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多,秦巴山脉腹地。
林木葱茏,浓荫蔽天,深夜本就是漆黑的,这里尤甚,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也不过分。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被古人称为“狐狸所居,豺狼之薮”的荒僻所在,此刻,有一隅却有杂乱亮光透出,伴着隐隐人声。
亮光来自不同的光源:营地灯、照明棒,以及狼眼手电。
十几个年龄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的男女,正就着亮光打包行李、收纳帐篷。
一个小个子的年轻人从登山包中拽出揉成一团的橘红色冲锋衣,抖开了穿上,又套上花哨的魔术头巾,嬉皮笑脸地问对面一个穿军绿色短袖、肌肉鼓鼓的男人:“老刀,看我,我是来探险徒步的大学生,像不像?”
边说还边风骚地三百六十度转圈,以便老刀全方位赏鉴。
老刀其实不老,也就三十不到,皮肤黝黑,一张国字脸棱角分明,他正用牛皮包裹手中的56式军刺,闻言斜乜了眼:“像,真像,像个鸟。”
说着军刺一抽,作势就要扎过去:“猪鼻子塞葱,装什么象!”
小个子早料到他这一出,嗷一声窜出去老远,站着嘎嘎笑,边上有个净白面皮的女人看不过去,“嘘”了一声,低声呵斥:“闹什么!蒋叔打电话呢。”
小个子心下一凛,赶紧收了声,合掌过头四下乱拜示意“莫怪”,然后溜回原位。
老刀斜了他一眼,目光中尽是幸灾乐祸。
小个子悻悻的,理了会背包之后,向斜后方看过去。
那里,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个小山包,上头站了个人,正在打电话,因为有点逆光,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腰杆挺得很直。
小个子拿胳膊肘碰了一下老刀:“哎,你说,不是说要在山里待半个月吗,怎么才过半就急着回去啊?”
老刀一句话呛得他没言语了:“怎么,回去还不好?你是爱上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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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百川正通着话,看到邢深从坡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