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野猪肉
赵小南笑着婉拒:“它娘把它儿子托付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我又咋能把它儿子当货物一样来卖呢?再说它也并不属于我,等把它养大,我就把它放回林子里去。”
陈雨菲听赵小南这么说,轻哼一声:“算你还有点良心!”
天亮之后,赵小南先是把陈雨菲几人和小狼崽送回了村里,然后通知自己的父亲,又叫了大伯三叔等十多个人,带着铁锹背篓来到了狼群和野猪厮杀的地方。
宋子谦和陆云帆也跟了过来,虽然赵小南已经跟他们说过,但是当亲眼看到现场的场景,两人还是很震撼。
简直太惨烈了!
野猪肉是上好的野味,不管是卖钱还是自己吃,都是不错的选择。
七八百斤的野猪,想要从山里运出去是相当有难度的,所以只能大卸八块了分别带回去。至于那些狼尸,赵小南并不打算带回去,而是选择就地掩埋。他这么做一是因为他收养了小狼崽,这群狼跟他怎么说也算沾点关系,二是因为这狼肉味道实在是不怎么样……
回到村子里,赵卫国分别把十几个箩筐内的野猪肉分别称了称,竟然有八百一十五斤。以前村民猎到过的野猪,体重最高的才不过五百斤。八百一十五斤的野猪,称为野猪王也不过份。
村民得到消息,都跑到赵小南家来围观,可是让赵卫国长了脸,逢人就说这野猪是赵小南打死的。
“赵老二你说瞎话也不脸红,这野猪身上的血道子(抓痕)分明是狼抓的。还有这野猪身上被撕下来的肉还有牙印呢,这也是你家小子咬的?”打麻将经常输钱给赵卫国的丁向前,毫不客气的拆穿了赵卫国的吹嘘。
野猪皮糙肉厚,人没有獠牙利爪,想要从野猪身上撕咬下一片肉来,那难度可不是一般的高。
赵卫国见丁向前拆台,有些恼羞成怒,指着野猪脖子的一个血洞对丁向前说道:“那些都是皮外伤。真正的致命伤在这里,看到没有,这是我儿子拿标枪扎的血窟窿。就是因为这个,野猪才死掉的。我说是我儿子杀的有错?”
村里人一个个凑上来看野猪脖子上的血洞。
“赵老二,你家小南居然能用标枪在野猪身上开个口子,真是神力啊!”村里爷爷辈的老猎手给予了赵小南非常高的评价。
曾经打过猎的男人们也不由对赵小南多看了两眼。要知道子弹都不一定能把野猪的皮肉穿透,赵小南能一标枪扎进野猪的脖子里,力气之大,可想而知。
“也不看看是谁儿子!”赵小南得了夸奖,赵卫国感觉脸上大大的有光。
丁向前看不得赵卫国风光,哼了一声,背着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