词。

两个妖族一百年能生出一个部落的妖族,俩神族在一起一百年,只能干瞪眼。

神无欲无求,越是纯正的神族,那方面需求越少,不过像九歌他们这辈还好,毕竟血统串了,一百年怎么也能折腾出俩孩子。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是干瞪眼那挂的,临渭的血统太纯了,动情的时候很少很少。

书中多次描写过临渭外貌,作者将他塑造成了一位孤冷出尘,眸藏万年冰雪,不染凡尘的神祇。

临渭的气质比本书男主更为出众,他看着无情无爱,却极为重视族人跟九牧各部落神族,是一个外冷内热,心怀天下的君主。

可惜卫凛不是临渭,他仙不起来,数次崩了人家的人设。

好在临渭有一个中妖毒的设定,卫凛崩的也就坦荡荡了。

别问,问就是妖毒使我性格崩坏,高冷男神变成嘴馋糙汉子!

商讨了一番杀妖大业,卫凛便将九歌打发走了,走时还让他带走了那四张角龙皮。

这四张角龙皮又一次提醒了九歌,他昨日干了什么蠢事。

拿着那四张皮,九歌也只能谢主隆恩,走出卫凛的军帐后,他摁了摁眉心。

gu903();九歌是个谨慎的性子,喝醉之后如此猖狂,甚至有点跋扈,他其实也是苦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