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gu903();丁枫是在陆踏歌吃完晚饭躺在树上晒月亮的时候进来的,小白兔在院门前左顾右盼小心翼翼提防着大猫的突然窜出,丝毫不知自己瑟瑟发抖的模样全进了捕食者眼里。

陆踏歌侧着头,刻意等丁枫走过自己待着的这棵树才翻身悄无声息的下去,他的身影迅敏如猎豹,悄悄从少年身后站起身,伸手轻轻地搭在了丁枫肩头。

丁枫被惊得狠狠哆嗦了一下,立刻窜出好几步,惊魂未定的回头后立刻挂上满脸谴责的瞪着陆踏歌。

陆踏歌回他一个无辜的摊手,用眼神询问小白兔大晚上的来他这儿做什么。

丁枫恶狠狠地瞪了西域人许久,才慢慢放松下来,调整好状态走到陆踏歌身边。

我不知道公子为什么选择带你去蝙蝠岛。他仰头直视高大西域人的眼眸道不过既然这次是你跟着去,有些责任我也该交给你。

容貌精致的白衣少年伸出一根手指到陆踏歌眼前这第一条你记好了,公子非常讨厌有人说他瞎子,所以那些敢议论公子眼睛的人,如果公子没特意吩咐你不要动手,那就半夜全都杀了,一个不留。

陆踏歌闻言一怔。

白衣少年继续道第二条,公子虽不好奢靡,但基本的东西一样不能少。蝙蝠岛那地方阴冷潮湿,你记得每天早上要去公子房里把被子和日常用具取走晾晒,如果是雨天就去里面的密室点火烘烤,切记上了蝙蝠岛之后不能在公子面前点火,他非常讨厌光亮。

西域人的眼眸逐渐温和下来,他颔首示意自己记下了,让丁枫继续说。

蝙蝠岛上因为不能点火,常人食物多为冷食,到那之后你跟巡逻的人要到后厨地点,每天白天去后厨那里取走半成品去岸上弄好你虽然是西域人,基本的生火煮东西应该会吧?

陆踏歌再度点头表示没问题。

白衣少年却忽然沉默下来,许久后才有些迟疑的慢慢道我不在公子身边,你若上了岛,就是整个蝙蝠岛唯一拥有眼睛的人公子很看重你,照顾好公子,别做让他失望的事。

西域人也沉默了一下,蹲下身和白衣少年对视,这个叫丁枫的少年绝不缺少心计和心狠手辣,但在那双用过于纤长睫毛掩住的凌厉双眸里,又有着最温润的忠诚。

像是很久远的年代前,在尚处在黑暗的那段时期,第一匹被驯服为犬,趴伏于人类身边轻轻摇着尾巴的狼。

于是西域人笑了起来,白发蓝眸的青年露出了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稀里糊涂各种妥协后的第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嚎。

他认真回答。

第14章暗夜蝙蝠四

蝙蝠岛位于东海,从无争山庄坐马车一路下去走两天左右就能到海边。

陆踏歌已不是第一次坐船了,和叶孤城一起到中原的时候他就已经对海上景观有所了解,除了海鸥和能近乎和天连成一线的大海,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但那是跟叶孤城出海,换了原随云自然会有些不同例如原随云喜欢对着海面抚琴,叮叮咚咚一宿愣是没让陆踏歌睡着。

