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可真正的枭雄做事,绝对不会给对方留下任何一丝后路。
给别人留后路,那就是给自己将来留绝路。
“这是个是非之地。”何叔度缓和了一下情绪:“等以后有机会,我会让这个地方消失。”
二人的脚步很快,而且街边的马匹被何叔度直接牵过来,二者骑上便扬长而去。
马的主人似乎都没有料到有人敢偷他的马。
无论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存在一些有权有势的人,一些令人招惹不起的人,这些人的存在就是霸道,他们会改变一些规则。
马王爷就是这样的人。
马王爷之所以被称之为马王爷,正是因为他喜欢马,而且在整个无名之城中,几乎没有几个人能养得起马,因为连人都吃不饱饭,哪有粮草去喂马呢?
马王爷在无名之城中特立独行,他除了不会主动对抗城主府之外,不会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所以,马王爷可以将自己的爱马光明正大的栓在街上,根本不害怕被人会偷会抢,因为他有这个自信。
或许有人会有疑惑,在无名之城当中,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他们连生死都不怕,何况是一个马王爷?
可是,询问这个问题的人,似乎忘记了一点,那就是人性。
人性的力量很强大,同样也抱有很大的侥幸心理。
所有人不去畏惧生死,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怕死,明知要死还非要做这种事情的人,除了被逼迫之外,几乎是不存在的。
所以,从来都没有人自己去找死的,他们在大街上可以存在侥幸心理自己不会被别人杀死,而且也可以存在猎奇心去猎杀别人的生命,但绝对不会去招惹马王爷而自己找死。
这就是马王爷自信的理由。
可惜,马王爷遇到了何叔度。
何叔度堂而皇之的牵走了马王爷的爱马,这匹马性格很烈,一看就是一匹千里好马,何叔度自己都觉得,如果这匹马留在无名之城,那就是暴殄天物。
或许,等马王爷知道自己的马被抢夺之后,一定会气急败坏,可那个时候,何叔度已经离开无名之城了。
“咱们真的要走吗?”江雪激动地说道。
“当然,咱们都已经离开了,你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何叔度笑了笑。
不过,在这个时候,他的心中自然也有几分谨慎。
因为他已经感觉到前面的山坳之中有人埋伏着。
或许,这些人常年处于这个地方,因为随时防备着有人逃离这个地方。
何叔度不知道乌明是否通知了这里守备之人,但他同样也好奇,这个乌明现在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嗖嗖嗖!
何叔度霎时间拉住缰绳,千里烈马戛然而止,顿时数十道飞箭迎面而来。
何叔度眉头一皱,双掌一立,猛然向着身前轰击而去。
虚空中一道凛冽的罡气顺势而出,在虚空中仿佛褶皱一般凝聚出一道道无形的波纹,迎着这些飞箭轰击而去。
咔嚓!咔嚓!咔嚓!
砰!砰!砰!
一声声碎裂的声音爆发而出,空气中的飞箭竟然被何叔度强大的内力给直接震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