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沾了血会显形,亦或者走路在街上留下血脚印这些,则完全不用担心,肤甲自然会吞噬沾在表面的鲜血。
屠夫从河边提着一桶泥水回来,看见血泊里的字,勃然再怒。
骂骂咧咧的放下桶就直奔向自家小孩,抓起来就是一阵暴打。
噼里啪啦,肉店门口传出一阵捶肉丸的声音,还有小孩的阵阵哭声。
梅开二度。
凯莎几经辗转来到一个摊位前。
这个摊子很特别,卖的全是遭人厌恶的沙漠里常见的害兽——蝎子、毒蛇、蜥蜴,也有米洛斯虫和克糜蝼这种危险的巨型昆虫。
凯莎记得凯恩一直说要找只昆虫吞噬弄一双可靠的翅膀,所以在看到这个摊子的时候,立马就挪不动脚了。
因为感觉到她的存在,这些毒虫变得十分焦躁,开始啃咬起囚笼。
克糜蝼是一种钻地的群居虫,不会飞,直接不用看了。而米洛斯虫形似甲虫,但体型比人头还大几倍,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根本带不走。
于是凯莎变想到了释放毒虫驱散人群,一来可以制造恐慌,二来可以驱赶行人,方便她带走虫子。
说做就做,凯莎仗着别人看不见自己,当着小贩的面快速打开了几个竹篓,释放了这些害虫。
因为凯莎就在附近,这些平日一见面就会拼死搏杀的害虫也不敢造次,逃出牢笼第一时间就四散而逃。
发现情况不对,小贩第一个跑开,有人尖叫起来,然后整条街都乱了。
凯莎已经没空理这些了,凭借着自己不可思议的速度轻松追上了飞翔的米洛斯甲虫,从下方伸手抓住了它的爪钳。
成群结队的米洛斯可是连骆驼车队都敢攻击的凶虫,但在凯莎的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被抓住了爪钳就只会死命的往上飞,但无论怎么飞也逃不出她的魔爪。
就这样,凯莎像放风筝一样,拉着爪钳带着米洛斯回到了地道口。路边的行人看到虫子都害怕的跑开了,故而也没人发现她。
回到地下,凯莎邀功般的把米洛斯送给凯恩,满心欢喜。
“给,你送我梳子,我也送个好东西给你。”
在她的逻辑里,梳子虽然是她上去“买”的,但只要是凯恩付的钱,那就跟他送的没什么两样。
“这……”凯恩人傻了:“你不是去上面搞鬼吗?怎么抓了个大甲虫回来?”
米洛斯在凯莎手中剧烈的挣扎,它咬合着双颚、挥动着大鳌、扑打着翅膀。凯恩见它太聒噪了,直接用骨刺刺穿了它的脑干,钉在岩壁上当标本。
这下意识的行为让他感觉到很奇怪……这可是在地下世界里极其罕见的生命啊,为什么他如此迫不及待就把它杀了?
而且,他记得自己原本是对虫子有恐惧的,但是这会儿按着它却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
他感知到脑海中传出一阵饿意,拉扯着他的理智,让他快些把米洛斯吞噬。
凯恩突然警醒,刚才是这层皮肤的饥饿把自己支配了吗?
感受到肤甲传来不满的刺痛,凯恩觉得自己该留个心眼了,别一冲动做出了错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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