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濂自然不愿意招惹麻烦,让我滚。
可他走一步,我就跟一步,跟前那几个悍匪取笑他,说他打劫官银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打劫个老婆,人家姑娘看你俊,要和你睡哩。
那时候都年少啊,他脸窘得通红,用刀吓唬我,说:“我们过得都是朝不保夕的日子,说不定哪天就被官府剿灭了,姑娘瞧着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快快拿着银子去找家人罢,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我索性厚着脸皮,伸长脖子,冲他哭:“反正我不走,就跟着你,你要是嫌弃我,就杀了我吧。”
他抬了好几次胳膊,想砍我,最终没下手。招呼兄弟们赶紧收拾残局,莫要看出一点血迹,务必要在天亮前带银子回山寨。
我帮着一起收拾,忍住筋疲力尽和浑身的痛楚,紧紧跟在他身后,从天黑走到天亮。
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
这就是我的十七岁,充满血和泪的十七岁。
从此以后,这世上没了高妍华,多了个如意娘。
第5章平安如意梅濂城府很深
事实证明,我的确没看走眼,梅濂确实城府很深。
我一路随着他,走进深山老林,进到了他们的山寨。
所谓山寨,在我看来,不过是用茅草搭建的几处陋舍,里头多是等男人打家劫舍回来的妇人和孩子。
那天,我见到了盈袖和白氏。
当年的白氏还未瘫,能生出梅濂这样出众相貌的女人,自然是有几分颜色的。白氏虽说貌美,不过大字不识一个,举止轻浮,聒噪尖刻,和山寨里一个大老粗眉来眼去,很不干净。
我的来历,白氏和悍匪们略一打听就知道了。
她对我是不是高门显贵出身并不感兴趣,更在意儿子的决定。
在她眼里,我是被两个恶人拿铁链锁了,千里流放的女奴,我更是被押银军官睡过的贱人。
所以,打从一开始,白氏就认为我是迷惑男人心窍的狐狸精,人尽可夫的军.妓。
是啊,哪怕我同梅濂成婚,成了她的儿媳,一旦和她拌嘴,惹她不顺心,军.妓贱妇人这些字眼总能听见。
相比白氏,年仅六岁的盈袖更招人喜欢些。
大抵常年与悍匪泼妇搅和在一起,盈袖其实很不像样子,小小年纪就会说脏话。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盈袖,她穿得破破烂烂,脸和袄子上都是泥,正蹲在地上,拿木棍挖土玩儿。也是,白氏忙着和相好的厮混,怎么顾得上照看姑娘。
盈袖看见我们一行人回来了,扔掉泥巴,兴高采烈地张开双臂,朝她哥哥冲过来。
到底是亲手养大的,梅濂真真是疼盈袖,抱着姑娘,用手擦她脸上的泥,宠溺地亲了又亲,闻见股尿骚味,他不住地埋怨母亲:我不过出去几日,您怎么就不管丫头,丫头瞧着又尿裤子了,没敢找您换,这大冷天的,把丫头冻坏了怎么好。
当年的我,痴痴地站在雪地里,看着梅濂给袖儿擦脸、换衣、梳头发……
说实话,我真的很羡慕袖儿。
我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家里姊妹兄弟众多,高堂更多教导我们要知书懂礼,记忆中,父亲没有抱过我一次,哥哥虽是嫡亲的,对我的好也是体现在吃食和小玩意儿上,哪里像梅濂对袖儿般亲昵。
洗干净后的盈袖,让我大吃一惊。
这个丫头,也太好看了吧。
寻常的小女孩,用可怜、灵动、娇弱或者漂亮这样的字眼形容,可这个丫头,可堪得上个“美”字。眼睛黑多过白,睫毛又密又长,像两只小蒲扇似的,一笑,两靥登时生出两个小酒窝,一哭,让人的心都跟着碎了。
这丫头,长大可了不得。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袖儿长大后,先后有那么多男人为她折腰,坏出水的陈南淮、心狠手辣的左良傅、风流潇洒的谢子风……
当然,我一手教养出的姑娘就是最优秀的。
她是我这辈子的骄傲,最亲的人。
大抵天生的缘分,袖儿窝在她哥哥怀里,好奇地打量我,时不时地对我做鬼脸。
到了傍晚,几个悍匪头子清点银子,一共清出两千三百余二两,妇人们生火做饭,我默默地在火堆跟前将鞋子烤干,帮着捡柴、烧水,期间,盈袖这小傻子站在一边,“盯”着我做事。
我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大家闺秀的娇羞、体统。
我这个人有个极大的优点,就是情绪平稳,能很快适应新的环境。
自怜自艾有什么用?
家败了,哭能挽回?
人死了,颓废能活过来?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盈袖怯生生地走到我跟前,拉了拉我的衣角,展开手,给我递了块脏糖。
我一下没绷住,哭了。
我吃着并不太甜的糖,蹲下,指头刮了下她那冻得通红的脸蛋儿,问她:“你叫什么呀?”
“丫头。”
盈袖甜甜地说。
“你今年几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