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军歌和拉歌(1 / 2)

以至于恨乌及屋,也让她对杨晨东的人品产生了质疑,同时心中也是矛盾万千,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儿。即能写出郭靖那般的大侠,也能写出李寻欢那般的潇洒,也有令狐冲那般的真男儿,如今又多了楚留香这样的多情种子?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呢?

越是想不通,就越是好奇。胡嫣不由自主的就陷入到了苦恼之中。

都说知女莫若母,在胡嫣的身上,最了解她的人确是身边的丫环小青。眼看小姐是如此的烦恼,她当然是要站出来,为其解忧的了。当下她就主动的说着,“小姐,听说胡大人接了差事要去南方调查一些卫所的军情,莫不如让他去一趟建宁府,见一见这个杨晨东,不就什么都清楚了吗?”

“啊!让你父亲去?这,他能同意吗?”胡嫣听后心中虽然有些意动,但确更多的是没有底气不足。

“为什么不能同意,这是老丈人看女婿呢?再说,不过就是顺手为之罢了,有何不可?只要小姐施展着您的缠术,大人就不会不同意的。”小青似乎很了解小姐的父亲一般,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

“呀!什么叫老丈人看女婿,小青,你敢胡说,这是在找打!”胡嫣腾的一下子脸就红了,使得她看起来更加的可爱与妖娆。但她同时也开始起身追着小青,一幅不依不挠的样子。

只是小青是不是追上了,没有人知道,只是在晚上胡长宁回府之后,胡嫣主动的赶了过去,在然后

杨家庄中。

五十一人的学习和训练已经近入了尾声。

学习期间,每一个人的体力都得到了锻炼。或许是因为年龄小的原因,学什么东西都特别的快,尽管一天很劳累,但仗着年轻,伙食又好,恢复身体的速度也是很快的。

要说比起战斗力来自然是不如第一批冷锋的,可是说到忠诚度,相比确是只高不低。尤其是小雨在其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或许是继承了父亲栾七的聪明基因,在其它人还低头苦读书的时候,小雨就先提出了要以六少爷为中心,奉六少爷为主的口号。尤其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加上又有杨晨东妹妹的名义,使得她年纪虽小,但声望确不低,甚至很多年纪比她大的孩子都低下了头,以其为主。

不仅如此,小雨还与巧音打的一片火热,两人相差有足有八岁,可有时候确好的如同亲姐妹一般,这倒是让杨晨东有些看不明白。但他只需要知道这两个都是自己人就可以,随便她们怎么去折腾好了。

有了威望,又与巧音成了自己人,小雨就有了更多见单独见到杨晨东的机会。在不断的央求之下,六少爷终是挡不住少女的攻势,交了三首歌曲。

这三首说到底都是军人歌曲。

第一首是解放军军歌,杨晨东称为军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

第二首是打靶归来。“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风场红旗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第三首东方红。“东方红,太阳升,国家出了个杨晨东,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嗨哟,他是人民大救星”

事实早已经证明,军歌有振奋和提升士气以及增加部队战士的凝聚力的作用。很多时间,军歌一响,那战士们就会荷尔蒙提升,接下来就会变得激动与兴奋。

三首军歌,尤其是第三首,更是在无形中高抬自己的地位。这是杨晨东早就想过的事情,一支军队必须要有自己的灵魂才有保证足够的稳定,而自己无疑就是那个最佳的人选。至于是不是有王婆之嫌,那就是一人一念了。

不仅交了三首歌,杨晨东还交了小雨军队的拉歌。

军队拉歌的作用就可就大了,一可以团结士气,凝聚人心。一首歌能够把大家的心绑到一起,一起大声唱唱,展现团队的磅礴士气。

二,鼓舞人心,缓解压力,军人本就压力大,好歌鼓舞大家一起坚持下去,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