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刨坑(2 / 2)

北美新神 赶紧吃 1077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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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吃烧烤大餐不太行,但是搞点汤保证顿顿有肉倒也没啥问题。

在野外做饭算是相对麻烦的,篝火需要木柴,猎物需要剥皮,厨房环境也只能随遇而安,

好在侦探社这会儿人多,一个人帮忙分担一点,各种事情同时进行,整体的耗时就能缩短不少。

韦恩这边闲着没事,就在溪流附近瞎晃,然后他很快就在稍远处的一片草地里发现了一块“斑秃”。

很多上过绞架的朋友都知道,

在野外刨坑的意义,主要是为了防止别人知道有案件的发生,但是一旦被人发现了,那么坑本身其实掩盖不了太多的问题。

哪怕是重新长了草出来,长在坑上的植物种类和分布,那也是不一样的。

就连像韦恩这样日常算数需要偷偷数手指脚趾的治安官,从小跟着本杰明叔叔看多了,

都能粗略地判断出荒地里一个坑大概是多久之前的挖的,还能初步判断出下边埋的有没有可能是什么大型哺乳动物。

这个坑的尺寸看起来就比较合适睡觉,从土质上判断,似乎也不会很浅,

因此韦恩稍微琢磨了一下,就招呼了道格过来,示意他吃完饭以后带人过来挖,看看这里边到底埋了谁。

一顿饭吃得不是很尽兴,大家都有意识地控制在了八分饱,

之后韦恩带着皮质手套捂着鼻子过来看了看,

这会儿躺在坑里的人,正好处于画面最惨烈的时间段,有骨头有肉的,还能看出是“人”,但已经看不出是“谁”。

不过在这个年代里,有些东西就连不识字的人都看得懂,

比如说一个黄澄澄的六角星,就被摘下来丢在了尸体的脑袋附近。

韦恩稍微脑补了一下当时的画面,

猜测凶手可能是往对方的脸上丢,没准还会顺便吐口痰液或者唾沫什么的。

可惜这年头的警徽不一定会带地名,上边就刻了一个说明身份的单词,

看起来亮晶晶的,实际上基本都是黄铜,有钱的顶多再镀点金,要买的话不算便宜,但是不好卖也不值钱。

再稍微搜了一阵,尸体身上已经没有其它值钱或者带着文字的东西,衣服上甚至都没有弹孔,

脑袋上后边洞小前边洞大,估摸着是被摁住了的“处决”,或者是乘人不备的“偷袭”。

至于具体的死亡时间和对方生前有没有受过伤,那就判断不出来了,衣服上现在的颜色已经乱七八糟,

韦恩在一些奇怪的专业知识上或许比这个年代同行们稍微丰富一些,但在实践中其实也差不了太多,也只能看个大概。

最后在拿走警徽、记录下对方的服装特点之后,众人又把坑重新填好,还立了个木桩在旁边,做成简易的墓碑和标记物,

韦恩想了想,示意众人抓紧时间赶路:

“我们继续往前,先到最近的小镇上去报案。顺便从这里开始,我们可能就要预防陌生的好人了,如果是匪帮作案,通常不会花费时间和力气去挖坑。”