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少爷,可以发车了。

我们走!

那头萧斯凡刚刚走到车站边,就见一辆银灰色轿车停在了他面前,车窗从上头滑下露出里头凌庭筠的脸。

萧斯凡以为凌庭筠是来找萧越的,于是说:凌哥,你是来接萧越的吧,他刚和他家司机离开,就

我是来找你的。凌庭筠说。

找我?

萧斯凡不知道凌庭筠找他能有什么事。

毕竟他和对方还没有相熟到能在一起讨论事,就算相熟到那种程度了,他们之间也只是隔着一个可讨论的萧越相关话题而已。在这个话题上,萧斯凡更想和萧越的另一个父亲讨论一下。

还是说对方是来讨要手帕的?

想到这,萧斯凡急匆匆地从裤兜里掏出那块被他清洗干净并且折叠好的手帕,递给对方说:凌哥,手帕洗好了,还你。

凌庭筠瞟了手帕一眼,收下后紧接着说:上车,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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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烧烤摊

银灰色的轿车里,阳光透过前玻璃窗洒在凌庭筠的脸上,细碎的余光亲吻着他的发尖,萧斯凡透过侧车窗望向对方,直射的视线在光照的烘烤下变得有些迷离。

上车。凌庭筠重复一声。

萧斯凡这才哦了声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车子的副驾驶不像是有旁人坐过的,崭新得仿佛不曾粘过任何灰尘。就连车座底下的塑料薄膜都没有拆除干净,像是今早上才刚买的车子,下午就拿来载人了。

你饿了吗?等萧斯凡上车,凌庭筠出声问。

啊?萧斯凡满脑子迷糊,不是很懂对方的意思,就连现在他坐上这车的整个过程也是在迷糊中度过的,凌哥,咱们是

去吃饭。

车子朝着学校东门口的拐角驶去,驶过一个胡同停在了一家烧烤摊上。这家烧烤摊是当年萧斯凡最喜欢和陆航一起去的。十八年的时间过去,没想到烧烤摊的摊位依旧如此,就连位置都不曾挪一挪。

中午,萧斯凡才刚说过要请萧越吃烤串,结果倒是他自己一个人先来了。

凌哥,咱就吃这个?

虽说烧烤是萧斯凡最爱吃的东西,可这种沾满人间烟火的油渣食品看样子就不适合衣装革履的凌庭筠。尤其是对方身上环绕的上等五星级酒店才能匹配的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在这入座的。

本以为好心的一句提醒会让凌庭筠意识到这个问题,结果却见对方熟门熟路地从店里头搬出两木板凳放在了桌子前。

萧斯凡犹豫着坐下,好奇问:凌哥以前来过?

凌庭筠瞅他一眼说:我以前是从这毕业的。

哦。萧斯凡听明白了,欣喜道,原来是校友。我说凌哥你怎么知道这地方有一家烧烤摊,看来凌哥以前经常来。凌哥毕业的时候是几几年?

他估摸着凌庭筠毕业的年纪和他当初本应该毕业的年纪差不多,算算时间,说不定他们不仅仅是校友,还有可能是同一届的校友。这样的关系倒比之前更熟悉了。

02年的。

我也是我是说我有个叔叔也是02年毕业的。

恩。

凌庭筠应了声,开始挥手招呼老板,在萧斯凡的一脸庆幸没说漏嘴下指着烧烤摊面上的几样东西各点了一份。点完后特别嘱咐一份要辣,一份不要辣。等东西上来,把不辣的那份放在自己面前,辣的那份递给了萧斯凡。

萧家人嗜辣是传统。

尽管萧家人一个个都是江南水乡出来的模样,可偏偏嗜辣到了极致,平常炒盆小菜都要放几根辣椒,吃个烤串更是喜欢在烤串上多加点辣椒粉。每次吃得嘴里冒火,偏带心里爽快。

凌哥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辣的?

萧越像你。

凌庭筠嘴里说着谎话,萧越姓萧,可沾了凌家人的血。骨子里不像单纯的萧家人那样嗜辣,反而和凌家人一样吃不了辣。一点点辣味都能让萧越喝上几杯子的水,更别说沾满辣椒粉的烤串了。

萧斯凡接触萧越不过两天的时间,不知道对方吃不了辣,反而觉得自家儿子像自己正常。

他向凌庭筠道声谢,从盘里拿出串年糕咬了咬,嘴里含糊着东西问:凌哥是想问我些什么吗?

恩。

凌庭筠面上说着恩,想问的话却一句没有说出口,反而津津有味地看着萧斯凡吃东西。他面前的烤串一根没动,像是等萧斯凡解决了面前这一盘,然后把自己的这盘洒点辣椒粉递给对方。

烤串的味道是好,但一个人撸串的滋味却显得有些寂寞。

萧斯凡还记得以往他和陆航来撸串,两人都是一人点一大盘然后比谁吃得快,吃得慢的那个人请客付钱。这种游戏往往都是陆航输,可偏偏对方是玩得最上瘾的那个,所谓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凌哥不尝尝?萧斯凡从凌庭筠的盘里拿了串金针菇递到对方嘴前。

尝尝吧,很好吃。

不是他吹,整个华高一中也就这家烧烤摊烤得最好吃。

站在前头帮着算账的小伙转头瞧见这景象,出声道:这位同学,这位先生每次来这点串可从来不吃的。我还是头一回见他带人来。

不吃多可惜。

凌哥介意我帮你解决吗?

萧斯凡正打算收手,把递到对方嘴边的那串金针菇塞到自己嘴里,就见凌庭筠俯身低头咬住了那串即将被移走的金针菇。咬掉最上头的那一片后,微微皱眉地将嘴里的那团油腻东西咽了下去。

油炸食物向来不是凌庭筠喜爱的,他以往点过很多次,却从来没吃过。

这倒是他第一次吃烧烤的东西,高中时候他曾对这家烧烤摊充满好奇,曾以为这家摊子里烧烤出来的东西是不一般的美味,现在却知道不是烧烤出来的东西美味,而是那人吃得过于美味了。

金针菇被咬了一半,另一半看样子凌庭筠是不打算接着吃了。萧斯凡毫无负担地把被咬过的另一半金针菇放自己盘里,打算放着和他盘里的其他串一起被吃掉。

我咬过了凌庭筠伸手想要拿走那串金针菇。

萧斯凡立即护住他的盘,挥手说:没事,我不嫌弃凌哥的口水。这金针菇才吃掉一半丢掉多可惜,要不你面前的这盘也给我给我打包回家吧。

怕眼前人觉得他吃得多,萧斯凡脑筋一转想出了一个他又能吃又能保证对方面前的那盘烤串不被浪费的想法,那就是打包。

凌庭筠也不知听进去没有。

gu903();自从面前人说不嫌弃他的口水之后他整个人就是呈恍惚状态,虽说面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可锁骨上头的那圈都微微泛红了起来。凌庭筠有个毛病,害羞红脖子不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