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在九零年代暴富 第11节(1 / 2)

“吸溜、吸溜……”

方青妍吃得别提有多享受了。

秦媛见状,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犹豫了一下后,到底是没忍住吃了一口,顿时双眼一亮。她其实是不喜欢酸笋的味道的,可不知为什么这碗粉里的酸笋却是酸酸甜甜的,口感爽脆极了,再加上米粉劲道弹牙,汤汁鲜美辛辣,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不留神,秦媛就把一碗粉吃光了,甚至连汤底还没留下。

她意犹未尽地拍着浑圆的肚皮,不住拍马屁,“哇,青妍,你的手艺简直太棒了!”

这年纪会做饭的女孩,在村里不算罕见,秦媛自己就会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只是像方青妍这种能发明菜式的可就稀奇了。

眼前这碗粉,秦媛就从来没见过,她印象中的米粉都是用来炒菜的,煮来吃的话一般用的是肉汤,里面也只放个鸡蛋蔬菜之类的。

秦媛好奇问道:“这叫什么呀?”

方青妍笑了笑,“螺蛳粉,你真的觉得很好吃吗?”

“那当然,我恨不得一天三顿吃到它!”秦媛依依不舍地看着锅里,可惜汤底已经空了。

方青妍只是想做个实验,当然不能把材料一次性用光,汤底的分量也是进行过调整的,但也正是因为这样,香料的配比就不太好控制,导致汤底的味道还不够浓郁。

不过,能被秦媛夸成这样,说明这碗螺蛳粉已经成功了一半,而有了这一次的经验,等到正式开办螺蛳粉摊的时候,她有信心能一举成功!

方青妍微微一笑,“你要想吃的话,可以以后到我家来玩,我再做给你吃。”她指的,当然是机床厂的家。

“真的?那我到时候一定去找你!”

秦媛高兴极了,拉着方青妍说了会其他后,就开始吐槽林骞了。

林骞那人脾气臭,三句话说得他不顺心就要翻脸,还总是顶撞秦媛爷爷。

秦媛特别受不了这人,连家里也不愿意多待了,这才溜了出来。

方青妍猜测,林骞应该就是那种被宠坏了的富家公子哥,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被送到山泉村这么偏僻的地方来。

林骞这种人她上辈子见得多了,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就胡作非为。

那时候,她刚认回亲生父母,完全融入不了那边的圈子,就被这群人瞧不起和作弄,结下了不少梁子,甚至于后来渣男设计上她,也正是这群人的怂恿……

想到这里,方青妍冷下脸来,“反正,你少搭理他就对了。”

第12章母亲

秦媛觉得方青妍说得很对,现在是暑假,等暑假一结束就开学了,她不信林骞还会留在这里,就算林骞还在,那她也要去上学了,眼不见心不烦。

两个小姑娘又说了一会儿话,方青妍说自己明天要回机床厂了。

秦媛自然十分不舍,专门找方青妍要了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说是以后要给她写信。

方青妍临走前的晚上,秦秋凤嘱咐她回去后要乖乖听妈妈的话,然后还塞了50块钱给她,当然还包括打包好的几斤腊鱼腊肉和野味干货。

方青妍揣着这钱在兜里,心里头还有点不踏实。

说起来,她并不算真正的秦家人。

可人与人之间的牵绊,也不是光凭血缘两个字能说清楚的,像她的亲生父母能待她疏离冷淡,她自然也能把没有血缘关系的秦秋凤当作亲姥姥看待。

回去的时候,还是秦大明送的她,两人到达机床厂的时候,正好是中午。

秦大明帮方青妍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提着那桶石螺,一直送她到了家门口。

方青妍招呼他,“大表舅,进来喝杯茶再走吧!”

秦大明却摇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屋内,眉头皱了皱,然后说道:“我不渴,得赶紧回去的,你姥姥找我还有事儿呢!”

这几天,秦秋凤那边也不知在忙活什么,方青妍临走前还看到姥姥跑村委会跟一大群人开会呢。

方青妍点点头,也没有再挽留,“那你路上小心。”

她放好自己的行李后,就把秦大明送下了楼,目送着人走出机床厂后再一转身,莫名看到楼上的窗口里伸出不少脑袋来,全都是在盯着秦大明离开的方向。

方青妍察觉到了不对劲,再一转眼,发现粮油店的刘老板也正盯着这边,于是走了过去。

“刘叔叔,你在看什么呢?”

刘老板重重咳嗽起来,“没、没看啥……你这是从哪儿过来呀?”

“我去姥姥家了,刚才那是我大表舅。”方青妍解释了一句,同时脸色一沉,她联想起了离开机床厂那天王珂说的话,看来这群熊孩子还是没长记性啊!

果然,听方青妍这么一说,刘老板反而表现得十分意外,“什、什么?原……原来是大表舅啊?”

想到最近厂里的那些流言和猜测,他也难免有点尴尬。

但这不怪大家误会啊。

秦大明之前没在机床厂露过面,一来是秦淑惠往娘家走得频繁;二来他只是表亲,跟亲兄妹之间还是有点区别的,他也不好总来串门。

现在秦淑惠的丑闻闹得沸沸扬扬,突然之间冒出来一个陌生男人,还对方青妍表现得那么亲近,大家忍不住就往歪了想了。

方青妍心里很不高兴,但却没有表现出来,本来想先回家的,却不想注意到粮油店旁边的墙角里多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原本应该是用来载客的人力三轮车,大概是之前出过车祸,前轮都已经变形了,又因为露天放了太久,整个车身不同程度的氧化,后面的双人座椅也破烂不堪。

方青妍问道:“刘叔叔,这三轮车是没人要了吗?”

刘老板皱眉,“是啊,说是让我帮忙,卖到废品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