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不用特意化妆了,你们这个样子就已经够恐怖了。
接下来轮到我了。扬起嘴角,白兰拿了一个黑色的......粉底。
正当他打算礼尚往来时,发现金发青年的眼眸依旧睁得大大的。
和晖,闭眼啊。
和晖:......
和晖:白兰兰,刚才的粉底好像堆在了我的眼睑...现在眼睛闭不上了。
而且视线内还在飘粉......这是什么,飞蚊症的相似疾病飞粉底症?
正一:......
白兰倒是没留面子,直接捧腹嘲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在正一的再三拒绝下,和晖白兰放弃了拉上他一起逃训。
总是这样请假...灰二桑会很失望的。
与竹青庄的大家一起训练,正一自然是知道灰二对箱根驿传的执着,像和晖桑他们这样三番五次的请假(逃训),不仅会令灰二桑伤心,也会折损其他人的训练热情。
砰砰砰砰。
四道烟雾展开,三个金发青年再次结印,变成了需要顶替之人的模样。
和晖的本体还保持着结印的姿势,你说什么?
正一:......我说祝你们玩得开心。
......
有着自知之明的两人倒是没有自己化妆了,他们选择场外援助,分别是雨流和铃兰。
不得不说,在化妆这一块,确实是对方比较厉害。
就连铃兰这样的小姑娘,都化的比白兰好。
最后再戴上红色的美瞳,吸血鬼伯爵就诞生了!铃兰像打扮洋娃娃一样,给白兰套上了吸血鬼的装束。
那个,雨流小姐。望着镜子往自己脸上涂口红的紫发女人,和晖询问道:我是什么怪物?
不像白兰那样有尖牙尖耳朵,他这特征可是什么都没变啊。
啊?杀人鬼。雨流美弥音直接给金发青年裸.露在外的皮肤上点了两抹口红当做血液,再把一把带着黑色血迹的刀放到他的手上,给,道具。
摸了摸小刀上的血液痕迹,还是真血。
和晖:......杀人鬼是「鬼」吗?
还不如说我是大正的土著鬼呢。
雨流美弥音起身,撩了撩自己的头发,作恶的人类可比不存在的鬼要可怕多了。
对此,和晖必须反驳:鬼是存在的。
然后他收到了部下看智障一样的眼神。
......算了,快点出发吧,我送你们去。
两名猎犬坚决(主要是条野)不化妆,于是往脸上带了个面具做「面具怪人」。
......
比起身后的人,人们更会注意身前的人。
在港口排队的和晖指着前面缠满绷带的木乃伊,这是COS太宰吗?
听到和晖的声音,前面的木乃伊转过身来,两簇长长的鬓发没有被卷进绷带,在下,不是太宰先生。
和晖:......
这,这叫什么来着?
毫无变化的和晖被芥川龙之介认了出来,晚上好,少主。
和晖:......
啊,久违的称呼。
嗯,晚上好。回应着,和晖疯狂在脑子里搜寻眼前之人的名称。
当时太宰治是怎么介绍他来着?
自己有着工具人一号二号,一条跟着中也;二号二宫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两人性格迥异,最初还有人认为二宫是双重人格毕竟他们一个表里如一的非常崇拜老板,一个总是吐槽抹黑老板。
最近出场的都是吐槽系的二宫啊。
对了,想起来了!
太宰治说这是工具人三号。
名字是......
三芥?
......少主,在下芥川。或许是连嘴鼻都缠着绷带的缘故,芥川的声音有些沉闷。
接着,轮到芥川向工作人员出示邀请函时,他在登记表上写上了另一个名字。
并非太宰治,而是首领的大名。
森鸥外。
首领将此任务交给了太宰治,而太宰治又将此任务交给了芥川。
幸好芥川是一位在其位谋其职的成员,没有再将其交给他的下属。
不然到最后,不知道代表森和会社来的,会是怎样的小鱼小虾。
三芥。
望着芥川写下了自己好久没见到的男人的名字,和晖忽然道:
你的字比本人还好看啊。
可见那个银之御令上「鸥外」的签名有多丑了。
第一卷第二百二十章满月之时
金发青年晃悠着从舱内拿到的一杯酒,站在甲板吹海风。
比我想象的无聊啊。
装扮成吸血鬼伯爵的白兰吃着与身份毫不相符的,他一手撑在船侧,眺望着远方的海。
这只是普通的聚会,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群集。
和晖扫过船舱内化妆的人群,想抬手摸摸刘海,又怕搞乱了发型,只得悻悻的放下手,如果是真的鬼怪派对,那就有趣了。
这倒是确实。白兰赞同道。
假扮成人类误入鬼的领地,这不是......
这不是什么都市传说吗。好像日本哪里的野.史故事书上有写。
都市传说?真亏白兰能知道这么「日本」的词汇。
白发青年掏出了登船时发给他的塔罗牌,狼人啊。
狼人姑且不论,人狼是存在的哦。和晖开始回忆本土世界的讯息,吸血鬼和鬼也是。
那边的美杜莎小姐呢?白兰指了指将头发化妆成石头的一位女士。
......不,美杜莎是神话故事的人物吧。
......
无聊的派对开始了无聊的游戏。
将来宾七人分为一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始游戏。
我们四个是连着的「狼人」啊。
那另外三个「狼人」在哪里呢...呃......
三位拿着「狼人」塔罗牌的人出现,而他们三人无一例外都是......
三个木乃伊啊。
和晖抽了抽嘴角,看着面前的三个绷带怪人。
首先是露出白色鬓发的木乃伊。
三芥。
在下芥川。
再是戴着红色假发的木乃伊。
你就是小红......嗯,红君了。虽然小红不在,但要是被知道自己把它的名字给了别人,怕是要暴走吧。
最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