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允先安抚好狼群才带着李韩进来,狼群躁动不安并且呈现出了攻击性,说明它们闻出了血的味道,还有枪火的气味。血让它们兴奋,枪又让它们产生了敌意,因为狼群中刚刚出生了幼崽,这时候的母狼最凶狠。
而他的愤怒也影响了其他的狼,连眼睛看不见的黑狼都开始叫了,情感在狼群中流动,传递着消息。
他没想到,离开时还好好的营地竟然被打垮了,每一个地方都很熟悉,但是好像又不认识了。他和李韩冲进帐篷,宋捡刚好从蹲姿站起来,手里捡了一把枪。
“李韩?”张艺又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他没找到李韩的尸体,还以为这个人死无全尸了。
可是看打他脖子上的伤口,张艺又明白了,是李韩趁机逃脱去找了小捡哥和周允,他们才回来。
“张牧。”周允朝着这位领头人的方向走近,仇恨再一次在他心里汇集,他还记得自己刚被樊宇带回营地,这个男人是多么强壮,“我们回来了。”
张牧闭上了眼睛,点了点头。虽然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可是还是感到了一丝安慰。
“他们往哪个方向跑的?我去找。”宋捡这时打开弹匣,检查武器,里面只有几发子弹。
够用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捡捡:我要大开杀戒!
第121章未觉醒者
听了宋捡的话,张牧的嘴唇只动了动,可眼睛里没有半点儿生气,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周颢看着宋捡拿在手里的枪,他知道张牧心里担心什么。那个营地有几百人,还拿着先进的武器,别说这边只有一个,就算是有一百个人也没法硬拼。
但是他心里的痛苦像潮水怒涨,要将他压碎碾碎再窒息身亡,即便知道这一去大概率是有去无回,他还是站了起来。
“我也去。”他对宋捡和周允说,耳垂上,长长一道血迹。
“姐夫你不能去。”张艺站在大夫的角度替他考虑,“你的伤很重。”
“我答应过她。”可周颢直挺挺地站在他们面前,面色仿佛死过一次,“我起过保护她的誓言,无论她发生什么事,我都会把她接回来。宋捡,我可以给你指路,今天我们就走,不能再等了。”
宋捡站在帐篷的中间,这个曾经他最喜欢的大帐篷已经被毁掉了,破了一大半。隔间里是小艺的书房,但是他的医书和人体骨架掉了满地,一个用了多年的笔记本也被烧掉了一半。
那些……都是他的心血啊,荒漠里的人是多么努力想要活下去,为什么会有人来抢劫呢?连狼群都知道,一旦猎到足够的食物就不能再杀了,每一匹狼只享用自己的那一份。宋捡转过身,看着帐篷里唯一一件完好的家具,就是那张大床。
其他的家具全部变成了零散的零件,掉得到处都是。刚好外面一束光从帐篷顶的大洞射进来,照到了宋捡冰冷的表情上。他紧紧地攥着手,身体有些发抖。
“杀了他们。”宋捡在他们面前站定,半张脸淹没在光照不亮的阴影里。哨兵的本能在血液里开始流动,像困不住的野兽,迟早要爆发出来。
张牧缓了一会儿才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宋捡和周允的归来给了他一些信心,能替死去的兄弟们讨回公道,能把被掳走的女人们全部接回来,能重新建立营地,重新找回自己的女儿。
“召集人手。”他再一次对张艺说,只不过这一次张艺没有再反对,“所有能用上的人,全部跟着他们走!”
