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27节(2 / 2)

gu903();“买馒头了吗?”李鹜接过李鹊手里的荷叶包。

“大哥想吃馒头了?”

李鹜摸了摸肚子:“……饿了。”

“左右也不远,我去买三斤馒头回来。”李鹊说。

“芋子饼记得买!”李鹍吐出一张枇杷皮在桌上,看得沈珠曦心里打颤,她赶快走到桌前,把泥碟放在李鹍面前,说:“垃圾扔在这里。”

“为什么?”

“不吐在碟子里你就没有芋子饼吃!”

“……讲究猪猪。”李鹍呸了一声,枇杷皮落在了泥碟里。

李鹊走后没多久,沈珠曦订做家具的木匠派他的两个学徒送来了新桌新椅,还有她心心念念的书橱和新床。

退掉了黄花梨再打的家具自然没有之前的好,但沈珠曦坐在新的架子床上依然心满意足,至少这新床又宽又稳当,不会再因为翻身而吱呀吱呀了,书橱的木料虽不是顶好,但也算差强人意,还有那新方桌,光亮如漆,明可鉴人,这是木匠和漆工同时实力超群的结果。

总的来说,虽然不是非常满意,但也算满意了。

她对方桌尤为喜爱,不仅把李鹍赶到院子里去吃枇杷桑椹,还从枕头下拿出了她偷藏已久的羊毫笔。

太久没提笔写字,她心里痒痒,就着一碗清水,用笔尖蘸水,在新桌上写下一篇《静夜思》。

沈珠曦写完最后一个字,诗篇的第一个字已经开始消失。她看着这首思念故土的绝句,不禁眼眶一酸。

“你哪儿来的笔?”李鹜在她右手边的椅子上坐下。

沈珠曦藏起忧愁,故作轻松地把羊毫笔塞进李鹜手里。

“你退笔墨纸砚时,我偷偷藏了一支笔起来。”在李鹜横眉立眼之前,沈珠曦先说道:“为了给你练字时用,你不可能一辈子用树枝写字吧?”

李鹜不快的眉毛这才舒展开来。

“你说一声就是了,那奸商说我少他一支笔,我还以为他哄老子呢。”

“是我想的不周到。”沈珠曦从善如流,鼓励地看着他:“千字文你会了多少?写写看。”

“会了多少?”李鹜扯起嘴角,不屑一笑:“你随便抽查,错一个字我给你一两银子。”

沈珠曦不信他短短几天时间就能从文盲到千字文博士,随口说道:“千字文三个字,你写写看。”

李鹜提笔就写,千字文三字虽然歪歪扭扭,但好歹笔画正确,结构正确,不多一笔,也没有少上一笔。

沈珠曦不信邪,又说:“爱育黎首。”

李鹜蘸了蘸水,继续在桌上书写,写到黎字时停了片刻,沈珠曦刚要笑他说大话,他已写完了后面的笔画。

沈珠曦瞪大眼睛看了又看,还是没有错误。

李鹜愈发得意,吊儿郎当的二郎腿一翘:“说吧,还有什么?”

“临深履薄。”

写对了。

“似兰斯馨。”

还是对了。

沈珠曦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乐殊贵贱后边是什么?”

从听写变成了对答,李鹜毫不犹豫:“礼别尊卑。”

“节义廉退?”

“颠沛匪亏。”

沈珠曦一连问了五句,李鹜句句都对答如流。

再问下去,李鹜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沈珠曦压下心中惊讶,咳了一声:“……孺子可教也,虽然你没什么天分,但只要努力,还是能勤能补拙的。”

“老子还没天分?”李鹜不高兴了。

“看你和谁比了,”沈珠曦道:“和天下第一公子相比,你的确算不上天资卓越。你把千字文默写一遍我看看。”

李鹜一边写一边问:“天下第一公子是哪条狗?”

世上怎有如此粗俗之人?沈珠曦忍下到了嘴边的讽刺,说:

“天下第一公子是当朝丞相之子,五岁辨弦音,七岁能诗文,十岁已完读诸子百家,小小年纪就辨察仁爱,名声远扬,那样的人才算得上是惊才绝艳。”

李鹜忙里偷闲看了她一眼:“你亲眼看到他五岁辨弦音,七岁能诗文,十岁完读诸子百家的?”

“……那倒没有。”

“真是个呆瓜,听什么信什么,隔壁牛头村满脸麻子的王寡妇还自称村中第一美人,谁信谁倒大霉。”李鹜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羊毫笔在桌上勾出一撇:“世上不可能有完美无瑕的人,但凡有——不是谣传,就是伪装。”

沈珠曦说:“你就是嫉妒人家。”

“我嫉妒他什么?他算哪条狗,老子都不认识他。”李鹜皱起眉头:“你为他说这么多好话,你是不是喜欢他?”

“你胡说什么。”沈珠曦回过神自己说了太多,忙扯出挡箭牌来:“傅玄……傅公子是越国公主的驸马,我自然要为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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