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主角。白狼的性格像我自己,我也讨厌我自己这个性格;谢候过于张扬,许多读者观感就不好,我自己写的时候也不怎么有感;莫太霸道,写他的剧情很爽,但平心而论,我希望永远不要有这样的同僚,简直是咸鱼的噩梦;李幸李幸是谁?不认识。
我喜欢韦夏的爱憎分明,喜欢他永不言弃,喜欢他从不找借口,喜欢他永远是那个最可靠的人,喜欢他到希望身边有他这么一个人。因为我永远无法成为这种人,你怎能不爱他呢?一个和蔼,没架子的人,有自己的原则但不会把自己的原则强加于你身,无论做什么都不打折扣,随时都可靠,从不退缩,始终如一。
我太喜欢他了,以至于我都不忍心伤害他。
另外我在书里应该提过很多遍了,他的职业生涯以哈夫利切克为模板,实际上也是以科比为模板,你们有心的话可以稍微对比下,会找到很多共同点,嗯,写篮球就这么容易,想不到剧情就硬套呗,很难吗?狗头保命
我在写翻山之前信心严重不足,因为巨星的成绩落差有点大。最后的订阅数字让我的收藏看起来像是刷的。所以翻山上架前,大概3000的收藏,我自己没什么想法,首订250+300之间就可以接受了。没想到,首订有500。6-1的收订比,你们可以的,再次感谢支持。
虽然最终的成绩也不是特别好,均订不满千,但我这个风格本来就容易半路劝退部分人。我选择这个风格也接受这个结果,别无所求,希望这本书的结局没让一路看完的书友失望。
最后说一下新书,本月底发,教练文,年代极早,到时候可能会和区内的几个大佬撞车,嗯,扑街之兆已现。
希望不要延续好一本扑一本的定律
爱你们所有人,月底见。
PS:当然,我不能忘记我的编辑辣条,从我发出这本书的那天起,推荐就没有断过,甚至在完结的时候来了两个大推荐,这也是最近一天一章的原因,要保持更新。所以,谢谢条哥。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