张艺点着头倒退,一转身,掀开帐帘跑了出去。周允则散出了全部的精神丝,深入链接了宋捡的后脑,安抚哨兵即将冲破极限的仇恨。
他将这些仇恨吸食,全部清理到自己的感官世界里,再将精神丝分出几根来,链接了李韩。他同时给两个哨兵做了加强,接下来,是一场硬战。
也是他成为头狼之后的第一场保卫战,这个营地是他的领地,是他的地盘,既然有人胆敢闯入挑战权威、烧杀抢掠,就应当付出相应的代价。小狗真的生气了,无论小狗想要杀谁,他都会帮他。
张艺跑出去了,依次跑到各个帐篷里去通知大家,把所有还能走动的男人召集起来。大部分人都受了伤,但也有轻伤的,紧锣密鼓凑齐了五十个能跑的,再加上一定要去的张牧和周颢。
大家一听要去救人,纷纷拿起仅剩的武器来,但也只是些冷兵器,甚至还有棍子。可是即便条件这么不好,也没有人愿意退缩,都觉得这一去必死无疑,但又不肯退缩。
只因为他们的家人死的死、伤的伤,年轻的女人都被抢走,连十几岁的女孩儿都没放过。他们要去救的不止是人,更是他们的家。
那群人逃跑的方向是张艺给指出来的,但是没有人能说清楚到底他们去了哪里。宋捡骑在小黑身上,手里抓着一件小灵姐穿过的外套。
“张牧,你们没有马,速度太慢,所以只要跟着我们就好。”周允站在远处说,身后是他的狼群,当他说话时,每一匹狼都不再发出声音,仿佛可以听懂,动着耳尖认真聆听头狼的号召。
看不见的黑狼和受伤的灰狼留下了,它们负责保护幼崽。而所有母狼则跟着狼群一起行动,在动物的领域里,雌性不代表柔弱,母狼的杀伤力有时令公狼望而却步。
李韩骑在自己的精神体上,他和宋捡已经换好了移动基地的哨兵服装,那一身荒漠迷彩。在夜晚,这身迷彩是最好的隐身术,很不容易被人发现。
“我会在你们前面发射照明弹。”周允又一次背上了背包,上一次他背上还是为了带大家前往地下掩体,“每隔一小时,发射一次,如果我们接近那些人的营地了,就停止发射,大家暂时原地不动。”
“你们停止发射了,我们怎么确定他们的位置?”底下一个男人杵着木棍说。
“我会有办法让你们确定方向的。”周允看向天边的云,一场小型的狂风暴正在形成,这是他在移动基地里学来的知识,小型的狂风暴会像两个世纪之前的龙卷风,按照一定轨迹出现,再瞬间消失。
“哥,咱们出发吧。”宋捡抓起了小灵姐的衣服,他极度愤怒,但是眼球黑白分明。周允开始链接他,加强他,同时也感受他,明明这一次捡没有狂化,可是他的想法却那么疯狂。
宋捡闭上眼,源源不断的精神力触碰哨兵的身体,每一根精神丝的链接都像一次过电,仿佛是电线搭在了自己的胳膊上、肩膀上,尽管看不见它们,但是哥和自己的链接感如此真实,甚至末梢靠近皮肤都能把胳膊上的汗毛吸起来。
嗅觉的加强使得宋捡闻到了更多的气味,他把小灵姐的外套反复细嗅,记住了这个香味。没错,这个香味就是小灵姐头发上的味道,她那么爱干净,每天都会用香香的水来梳头发。
可是那些人已经离开几天了,空气里能捕捉到的气味非常少,宋捡任由哥加强自己的嗅觉却不喊停,他必须要闻出来,才能循着气味去找。
在哪边呢?在哪边……宋捡几乎用鼻尖朝向天空了,突然上嘴唇一热,他伸手一捂,竟然流了鼻血。
热热的血流到嘴唇上,因为嗅觉增强过快所以引起了毛细血管破裂,也就是在这一刻,他从几百种气味里抽丝剥茧,找出了那股淡淡的香。
来不及说话,他捂着鼻子双腿一夹,小黑便冲了出去。
李韩紧随其后,再后面跟着的是周允和一群荒漠狼。
身后的流民们,跟着前方不断打上天空的闪光尽快前进,一起去救他们的家人。
照明弹枪再一次拿在手里,周允仿佛回到了那一年。他跟随狼群的脚步去找掩体,心急如焚好几天没吃没喝,因为他知道身后的那些人当中有宋捡,如果自己找不到地下掩体,所有人都会死掉。
现在,捡已经成为能在前面带头的人了,这很好。周允跟在马后面奔跑,看着黑色的马背上的宋捡,是那么骄傲。
而宋捡擦着鼻血拽紧缰绳,血滴飘进了风中,落在沙里,只希望小黑能够再快一点,千万别来不及。马蹄跑过沙面,踏起一大片一大片的黄沙,照明弹在头顶的正上方被打亮,为身后几十个流民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