例如叶孤城弄了一桌子鱼,原随云弄了一桌子汤汤水水他没见过但闻着很鲜美的东西很热情的给他品尝。

真是烫到了陆踏歌的爪子。

原随云忍着笑听着船上医师给陆踏歌包扎,感叹道在下下次会注意吩咐下人,尽可能准备些可以直接用手吃的东西。

陆踏歌小心翼翼捏着勺子,不想理他。

看起来,陆先生似乎不是第一次出海。原随云忽然开口但又似乎对海上东西不怎么了解。

从白云城到南王领地快船只需半日,叶孤城不喜拖沓,自然是半日即到,换而言之这些海货陆踏歌一个都没吃过。

西域人点点头,继续专心致志品尝小碗里叫桑蛎的东西。

原随云笑笑,抬手挥退在周围侍奉的人,淡淡道陆先生要是不耐,在下可以先派人带陆先生直奔蝙蝠岛,不再在这海面上兜圈子。

兜圈子?陆踏歌的动作停下来,疑惑的看向原随云。

蝙蝠岛是一处密地,能来两次以上者近乎不存在,在下也决不允许有人知道蝙蝠岛的确切位置,所以这船看似在不停行进,实则是在围绕蝙蝠岛附近兜圈子,等到了一定时候才会开过去。原随云道待上岸后,开船的人也会被灭口。

陆踏歌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从良知上来看,这显然是错的,但这个做错的人却很信任的把他做错了的事告诉你。

而且不得不说,在原随云一开始说他们一直在兜圈子的时候,陆踏歌本以为原随云要杀掉这船上除了他们二人的所有人,当他说到只灭口一个开船的人的时候,陆踏歌甚至隐隐松了口气。

你当然可以觉得我残忍,但事实上,开船的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听出陆踏歌的迟疑,原随云道拿钱买命的生意罢了,一个人一生可能赚不到五百两银子,我给他五百两银子随他安排花销,他愿意为我开船为我一死,如此而已。

泥不爬他涛?陆踏歌问道。

原随云还是笑,笑里有点对西域人不善权术的无奈。

他能逃,他的家人呢?我从来不找那些无家可归的亡命之徒。何谓忠诚?情人可以挑拨,爱人可以背叛,甚至多年的属下都可以为更大的利益去跟随别人,这么多年来,我真正养出来的,也不过一个丁枫。

陆踏歌顿时不知如何反驳。

等上了岛后,你会看见很多常人眼中的悲惨之人。原随云道但事实上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命运,比岛外人清楚无数倍,你觉得他们是醉生梦死是可怜至极而这条路,也是他们自己选的。

这话不对,很不对,非常不对。

陆踏歌皱起眉,他的良知在无力挣扎,可逻辑却告诉他原随云说的没错。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可以有权有钱或者有能力,三者任有其一就可以活的逍遥自在,但大多数人三个都没有。

他们只能看着飞驰而去的宝马香车吐一口不小心吸进去的灰尘,他们根本想象不到一个桌子摆出数十道菜是什么样子,他们连寻常一个发热都没有钱去医治只能硬撑,对那些人中的一部分来说,当有一个人突然拿着他这辈子都赚不到的钱或者他在意的人最急切需要的东西出现在他面前要他一条命,给了就是给了。

与其成为路边白发饿殍,不如一夜纸醉金迷,看着在乎的人痛苦挣扎,若能以身救之,纵万死又何妨?

可则不似泥拿塔萌漫卒死鱼得拟由(可这不是你拿他们满足私欲的理由)?想了半天,陆踏歌终于找出话来反驳。

如何不是?为何不能?原随云道大兴土木,修工建庭,昔大明宫一年筑成,其中累死者有几何?刘龑风流好财,西通黔蜀求珍玩,广聚南海珠玑,期间奔波而死者又几何?这天下正义之士不把目光放在食民脂烹民膏的人身上,紧盯着几个人或是几十人的自愿之举并为之愤慨不已岂不荒谬?

原随云的话非常像陆踏歌见过的纯阳两仪太极,他从不否认也不肯定,只是反问,用另一个更尖锐更无法质疑的问题来告诉陆踏歌他这么做的原因,而且让西域人更加无法提出质疑。

因为以陆踏歌现在的知识面和逻辑来理解,对方说的都是对的。

大概是因为西域人太久的沉默不言,原随云用帕子擦净了手,唤人捧琴入室,横琴在膝,手挥五弦。

他这回的曲终于不再温和,甚至可以说有些尖锐。

这也是自陆踏歌认识原随云后对方第一次抚琴时唱歌。

斥鷃擅蒿林,仰笑神凤飞。坎井蝤蛙宅,神龟安所归。恨自用身拙,任意多永思。远实与世殊,义誉非所希。往事既已谬,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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