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单节气炸圣保罗(2 / 2)

gu903();赢球的意志是打出来的,荣誉感是靠赢球慢慢积攒起来的,而一颗总冠军的心

只有一次次在总决赛撕咬才能蜕变出来!

快船只是个要饭的,就像周星驰的济公里面死活拯救不了的九世乞丐猪大肠一样,早已失去了信心,宁愿要别人嘴里吐出来的骨头尝尝鲜,也不敢拿着大把的金子去饭馆点菜。

保罗此时的心情,大抵就跟那个气吐血的降龙罗汉一样,哀其不幸已经过了,只剩下怒其不争

圣保罗太惨了!

他可能是NBA最好的控卫,自带辉煌光环,自带体系,永远可以让队友变得更好,永远充满斗志,永远让人热泪盈眶

但是,他无法夺冠。

因为他就是最粗的大腿,他不可能去抱大腿,骨子里的骄傲,让他很难委屈自己成为二当家,也很难舍弃自己“更合理”的体系,去迁就“愚蠢”的教练和队友。

今年也就是大卫斯特恩叫停了交易,否则去湖人,其实也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毕竟黑曼巴是绝不可能迁就他的!

逼着黑曼巴喊出:

“克里斯,把那该死的球给我!”

他给,还是不给?

即便九年之后,圣保罗还是不变如一。

在快船,都说是伤病阻碍了保罗,说他运气不好,和格里芬你方伤罢,我蹬腿

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格里芬长大了。

在保罗慢慢培养出他的骄傲,他的荣誉感,他赢球的意志之后,格里芬不可避免的觉醒了王者之心。

在快船后期,当格里芬处在并不十分舒适的位置时,如果保罗传球,他不会像以前那样拼死一搏,头撞篮板也在所不辞!

反而,他会把球运出来,重新组织。

这当然不是好事。

虽然格里芬的助攻上涨到了职业生涯巅峰,但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远远不如保罗

格里芬场均送出54次助攻时,同时会有3次失误。

而保罗102次助攻,仅仅23次失误!

把那该死的球给保罗,会死吗?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火箭。

加盟火箭第二个赛季,保罗场均82次助攻,26次失误,而哈登75次助攻,5次失误

能不能把球给保罗?

不能!

在球权时代,拿球在手你才是球队老大,而不是跟班。

格里芬是这么想的,哈登亦然。

所以,保罗无法夺冠,他连西决都冲不出去!

他被黄蜂耽误了。

黄蜂是另一个流浪的乞丐,六年时光,他们从球员到教练,再到老板没有一个人敢说出来“总冠军”三个字。

好像,说出来就很羞耻。

生怕引来别人鄙视的眼神:

“你们也配?”

要是保罗新秀赛季就被马克库班那个二娃带走,搭档诺维斯基那个有冠军之心却没野心的哇塞好家伙,以保罗的辉煌光环,不用等到去年,可能小牛早就夺冠了

可惜,被黄蜂耽误了六年之后,保罗看不上小牛了。

当然,这时的小牛也配不上他。

这就很矛盾了,保罗看得上的球队,都有基石存在,与他自带的体系相互冲突

永远无法夺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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