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珠曦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的年纪和傅玄邈相仿,对她所做的事却截然不同。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剥夺女子爱美和对外交际的资格。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一只关在笼中的黄莺。
是天性使然?还是出身所致?
沈珠曦认为两者都有。
乞丐出身,读书无门,对圣贤书的无知,阴差阳错地保留了他豁达自在的天性。
所以李鹜才是李鹜。
万千人中也诞生不了一个的李鹜,在茫茫人海,偏偏被她遇上的李鹜。
“……你也是。”沈珠曦说。
沈珠曦学着他先前无畏的模样,笔直地迎向他不解的视线。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
一个声音在沈珠曦心中叫嚣:女子不该说出如此不知廉耻的话。
……但那又如何?
愧疚化为勇气,她挣脱了束缚她十七年的枷锁,说:
“我都以你为傲。”
第122章“此诗,就叫《求风》……
李鹍蹲在树下,神色凝重地盯着官署房内一个人嘿嘿笑起来的李鹜。
“大哥笑……笑一天了……是不是傻了大哥?”
他忍了半天还是忍耐不住,扔下手中的树枝站了起来。
“雕儿担心,要去看看……一起来三弟,让大夫扎针给大哥。”李鹍嘟嘟囔囔地说。
“你想被大哥揍你就去吧。”李鹊头也不抬道。
他坐在阳光下,紧皱着眉头,手拿短短三日内破了三次的布靴缝补。
李鹍闻言,想起大哥的拳头,犹豫地停下了脚步。
“可是大哥傻了,怎么办我们……谁来下面给我们吃……”
“没傻,睡一觉起来就好了。”李鹊咬断棉线,把缝好破洞的布靴拿到太阳下一看,怎么看怎么不满意,“还是大哥补得好看。”
“那就让……让大哥补。”
“大哥忙着呢。”李鹊说。
李鹍迷惑地看着不远处窗内的李鹜,不明白独自傻笑的大哥有什么好忙的。
傍晚的霞光穿过简朴的官署公房,在半空中渲染出一束玫瑰色的光华。
李鹜无所事事,盯着晚霞,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呆瓜说以他为傲。
她是公主中的异类,明明是金枝玉叶,天潢贵胄,却从未高高在上,盛气凌人。
在她天真烂漫的眼中,天下生灵并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面对心智有缺的雕儿还是衣着褴褛的老妇,她都温柔而耐心地对待他们。
流落民间后遭遇的艰难和困苦也没有改变她的纯粹,反而让她像经历淬炼后的宝石一样,焕发出耀目夺目的光辉。
她是他在砂砾里找到的珍珠。
是他的骄傲。
而她,今日说以他为傲。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我都以你为傲。”
李鹜的嘴角以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架势飞了出去。
不就是剿匪吗?
有什么难的?
他自己就是土……呸,拾荒人。那些拾荒惯常的把戏,他用的比谁都溜。大不了以毒攻毒,以拾荒人制拾荒人,他一定要把这劳什子金竹寨拿下,让沈珠曦对他刮目相看才行。
李鹜拿起那呆瓜熬夜写出来的剿匪策,聚精会神看了起来。
大约是考虑到了他的文化水平,剿匪策用大白话写成,用的也大多是两字词语和常见成语,通篇读下来,李鹜几乎没有遇到不认识的字。
看着这为他量身定做的剿匪策,李鹜又忍不住咧开了嘴角。
沈呆瓜再怎么辩驳也没用,她就是爱惨了他。
李鹜中气十足朝外喊道:“拿金猪寨的地图来!老子要好好看看,这群金猪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
就着最后的夕阳自食其力缝补布靴的李鹊一个激灵,条件反射道:“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